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例修订减二氧化硫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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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环保法例修订减二氧化硫污染物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2008年《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订)规例》将于明日(十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发言人说,经修订的规例规定工商业工序使用超低硫柴油,即含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 0.005% 的清洁柴油,以进一步管制二氧化硫的排放。二氧化硫是引致呼吸系统疾病的一种主要污染物。

由明日开始,工商业界的营运者,若要使用柴油均要转用超低硫柴油。不过,若使用燃料的设备已获证明其污染物排放量没有超过特定排放水平,则可以使用其他液体燃料。有关的排放水平大约相等于燃烧超低硫柴油的水平;这为工商业界提供了选择,他们可以使用控制排放的设备以代替使用清洁燃料。

发言人说:「有关规例不会对工商业界的营运环境造成任何重大影响。我们认为对环境和商界来说,这可算是一个双赢的方案,足以显示保护环境不一定会对经济增长造成损害。」

有关规例修订的详情,可浏览环境保护署网页www.epd.gov.hk

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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