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緒言 2. 在「指定範圍」使用「指定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撞擊式打樁除外)及/或進行「訂明建築工程」 3. 「指定範圍」 4. 「建築噪音許可證」 5. 處理特別個案的條款 6. 可有遵守「建築噪音許可證」訂明的最高噪音聲級的測試 附件A 評估在「指定範圍」使用「指定機動設備」的建築工程(撞擊式打樁除外)所發出的噪音 附件B 「訂明建築工程」 附件C 「訂明建築工程」的寧靜作業方法 附件D 一般校正及量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