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机动设备制度的常见问题

优质机动设备的常见问题

 

一般查询

问1. 什么是「优质机动设备」?为什么有需要设立此制度以利业界进行建造工程?
答1.「优质机动设备」(简称「优质设备」)是一些全新、特别宁静又更有效率从而可减少环境 污染的机动设备。为了使当局或工程项目倡议者正面承认该等好处,亦为了回应业界的诉求 ,我们制订了优质机动设备制度,透过行政措施使施工一方、工程项目倡议人和社会大众三方 面均可得益。这制度不但可反映先进建筑设备的环保及声音表现,亦方便业界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同时可配合发展局工务科支持的「支付安全及环境费用」计划。

 

问2. 在建造工程使用优质机动设备有什么好处?
答2. 从业界的角度看,承建商如在建造工程使用优质机动设备,成功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的机会较大。从社会大众的角度看,更广泛使用优质机动设备,有助长时间减低建造工程的噪音。该制度亦会吸引设备供应商把更多类型的静音设备输入本港,从而提高建筑设备的质素, 加强价格竞争力。

具体来说,每部优质机动设备的声功率级都是可以被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接受用作评估「建筑噪音许可证」申请的参数之一,此外,在「支付安全及环境费用」计划中,工务计划的工程师也会确认有关设备来评估支付费用。由2008年4月起,优质机动设备的资本开支可以从利得税中扣除。如欲了解详细税务安排,请参阅税务局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五号(http://www.ird.gov.hk/chi/pdf/c_dipn05.pdf) 及直接向税务局查询。

 

问3. 优质机动设备制度会考虑采用哪类设备?
答3. 现时优质机动设备制度下包括15类常见的设备,分别是 : (1)履带式推土机; (2)轮动式推土机; (3)履带式搬土机; (4)轮动式搬土机;(5)挖土机; (6)发电机; (7)流动起重机; (8) 振荡式滚压机; (9)道路滚压机; (10)沥青摊铺机; (11)振动式压实机;  (12)机动夯土机; (13)手提撞击式破碎机; (14)空气压缩机 及 (15)混凝土压碎机 。[注:最后3类为新加入的设备,环保署于2016年4月1日开始以试验性质接受有关的优质设备申请。环保署亦会继续检讨现行制度及推广上述的优质设备。]

现时优质机动设备制度一般不包括设备的输出功率相等或高于500千瓦的挖土机、搬土机及推土机;亦不包 括输出功率相等或高于400千瓦的发电机。同时,所有列于欧洲联盟(欧盟)《指令2000/14/EC》第十三条下的机动设备(例如 附有高密度压实拖板的摊铺机),亦一般不在优质机动设备制度内。虽然如此,如上述设备的规格仍能显示其噪音表现符合类似设备系列的相关噪音标准,环保署仍会考虑其优质设备申请但需视乎个别情况而定。

 

问4. 要成为优质机动设备,须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答4. 要成为优质机动设备,必须符合欧盟《指令2000/14/EC有关设备在户外使用时对环境的噪音排放第十二条下的所有相关要求及噪音标准,并获欧盟会员国按欧盟《指令2000/14/EC》注册的验证机构认证,或是已经符合日本国土交通省(MLIT)规例下指定为低噪音建筑设备或其他相同或更高静音级别的标准及获改发有关标签。有关所需证明文件的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网页。

 

问5. 如何得知某些牌子,型号和设备已获批核成为优质机动设备?
答5. 所有合资格的优质机动设备,均会上载于环保署的优质机动设备网站内的有效标签网页,供公众参考。经批核的优质机动设备,必须在机身上贴上「优质机动设备标签」,方为有效。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环保署查询。

 

问6. 申请应由设备生产商或拥有人提出?
答6. 不论是设备生产商或拥有人,均可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问7. 环保署需要多少时间处理申请并发出「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答7. 一般来说,环保署会根据收到个案的次序及在合理时间内处理申请,通常会在接到申请日后的28天内会以信件或电邮把评估结果通知申请人。环保署在评估中或要求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或文件。在需提交补充或附加资料文件的情况下,环保署则须较长时间处理申请。
 

