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第137區填料庫
– 環境和交通影響評估研究
(編號 : CE 57/2001)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摘要報告 (如此中譯本與英譯本有不相符之處,則以英譯本為準) 參考編號: R0369-chi-2ADD.02 工程項目顧問小組: 西圖國際(中國)有限公司 聯同 弘達香港有限公司 ACL亞洲有限公司
1.1.1 建築業每年都產生大量的拆建物料,當中包括有挖掘起的泥土、瀝青、瓦礫建築廢料,碎石和混凝土等,這些都屬於惰性物料,總稱為“公眾填料“。政府的政策是把公眾填料作有效益的循環再用。在2000年,全港的建築業產生了大約7.7百萬立方米的公眾填拆建物料(包括拆建廢料)。當中,約6.1百萬立方米的公眾填惰性物料被循環再用於填海工程項目上作為填料。
1.1.2 然而,在實際運作上並不可能完全配合填海工程項目的計劃與公眾填料產生的速度。土木工程署確認了除137區現正進行的填海工程將可能再接受多一點公眾填料外,現時由進行中甲類填海工程項目所提供的填土容量將於2002年10月耗盡。
1.1.3 政府確認了由那時至20045年年末,公眾填料的容量將會極爲缺乏大幅減少。在2001年4月23日CSC的會議上,司長認可了在那段期間,在沒有其他的方案解決辦法下,政府提出了建設臨時填料庫來貯存公眾填料的需要建議。政府CSC也認可了要求各局及部門亦將採取可行的方案,以確保在 2005年前施工的填海工程會如計劃中接收公眾填料。
1.1.4 預計在由2003年至2005年期間開始,可施行的填海工程項目的數量將會增加,再配合其他研究中的長遠方案,例如循環再造及輸出填料,因足以吸納從而需要大量的公眾填料。這正好在2005年早期產生足夠的需求來運用貯存於填料庫的公眾填料,和在那段時期由建築業直接產生的公眾填料。這些已計劃的填海工程項目包括竹篙灣填海工程第2期,東南九龍發展計劃、東涌和大蠔第3期發展項目、灣仔第2期發展項目、中環第3期填海工程和深井發展項目。
1.1.5 政府確認了位於香港東南面的將軍澳第137區為建設臨時填料庫的一個適合地點,可貯存約600萬立方米的公眾填料。附圖A展示了將軍澳第137區的地點。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2,第一部第I部,附表2,填海、水力與海洋設施、挖泥與傾倒C.11,建議中的填料庫被確認為指定工程項目。C.11定明了面積不少於2公頃的公眾傾倒物料區為指定工程項目。土木工程署已提交了工程項目簡介給與環保署署長,並已於2001年8月18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間,供公眾查閱。環保署署長已發出了用以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研究概要(編號:ESB-083/2001)。
1.1.6 建設一個填料庫以暫時貯存公眾填料可減少在未來的填海和填土工程上對普通填料的需求,從而保護天然資源和減少採泥和挖取海沙活動的環境影響。這也能夠是避免要把可再用的公眾填料棄置於堆填區及非法傾倒側的情況。
1.1.7 土木工程署於2001年11月23日委託了西圖國際(中國)有限公司(CH2M),聯同弘達香港有限公司(MVA)和ACL亞洲有限公司(ACLA),為將軍澳第137區的填料庫進行一個環境和交通影響評估研究。這個摘要報告綜合了將軍澳第137區填料庫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內的主要內容。
1.2.1 考慮到公眾填料的來源及已計劃的填海工程項目的位置,政府認為在香港的東南部和西南部各建立臨時填料庫是適當的選擇。,附圖B顯示了這些計劃在2003年至2005年間開始接受收公眾填料的地點的填海工程位置。
