建築廢物管理策略,主要是把公眾填料運往公眾填土區作填海之用,另外把混雜的建築廢物運往篩選分類設施或堆填區。為提倡可持續發展,我們不能單靠填海去接收大部分惰性建築廢物。目前政府正研究各種方法,一方面減少建築廢物,一方面提倡回收再用,但是,仍有相當數量的建築廢物,須以填海或堆填方式處置。
香港當前的問題,填土區和堆填區的不足,而堆填區和公眾填土容量亦快將用完。於2013年,建築廢物佔三個現存堆填區總廢物接收量的二成多。如果缺乏公眾填土區,又不推行減廢措施,便會有更多公眾填料運往堆填區棄置,進一步縮短堆填區的壽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