问8. 使用优质机动设备要负上什么责任?
答8. 优质机动设备拥有人或使用者须妥善保养该设备,确保声量及环保质量表现不会大幅下降。 已取得「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的设备,如怀疑因欠适当的维修、保养而令环保质量表现欠佳、而发出过量噪音,优质机动设备拥有人可能被要求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包括由专业声学资历人士进行噪音量度以核实其声功率级。如量度的声功率级超标以致不合资格领取欧盟或日本标签,有关的标签可遭撤销及被抽出「优质机动设备资料库」。任何机动设备因使用误导、不确、虚假或不完整资料而获发标签,一经发现,有关的标签亦可遭撤销及被抽出「优质机动设备资料库」。
 

问9. 假如手提撞击式破碎机及空气压缩机已经获批「优质机动设备标签」,这些设备是否可以豁免而不用额外申请「噪音标签」(俗称「噪音纸」)?

答9. 「优质机动设备标签」及「噪音标签」是两套不同的系统,用以处理建筑设备所产生的噪音。「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系统是一个非法定的行政系统,设备拥有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为他们的设备免费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反之,「噪音标签」系统是一项法定要求,以管制重量大于10公斤的手提撞击式破碎机及能够提供压力达500千帕斯卡或以上压缩空气的空气压缩机所产生的噪音。因此,即使已经获批「优质机动设备标签」,这两款建筑设备仍然需要遵守噪音管制条例及相关规例。

 

问10.既然「优质机动设备标签」都以欧盟《指令2000/14/EC》或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作为基本要求,是否由其他地方生产的设备(例如在中国或美国生产)就没有资格获发「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答10. 不论该设备的生产地在任何地方,只要能显示完全符合欧盟《指令2000/14/EC》或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的标准,该设备已具备获发「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的资格。

 

问11. 买卖某项优质机动设备后,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11. 设备标签有效期内的新旧拥有人或使用者应个别或联名以书面通知环保署,说明设备已经转手。 若标签仍然有剩余的有效期,环保署会在证实设备已经转手后及有余期时,会发「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给新拥有人或使用者。

 

有关申请标签的查询

问12. 如何为新设备提出申请?申请时需预备什么文件?

答12. 任何人士如欲为新设备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应填妥及签署申请表,然后电邮、邮寄、传真或亲自送交环保署噪音监理及管制课。为了要证明设备已符合基本要求,所有证明文件须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有关所需证明文件的详情及下载申请表,请参阅《如何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网页3(I)部份的「必须的相关证明文件」。

 

问13. 如何为现存的「优质机动设备标签」提出续期申请?

答13.为现存的「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申请续期时,申请人需要就每一件设备的工作状况及它的维修情况考虑。除一般的必须证明文件外,申请人亦须为每一件需续期的机动设备提交附加资料,包括声音测试报告及维修/保养/大修记录簿等文件,以证明设备对环境影响的表现没有转坏或声量排放没有上升。有关所需证明文件的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网页3(I)部份的「必须的相关证明文件」及3(II)部份的「附加资料文件」。

 

问14. 我可否为已拥有或已使用多年的机动设备提出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答14. 一般来说,就六年或以上机龄的设备而言,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一般不会受理就算为已有标签的机动设备申请续期,亦会按设备的工作状况及保养的情况个别考虑。在申请时,除一般如新设备提出申请时必须的证明文件外,申请人亦须为每一件机动设备提交附加资料,即有效的声音测试报告及维修/保养/大修记录簿等文件,以证明设备对环境影响的表现没有转坏或声量排放没有上升。有关所需证明文件的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网页3(I)部份的「必须的相关证明文件」及3(II)部份的「附加资料文件」。

 

问15. 当为已使用六年或以上的设备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续期,须提交维修及保养记录,这些记录格式 为何?需提交共多少年的维修及保养记录?
答15. 由于不同种类的设备在使用及维修方面有不同需要,所以维修及保养纪录并没有订定划一格式,申请人可根据设备生产商所建议程序及方法为该设备进行所需的维修及保养,及将有关的记录在案,以证明有关设备得到适当的维修及保养。除此之外,维修及保养纪录亦应纪录该设备有关更换设备外壁板、机器部份的噪音挡板、吸音棉、防震装置等部件、用以表明该设备的质量水平或噪音表现未有下降。同时,在再次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时,应提供于申请日期前最少2年的维修及保养纪录。适当的维修及保养纪录需由下列机构或人士发出书面认可:(i)有关制造商;或(ii)由制造商指定或认可的香港代理及其维修中心;或(iii)在香港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独立公证行。

 

问16. 为现存标签续期时的附加噪音测试报告有什么要求?

