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A
景 觀 及 視 覺 影 響 緩 解 措 施
1. 在 工 地 範 圍 及 建 造 工 地 的 所 有 地 方 , 以 及 在 整 段 建 造 工 程 期 間 , 須 執 行 下 列 緩 解 措 施 , 以 盡 量 減 輕 建 造 工 程 所 造 成 的 景 觀 及 視 覺 影 響 :
(a) 在
工
地
進
行
工
程
,
須
豎
設
圍
板
屏
隔
;
(b) 圍 板 的 表 層 須 加 以 修 飾 , 使 更 為 悅 目 和 與 附 近 景 觀/市 容 互 相 協 調 ;
(c) 臨 時 建 築 物 (如 工 地 辦 事 處) 須 設 於 最 不 顯 眼 的 位 置 ;
(d) 工 地 範 圍 內 的 植 物 須 盡 量 保 留 ;
(e) 須 用 圍 欄 把 所 有 矮 小 、 圓 形 的 升 高 花 槽 圍 起 , 使 不 能 把 物 料 及 碎 屑 傾 倒 在 樹 根 上 ;
(f) 須 重 新 劃 定 行 人 路 線 , 使 盡 可 能 遠 離 工 地 及 穿 過 清 楚 界 定 的 公 共 通 道 ; 及
(g) 移 植 現 有 植 物 的 工 作 , 須 在 一 名 專 業 景 觀 美 化 建 築 師 的 督 導 下 進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