1.2.2 用於建設臨時填料庫的工地必須於2002年10月至20047年12月期間可供使用,以作臨時貯存總量約為11.5百萬立方米的公眾填料,此數量乃為預計中公眾填料在未2004年12月前來幾年所短缺的乏公眾填土的容量。由於將會有兩個臨時填料庫,每個填料庫的貯存量為5-6百萬立方米。
1.2.3 在考慮了斜坡穩定性、安全、環境及其他工程因素下,貯存6百萬立方米的填料約需100公頃面積的土地。為確保潛在的環境影響(例如:空氣質素、噪音等)能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下,工地必須與鄰近的敏感受體保持足夠的距離。工地的位置必須是可供泥頭貨車或躉船到達的,從而能接收來自不同建築工地的公眾填料。選擇鄰近海旁外岸線的工地作填料庫的另一優點,是於填料庫清拆的時候,可直接利用躉船運送公眾填料到填海區,避免需用泥頭車雙重處理接駁運送。
1.2.4 在香港的東面,面積不少於100公頃,並在2002年至20047年間可供使用的土地是罕有的。唯一可供選擇的地方就是面積約為104公頃的將軍澳第137區。另一個只符合面積上要求的地點則為前啟德機場。然而,現時在該處正進行的受污染土地整治工程已在進行,接著,到2003年時,將開始清拆現存的建築物和建設新的道路和渠道。現時跑道的範圍也已被用作臨時貯存由合約編號CV/2000/06“彩雲道及佐敦谷發展計劃地盤平整及相關其基礎設施工程”及將會用作預計於2002年9月開展的“安達臣道發展”所產生的挖掘填料。在比較過兩個地方的環境表現及其他因素後,包括面積需求、可供使用情況、工地之地點、可達性、與附近敏感受體的距離、和潛在交通及環境影響的可克服性,政府確認了新近填海得來的將軍澳第137區為建設臨時填料庫的合適的地點。
1.2.5 將軍澳第137區為新近填海區,在該地點的北邊部分,填海工程仍然在進行中,該工程將直至於2003年年末才駿工。要把該地區作將來工業/商業發展之前,必須先提供有充足的時間讓該處的泥土鞏固,這正好提供一個機會讓將軍澳第137區運作為一個臨時填料庫。在最新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KO/12)中,該地點被劃作為供海旁深水工業用的“其他指定用途”。根據其說明書,在符合政府的其他要求下,所有分區都可劃作臨時的用途,並且不需根據其劃定的土地用途或分區計劃大綱所說明的土地用途書。然而根據“其他指定用途”
(深水海旁工業)的“第一欄”用途(即經常准許用途)已包括了跟填料庫性質相類似性質的用途,包括建築物料貯存地點、沙倉、及水泥貯存區。
1.3.1 沒有建議在中的將軍澳第137區的填料庫所帶來的作臨時貯存6百萬立方米公眾填料的情況下,其負面環境影響是那些惰性,可循環再用的公眾填料,將很可能不可避免地需被要棄置於堆填區。香港的三個策略性堆填區都是為棄置可分解廢物而運作的。堆填區備有不滲透的覆蓋膜系統,滲漏污水和氣體控制系統。堆填區的空間是昂貴的,而且耗用率遠比原定計劃的使用速度為快。因此,應儘量避免把公眾填料棄置於堆填區。另一值得關注的事項是在缺乏足夠的公眾填料土設施下,所引致的非法傾倒拆建築物料的情況將有所增加。
1.4.1 這環評研究的目的,是評估提供在建議中填料庫在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所帶來的潛在環境影響及建議所需之環境緩解措施。而這段時間內與填料庫相關的活動亦會在評估中一併考慮的發展和同時進行的相關活動在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所帶來的潛在環境影響。作一評估,及建議所需之環境緩解措施。
2.1.1 第137區位於將軍澳南面。在第137區北面的地方仍然進行著填海工程。在2003年年末,已計劃的填海工程完成後,137區的面積約為104公頃。該填 海區早於1997年時已用被作為一個公眾填料範圍土區去以接收由建築業產生的公眾填料。鄰近於該處的現存和已規劃土地用途全為工業/商業性質。將軍澳工業村,佛堂洲和新界東南堆填區(SENT)位於工地的北面。在工地的東面為清水灣郊野公園的邊界。工地範圍北鄰為無線電視廣播及製作中心。將軍澳區最鄰近的現存住宅發展和學校距離工地範圍多於3公里。位於香港島最鄰近的敏感受體也離137區1.8公里有多。跟據規劃署的資料,位於第85區和第86區,已規劃的住宅發展和學校的首階段發展將於直至2006年才會開始第1期的發展落成。