答16. 每一部申请的设备都需要经由欧盟、日本或香港的声学专业人士根据欧盟《指令2000/14/EC》或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的程序及最新的噪音标准于申请日期前1年内进行测试及评核,噪音测试报告亦须由声学专业人士验证。欧盟、日本或香港的声学专业人士是指具备声学专业知识、多年相关工作经验及声学专业资格的人士(例如香港声学学会的全会员或资深会员,或其他等同的声学专业团体的会员。)

 

问17. 声功率级的测试程序及可接受声功率级标准为何?

答17. 有关声功率级的测试程序及噪音标准资料,已内载于欧盟《指令2000/14/EC》或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两种制度内。两种制度是不同的,而设备制造商应替其产品选择其中一个制度。环保署会根据当时相关制度及其所订立的测试程序及噪音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审核准则。有关声功率级的测试程序及噪音标准的详细资料,可从下列网络连结查阅:

有用连结

欧盟《指令2000/14/EC》

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

有关的声音测试方法或标准须根据设备制造商原来的认证选择(即根据欧盟《指令2000/14/EC》或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的规定及标准进行。互相交换使用这两种测试方法或声量标准将不会被接纳。

 

问18  如果一个混凝土压碎机本身只是一个附件工具及需要挂载于另一个载体(例如,挖土机)才可运作,这类型的混凝土压碎机于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时有否额外的要求?

答18独立配装式混凝土压碎机亦符合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资格。除了一般必需的证明文件外,配装式混凝土压碎机于申请「优质机动设备标签」时,申请人需提供资料证明该混凝土压碎机将会配装于一款优质载体(例如「优质机动设备」)上使用。配装式混凝土压碎机的「优质机动设备标签」只有在该混凝土压碎机配装于可相容的「优质机动设备」或其他环保署接纳的优质载体上使用时才被视为有效标签。

 

问19. 当局会在什么情况下拒绝申请?
答19. 拒绝发出或未能进一步处理「优质机动设备标签」的理由有多个,最常见的是 (1)有关机动设备的证明文件不符合欧盟《指令2000/14/EC》第十二条或日本国土交通省规例下两种制度的相关要求;(2)挖土机、搬土机及推土机的功率要求相等或高于500千瓦,而发电机的输出功率则相等或高于400 千瓦;(3) 所有列于欧盟《指令2000/14/EC》第十三条下的机动设备,因其功率要求大而毋须符合声量标准(例如附有高密度压实拖板的摊铺机);(4) 设备申请时已制造超过六年及 未能提供声音测试报告以证明设备仍然符合声量标准;(5)申请表所载资料不足、不实或有缺漏;或(6)证明文件有缺漏或不全。

 

问20. 得知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20. 申请人会获发一个注册用户户口及密码,该户口可浏览自身的「优质机动设备标签」资料。申请人需在优质机动设备资料库网页以编配的密码登入,输入有关申请/批核优质机动设备的资料,然后用白纸自行打印出「优质机动设备标签」及将其过胶保存。此载有优质机动设备重要资料的标签,必须张贴在获批核设备机身上显眼的位置,才可开始操作。

 

问21. 如何取得名下公司所有获批核优质机动设备的资料?
答21. 优质机动设备一经批核,成功的申请人会获编配一个注册用户户口及密码以进入「优质机动设备资料库」。申请人可在其名下列出所有已批核的优质机动设备的名称,搜寻个别种类、 型号或其他项目,查阅相关资料及列印已批核的「优质机动设备标签」。
 

问22. 进入优质机动设备资料库的密码如有遗失,应怎么办?
答22. 户口持有人可以联络环保署,索取新的密码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