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 2006
背景
車輛空轉引擎造成空氣污染、熱氣和噪音滋擾,並且浪費燃料,從而引致全球氣候轉變。為解決這些環境問題,政府經諮詢公眾後,在2010年4月向立法會提交《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經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討論和審議後,《條例草案》於2011年3月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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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條例》在2011年12月15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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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與罰則
根據《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條例》)(第611章)規定,除非獲得豁免,任何汽車的司機均不得在車輛停定時讓任何屬於車輛一部分的內燃引擎1,2於任何連續的60分鐘時段內合計運作超過3分鐘("停車熄匙規定")。執法人員可向違反停車熄匙規定的司機3發出罰款通知書,要求該司機繳交定額罰款$320。交通督導員和環境保護督察均獲授權執法。
如司機在收到罰款通知書後,再讓車輛引擎空轉,於其後任何連續60分鐘的時段內,引擎空轉合計運作超過3分鐘,執法人員可就其再次違反停車熄匙規定向該司機發出另一張罰款通知書。
附註:
- 內燃引擎指燃料在內燃燒室內燃燒的引擎。
- 驅動車輛的內燃引擎和其他屬車輛一部分的、附於該車輛的、位於該車輛內的或在車輛上的內燃引擎,無論用途為何,亦須受規定所限。
- 司機指任何掌管或協助操控車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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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範圍
停車熄匙規定適用於:
- 香港所有道路,包括私家路和停車場;
- 全年任何時間;
- 所有裝置有以汽油、柴油或石油氣等為燃料驅動的內燃引擎的汽車,以及正在燃燒這些燃料的混合動力車輛。由於電動車輛和只有電動馬達在運行的混合動力車輛不會產生廢氣,因此停車熄匙規定對它們並不適用;
- 所有裝有內燃引擎的車輛,不論是在路面行走的私家車、電單車和各式商用車輛,或用於非路面運作的車輛,例如鏟車和高爾夫球車等;以及
- 車輛上所有內燃引擎,即驅動車輛的內燃引擎和其他屬車輛一部分的、附於車輛的、位於車輛內或車輛上的內燃引擎,無論用途為何,亦受規定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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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 – 目的及內容
《條例》容許在一些交通及天氣情況下豁免遵守停車熄匙規定。此外,一些車輛,例如冷凍櫃車和混凝土運輸車等,設計上需要連續不斷操作車輛引擎,以防止貨物變壞。某些車輛為達到合理的服務要求,引擎有需要保持運作。為照顧這些情況,《條例》容許在下列情況豁免遵守停車熄匙規定:
適用車輛 / 情況 |
獲豁免的司機 |
例子 /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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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車輛 |
因交通情況而停定車輛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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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機械故障而無法阻止車輛引擎空轉的司機,而該機械故障並非該司機所能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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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任何乘客上車或落車的車輛的司機 |
附注:已停定並正在裝載或卸下貨物的車輛的司機並不會獲得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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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某緊急事故或意外中,必須讓車輛引擎空轉以提供協助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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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有關規定而進行測試(就《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或《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而言) 或車輛修理而必須讓車輛引擎空轉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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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酷熱天氣警告或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直至這些警告終止生效當天的午夜期間的所有司機 |
你可透過天文台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我的天文台」和「打電話問天氣」服務(電話號碼:1878 200)查詢最新的天氣資料,包括正生效的天氣警告或訊號。有關當天曾經生效的天氣警告或訊號資料,請瀏覽天文台網站內的「今日天氣警告及信號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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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 |
在的士站內之的士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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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小巴 |
在綠色小巴站每條路線的首兩輛綠色小巴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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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小巴 |
在紅色小巴站的首兩輛紅色小巴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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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紅色小巴站載有乘客的任何紅色小巴的司機,及在站內緊隨其後的紅色小巴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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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及學校私家小巴 |
載有乘客的巴士(俗稱“旅遊巴”)或學校私家小巴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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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巴士 |
載有乘客的專利巴士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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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供乘客上車的專利巴士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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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醫療、緊急或執法車輛 |
指明醫療、緊急或執法車輛的司機,而該司機必須讓該車輛引擎空轉,以進行與醫療、緊急或執法目的相關的運作活動(包括訓練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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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載活動物的指明車輛 |
運載活動物的指明車輛的司機,而該司機必須讓該車輛引擎空轉,以進行相關運作活動或保障公眾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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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衛押運車輛 |
必須讓護衛押運車輛引擎空轉的司機,以提供武裝運送服務,而該車輛是《條例》附表1所述的由持牌人根據《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第460章)所操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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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軍車輛 |
駐港部隊汽車的司機,而該司機必須讓汽車引擎空轉,以進行運作活動(包括駐港部隊的演練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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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某目的而必須引擎空轉的車輛 |
為某目的而必須讓車輛引擎空轉的司機,而該車輛是合法地主要為該目的而設計(該目的並不是運載該司機、任何乘客及其個人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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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環境保護署署長(“署長”)信納有極為特殊的情況存在,令到要求某司機或某類別的司機遵守停車熄匙規定屬不切實際或不合理,署長可豁免該司機或該類別的司機遵守停車熄匙規定,同時對豁免施加附帶條件。
為確保豁免安排沒有被濫用,執法人員可能會要求有關司機提供資料以證實符合豁免的條件。獲豁免的司機在駕駛時應帶備有關豁免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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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品
宣傳停車熄匙規定的宣傳品現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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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有關《條例》詳細資料,請瀏覽以下連結:
電話:2838 3111
- 《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第611章)
- 解釋《條例》各種豁免情況的動畫片段
- 宣傳海報及《條例》詳情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