2.1.2 將軍澳隧道為現時連接將軍澳與九龍各區的策略路線。寶林道為另一條連接將軍澳和九龍的道路。坑口道則為將軍澳至西貢和清水灣提供了方便的通道。將軍澳內已落實的主要交通建設為已計劃於2002年9月開始提供服務的地下鐵路將軍澳支線。
2.1.3 附圖C展示了工地位置,工地範圍300米以及500米半徑內的地方,以及沿著環保大道的具代表性現存和已規劃土地用途。
2.2.1 附圖D展示了填料庫建築,運作和清拆期間的初步計劃時間表。
動員和建設階段
2.2.2 建議中填料庫的動員和建設工作已計劃於2002年10月初施工月初開始。由於工地一直用作公眾填土區以接收建築業的公眾填料作為已為填海之用工程接收建築業的公眾填料,將137區用作填料庫的預備功夫將是有限的。在現時工地的入出口已設置有車輪沖洗設施,其餘現存的設施有工地辦工室,工地圍欄,在工地出入口處鋪有混凝土的臨時運輸道路,和在工地北端的躉船轉運站。工地內現存一個臨時的拆建物料分類設施。
2.2.3 建設階段的主要活動工程包括清理工地清理,為設放於新位置的拆建物料分類設施 裝配器材,裝配躉船轉運站的鋼鐵構造部份,及在有需要時的位置更改改道現存有隔沙泥裝備的排水系統的位置。
運作階段
2.2.4 在2002年10月中,當貯存填料工作時所需要的環境保護措施準備妥後,填料庫將可於工地的南面開始接收公眾填料。到了2004年1月,北面已填的土地也可加入為填料庫的一部分。為預留足夠時間移去貯存的物料以騰出土地作為將軍澳第137區的長遠發展由於在2005年起,進行填海工程的工地將會對公眾填料有足充的需求,因此,填料庫已計劃由2005年1月起不再接收任何公眾填料。
2.2.5 附圖E展示了填料庫的初部設計及高度。附圖F展示了填料庫的南北橫切面圖。
2.2.6 要容納總量為6百萬立方米的公眾填料,填料庫需要貯存的最大高度約為 水平基準面上35.2米mPD(即距離地面30米)。在設計貯存高度時已考慮了佛堂洲和清水灣郊野公園的山坡的高度。填料庫將會分開成約干不同平台,然後逐個平台,一個跟一個建起來,並在有需要的地方加以施壓和使用足夠的負重。土木工程署在詳細設計填料庫的外貌時已小心考慮了所引發的向側壓力,斜坡穩定性及其他工程因素。為確保工程依據既定的設計開展,當開始貯存填料時,土木工程署將會密切地監察運作的過程。為了保護斜坡,減少塵埃的產生及對景觀的影響,將會施行的措施包括提供截水溝、噴草、鋪上有色網土工織品物和灑水。臨時預製截水管的位置將會隨著需要而改變,以配合堆放物料的次序以有效地把雨水引導到工地旁邊的臨時雨水排放系統。填料庫的工序範圍將與最接近的敏感受體保持足夠的緩衝距離。
2.2.7 為了避免填料庫運作期間有可能產生的潛在環境影響,公眾填料的貯存地區與最接近的空氣敏感受體 - 無線電視廣播及製作中心,將會保持最少100米的緩衝距離。在填料庫的西面和南面,貯存區的邊緣亦將會與海邊保持最少100米的緩衝距離。
2.2.8 如現有在將軍澳第137區的公眾填土區,建議的填料庫除了農曆新年假期外,會於每日早上8時至下午9時開放予運送公眾填料的車輛。填料庫會為建築業產生的公眾填料提供出路。,根據將軍澳第137區公眾填土區長期運作的泥頭車傾倒紀錄,預計早上9時前和晚上6時後,泥頭車的傾倒量將處於低水平。晚上7時後,躉船設施和拆建廢物料分類設施將不會運作,可以避免了強光所帶來的潛在視覺影響。
2.2.9 為關注到由到使用填料庫的泥頭車所引起的潛在交通和環境方面的潛在影響,土木工程署更會在將軍澳第137區建設一個躉船設施以便經由海路運送公眾填料。,籍著運用位於東南九龍的前啟德機場跑道內計規劃中的公眾填土躉船設施轉運站,分擔傾倒公眾填料的泥頭車數量,以減少泥頭車使用將軍澳區內的道路網。在清拆階段,位於137區工地和啟德的躉船轉運站將繼續運作,以確保不少於90%的貯存物料將可經躉船由工地直接運送到需進行填海的地方。
