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三項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措施四月起實施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三月三十一日)表示,旨在減少車輛排放量的三項新措施將於四月一日起生效,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政府會提供一筆過資助,鼓勵歐盟前期及歐盟I期柴油商用車輛的車主,更換為符合現行柴油商用車輛新車註冊排放標準(目前是歐盟IV期排放標準)的新車。歐盟前期柴油商用車輛的資助有效期為十八個月,而歐盟I期的車輛則是三十六個月。
環保署發言人說:「將歐盟前期及歐盟I期柴油商用車輛全數更換為歐盟IV期車輛,由車輛排放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可分別減少百分之七十四及百分之三十八。全港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則會分別減少百分之十八及百分之十。這些減排效果能令路邊空氣質素顯著改善。」
全港共有七萬四千輛柴油商用車符合申請資格,政府已預留三十二億元推行該項計劃。
有關計劃詳情,請參閱環保署網頁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 old_diesel_com_veh_replace_prog.html。
此外,政府會寬減新登記環保汽油私家車百分之三十的汽車首次登記稅,寬減上限為每輛汽車五萬元。
發言人說:「與歐盟IV期傳統汽油私家車比較,環保汽油私家車少排放一半的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亦少耗用百分之四十的燃料。由於有較高的燃料效率,環保汽油私家車亦少排放百分之四十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是導致地球氣溫上升的主要溫室氣體。」
他說:「環保署會向符合認可標準的車輛簽發《環保私家車證明書》,方便市民選擇購買環保汽油私家車。」
稅務寬減計劃詳細資料,已上載環保署網頁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 environment_friendly_private_cars.html。
第三項措施是規定重逾四公噸的歐盟前期重型柴油車輛(跨境長怠速車輛除外)而其登記車身類型為混凝土車、溝渠清潔車、機動式起重吊車或壓縮缸車,必須安裝減少排放物器件。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減少排放物器件)(修訂)規例》,未能符合法定規例的車輛,車輛牌照會被吊銷。
政府於二○○五年推行一次過資助計劃,協助該類車輛車主安裝減少排放物器件。百分之九十五的合資格車輛已參加這項安裝計劃,未有參與計劃的車主必須自費安裝器件。 發言人補充說:「讓香港重現藍天是政府的施政重點,這三項措施正是政府致力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的其中一個環節。」
完
2007年3月31日(星期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