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购物袋规例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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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塑胶购物袋规例提交立法会

《产品环保责任(塑胶购物袋)规例》(《规例》)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会,订明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的实施细节。

政府发言人说:「环保征费的目标是透过直接的经济诱因,以遏止滥用塑胶购物袋的情况。我们的公众谘询显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环保征费,政府需要积极回应公众的环保诉求。」

「当局在制定环保征费计划的实施细节时,已仔细听取零售业界的意见。当局曾与方便营商谘询委员会和其辖下的零售业工作小组举行会议,亦与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以及将受到环保征费计划影响的主要零售商多次会面。当局亦实地考察了这些零售商的仓库和零售店,以便深入了解它们的实际运作。」

发言人说:「《规例》列明的实施细节已尽可能考虑业界的意见。」

《规例》是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第603章)(《条例》)第29条制订,该条例是一条「框架」法例,为在香港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法律基础,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是《条例》下的首个计划。

《条例》第三部已列明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的主要规管措施,包括登记、就每个塑胶购物袋征收环保征费、定期呈交申报和缴费。《规例》会进一步列明运作的事宜,例如零售商的登记、登记零售店中部分范围的豁免、呈交申报、缴付征费和备存纪录。

《规例》须经立法会批准(依照「先审议、后刊宪」程序)。

发言人说:「正如在二○○八至○九年《施政报告》所承诺,政府的目标是于二○○九年中实施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规例》获得立法会的批准后,环保征费计划启动前将会有三个月的登记期,让零售商可在该期间做出准备。」 



2008年12月3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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