清拆階段
2.2.10 填料庫的清拆工程已計劃於2004年1月便開始。這時,填料庫將仍然接收公眾填料。填料庫最北所貯存的填料將首先運送至填海工程(及填土工程)的工地。
2.2.11 在運作和清拆階段的重疊期(即由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為了避免雙重處理所接收的物料,若駛入的泥頭車內所載的是已分類,而又符合規格指明的技術要求和質素的公眾填料,將直接運往躉船轉運站以運送至需進行填海工程的工地,以避免了不需要的不必要的分類或貯存。因此,取決視乎於於2004年間時需作填海工程的工地對公眾填料的需求和拆建物料的接收率,填料庫所貯存的公眾填料貯存量將逐漸增加,在最差的情況下,於2004年12月到達其最大容量之6百萬立方。填料庫將於2005年1月開始不再接收由泥頭車或躉船運來的公眾填料,那時候,已落實的填海工程將有足夠的容量接收由建築業產生的公眾填料。
2.2.12 在2004年運作和清拆階段的重疊期,填料庫的公眾填料將全部經由躉船運走,以避免產生額外的交通。由2005年1月起,運作階段完結後,由填料庫駛出的最大汽車流量將會被限制為在每日200架次內。
2.2.13 在填料庫的清拆階段,需要達到的最重要里程為須於2005年9月清理好不少於55公頃在北邊部分的工地,以容許為未來將軍澳第137區工業/商業發展而預備的基建工程動工。而在2007年12月,所有貯存在填料庫的物料將全被移走。
3.1.1 空氣質素研究的焦點是運作和清拆期間所產生的潛在塵埃排放影響。在工地內行駛的泥頭車是潛在塵埃影響的最主要貢獻者在工地內行駛的泥頭車是潛在塵埃影響的最主要來源。在將軍澳第137區的公眾填土區運作期間,所進行的環境監察及審核的總懸浮粒子監察結果指出即使在最差的泥頭車流量下,在執行了塵埃控制措施的情形下,在工地北邊範圍所接收的總懸浮粒子濃度,可被控制低於1小時和24小時總懸浮粒子的標準。在填料庫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承建商必須嚴格跟從空氣污染控制(建築塵埃)條例所要求的塵埃緩解控制措施。
3.1.2 為了避免最接近的空氣敏感受體(即無線電視廣播及製作中心)受到潛在的塵埃影響,貯存區的邊緣將與電視城的範圍保持至少100米的緩衝區。由於貯存活動將會由土工地的南面伸延至北面,而北面的部分直至2004年1月前也未可供貯存公眾填料之用,因此,貯存區和空氣敏感受體之間所保持的緩衝距離將可於大部分時間多於最低的100米。
3.1.3 在填料庫建設期間,建議於工地範圍的北面,除了工地的出/入口位置外,豎立由地面起計算2.4米高的工地圍板。所有工地內的指定運料道路,特別是距離工地北邊周界100米範圍內的道路,應該鋪有混凝土,瀝青物料,或金屬板及作定期保養,特別是距離工地北邊周界100米範圍內的道路。工地範圍在進行挖掘或移土活動時應該曬水或以塵埃抑制化學劑來減低揚塵。在建設期間,在臨時貯存任何挖掘物料時,應以不滲透的隔塵布覆蓋或灑上水或使用塵埃抑制化學劑。當施行了這些塵埃控制措施後,在填料庫建築期間的塵埃影響將不會是重要的議題。
3.1.4 任何涉及貯存塵埃物的工程活動都在空氣污染控制(建築塵埃)條例下列作受規管工程。研究中為填料庫運作至清拆階段期間建議了足夠的塵埃控制措施。泥頭車的行駛速度管制建議維持於每小時10公里以內,。工地應提供有汽車清洗設施。物料轉移和貯存活動應該受到監察以確保揚塵可減至最低,。必須嚴格跟從由工程項目工程師為每日運作所設計的使用區域和可容許最高的貯存高度。,而貯存的物料應該加以施壓實並不應導致已防止分離、沖蝕和不穩定的問題。根據條例的要求,使用填料庫的運輸車在離開工地前,車斗必須以清潔的不滲透布覆蓋,以避免運輸車漏出塵埃。
