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環保法例修訂減二氧化硫污染物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2008年《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訂)規例》將於明日(十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發言人說,經修訂的規例規定工商業工序使用超低硫柴油,即含硫量以重量計不超過 0.005% 的清潔柴油,以進一步管制二氧化硫的排放。二氧化硫是引致呼吸系統疾病的一種主要污染物。
由明日開始,工商業界的營運者,若要使用柴油均要轉用超低硫柴油。不過,若使用燃料的設備已獲證明其污染物排放量沒有超過特定排放水平,則可以使用其他液體燃料。有關的排放水平大約相等於燃燒超低硫柴油的水平;這為工商業界提供了選擇,他們可以使用控制排放的設備以代替使用清潔燃料。
發言人說:「有關規例不會對工商業界的營運環境造成任何重大影響。我們認為對環境和商界來說,這可算是一個雙贏的方案,足以顯示保護環境不一定會對經濟增長造成損害。」
有關規例修訂的詳情,可瀏覽環境保護署網頁www.epd.gov.hk。
完
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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