3.1.5 空氣質素模型的運算結果指出了,在施行了根據條例要求下的建議塵埃控制措施下,所有鄰近的空氣敏感受體所接受到的潛在塵埃影響將可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內。建議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將會檢查填料庫在建設、運作及清拆階段施行充足塵埃控制措施的情況。當施行了這些塵埃控制措施後,在填料庫建築期間的塵埃影響將不會是重要的議題。
3.2.1 汽車排放影響評估不僅覆蓋了工地500米徑範圍內的空氣敏感受體,更伸延至遠至最遠距離工地範圍4.3千米外,沿著環保大道的其他較遠空氣敏感受體。汽車排放影響評估指出了在考慮了由其他同時間的污染源所引起的累積影響,結果顯示使用填料庫的泥頭車所排放出的污染物將不會對沿著環保大道的鄰近空氣敏感受體造成任何嚴重空氣質素影響。。而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亦,將會達到有關的空質素指標。
4.1
使用填料庫的泥頭車輛對在在環保大道產生行駛時所產生的噪音
4.1.1 噪音影響評估不僅覆蓋了工地300米徑範圍內的噪音敏感受體,更伸延至距離工地4.3千米外的沿著環保大道的其他噪音敏感受體。
4.1.2 由於填料庫並不會在晚上期間運作,夜間的潛在運載噪音影響並不是關注的議題。噪音影響評估的焦點為填料庫在日間運作期間,使用填料庫的泥頭車對沿著環保大道的噪音敏感受體所構成的潛在運載噪音影響。
4.1.3 根據過往將軍澳第137區公眾填土區典型泥頭車到達的時間模式,預計使用填料庫的泥車量會在非繁忙時間才處於高水平,高峰時段為早上11時至12時。土木工程署已採取了積極的方法去減少泥頭車進出填料庫的數量。,已計劃在將軍澳第137區建設一個躉船轉運設施,讓公眾填土料可從位於前啟德機場跑道,計規劃中在前啟德機場跑道的臨時躉船轉運站運過來。,以減少因泥頭車駛經環保大道而對噪音敏感受體的潛在交通噪音影響。
4.1.4 土木工程署過往運作類似公眾填土躉船轉運站的經驗指出,在東南九龍和將軍澳第137區躉船轉運站的最大物料處理容量將約為每日1,000架泥頭車的容量。透過運載記錄系統以把源自政府/公共機構在九龍區及部分新界地區的泥頭車土引導到啟德躉船轉運站來作一交通噪音緩解措施,將可使通往環保大道的每日運載公眾填料的車量由平均每日2,000架次減至每日1,000架次。
4.1.5 在採取審慎的態度下,考慮了每日運載量可能的轉變,交通噪音影響評估評估了在環保大道上每日最多1,500架次,經緩解後的最差情況。在作交通噪音影響評估時,研究中使用了一個保守的方法,假設經緩解後的最差情況,每日最高泥頭車量有1,500架次會駛經環保大道。評估結果反映出在全部3個具代表性的評估時段(即早上繁忙時段,下午繁忙時段和填料庫高峰小時段),在大部分噪音敏感受體所接受的已緩解總噪音水平將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 技術備忘錄”內規定的交通噪音指標之內
(即 適用於住宅的L10
(1小時) 70分貝
(A) 和通用於住宅和學校的
L10 (1小時) 65分貝
(A))。在小部分位於現時環保大道旁的噪音敏感受體,其總噪音水平雖超出有關的交通噪音水平,但評估發現環保大道上的背景交通是帶來超標的源頭。,由消減後運載公眾填料的車輛的數目所帶來的噪音量,在有關的噪音敏感受體均少於1個分貝(A), 因而被確認為不重要故此不會造成重大的影響。
4.1.6 在清拆階段 (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填料庫的運輸車率將被限制在每日最多200架次內。,這有限由填料庫所產生的限制車輛數目將不會為現有和計劃中的噪音敏感受體帶來重大的交通噪音量。
4.2
建築/定點噪音影響
4.2.1 量化評估確定了由於工地與噪音敏感受体保持有很大的分隔距離,量化評估確定了在填料庫建設期間的建築噪音影響,以及在運作及清拆期間的定點噪音影響並不是主要的關注事項。然而在建設,運作和清拆階段已建議了供施行的良好工地運作和噪音管理措施。,建議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應檢查承建商施行這些措施的情況。
5.1.1 水質影響評估確認了在填料庫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所帶來的潛在水質污染源及評審了其程度,並。研究中建議了供施行的最佳管理運作措施。
5.1.2 填料庫應提供及使用現有的梯形渠,隔沙泥池及改道後的水污染控制設施。,應該並維持貯存區或拆建物料分類設施與岸邊之間的緩衝距離。,及應該跟從建議的斜坡表面保護措施。位於拆建物料分類設施,用作臨時貯存已分類的拆建物料的臨時貯存區最少要被三面覆蓋圍封。應該使用及維持工地的車輪清洗設施。由洗手間產生的污水應排放至污水渠或應提供化學洗手間。經由填料庫排出的污水,應符合水質管制條例下技術備忘錄的要求。當躉船進行運輸公眾填料的相關活動時,應實行建議的水質污染控制措施。
5.1.3 在施行了建議的水污染控制/緩解措施下,填料庫在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將不會對鄰近的海水質素造成嚴重影響。
6.1.1 工地東北面,約有21公頃的地方處於新界東南堆填區250米的“諮詢區域”內。研究中根據了“堆填區氣體評估指引”內的“源頭-途徑-目標”模型而進行了一個定質風險評估。
6.1.2 位於新界東南堆填區諮詢區域內的工地範圍將會被用作工地運輸道路,公眾填料貯存區,緩衝地帶和表面渠道。,在這些地方範圍内將不會規劃有任何地下結構、雨水、和污水渠系統 (包括地下管道和地下室)。工地辦工室將位於新界東南堆填區諮詢區域外。需位於新界東南堆填區諮詢區域內近工地入口位於入口的貨櫃辦工室,將會有一個升高,空底的平台以避免在貨櫃底累積堆填區氣體。工地將會禁止大眾市民隨意出入。根據“源頭-途徑-目標”模型,風險類別被確認為低。研究已建議了需納入未來合約文件的堆填區氣體和滲漏污水預防和保護措施,以供承建商在填料庫的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跟從包括因應堆填區氣體監測結果的行動計劃。
7.1.1 作為一個新填海區而又沒有現存有景觀價值的植被地方,評估認為137區的現時景觀價值為低。在施行了建議的緩解措施後,即填料庫設計和斜坡處理,在運作期間,景觀影響的重要性將由“中等/重要”減至“輕微/微不足道”。在清拆期間,景觀影響的重要性將由“輕微/微不足道”減至“微不足道”。
7.1.2 在施行了建議的緩解措施後,即填料庫設計和斜坡處理,在運作期間,視覺影響的重要性將由“中等/重要”減至“輕微/微不足道”,和在清拆期間,視覺影響的重要性將由“輕微/中等”減至“輕微/微不足道”。
7.1.3 總括而言,在施行了緩解措施後,建議的將軍澳第137區填料庫在景觀和視覺角度上被確認為在可接受水平。
8.1.1 由於將軍澳137區為一個填海而成的地方,所以在該地點並不沒有需要關注的文化古蹟。位於佛堂洲的佛堂洲頹垣位於工程項目工地的北面。由於工程項目並不會在佛堂洲進行任何建築活動,一道2.4m高的工地欄棚將會豎立於佛堂洲旁的工地北面的邊界外,以避免工人意外地對文化古蹟造成任何滋擾。此外,在工地東面邊界將保持一道不少於在工地東面邊界將保持一段不少於10m闊的緩衝區,以分隔開施工的地區和清水灣郊野公園西邊的邊界。
9.1.1 所有因建議的填料庫建設、,運作和清拆期間,引致的重要環境事項已經被確認,評估和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根據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 技術備忘錄”的要求而建議緩解措施。在環境的角度上,影響都被確認為在可接受水平內。、而在個別需要緩解措施的環保範籌上,經緩解後的影響都被確認為在可接受的水平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