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摘要

1 簡介

1.1 前言

香港特別行政區路政署委託奧雅納工程顧問及其受聘的顧問公司共同進行了后海灣幹線-調查與初步設計(顧問合約編號 No.CE109/98)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環評)研究。本文為環評報告的行政摘要。

擬建的后海灣幹線是一條三線雙程的主幹線,為連接擬建的深港西部通道於鰲磡石著陸點到元朗公路的交匯處,以及位於藍地擬建的十號幹線-北大嶼山至元朗公路段(十號幹線)之間提供策略性連接。

在1998年1月,運輸署頒佈了項目大綱,要求規劃署代表路政署對后海灣幹線的施工進行初步項目可行性研究。委託項目大綱指出:

(a)后海灣幹線的需要性已於1996年完成的"香港對建議的新跨境邊界運輸連接(跨界連接)研究帶來之額外交通流量的應付能力檢討"項目中得到確認。正如在跨境研究中的建議,后海灣幹線將作為在深港西部通道及香港的高速公路網絡之間提供策略性連接。

(b)根據跨界連接通道可行性研究第一階段的研究結果,於后海灣幹線預計的交通吞吐量和流量與交通容量之比例如下:2007年交通流量與容量之比例是0.29時,每小時車輛架次為3100;2011年交通流量與容量之比例是0.62時,每小時車輛架次為6700;2016年交通流量與容量之比例是0.87時,每小時車輛架次為9400。

(c)后海灣幹線項目應盡快開始運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遲於2005年。

隨後,路政署在1998年12月11日提交了項目概要(編號PP-36/1998),以及根據環評條例(S.1.5)下申請了進行環評的研究概要,繼而為此項目進行環評研究。

目前的目標是於2006年年中完成該幹線。本項目是環評條例附錄表2中A.1部份的指定項目。

1.2 項目簡介

后海灣幹線是一條長達5.4公里的高速幹線,連接十號幹線和在鰲磡石附近后海灣跨越邊界的深港西部通道。本項目包括三個主要的交匯處,藍地交匯處將后海灣幹線與十號幹線和元朗公路相連;洪水橋交匯處將交通連接洪水橋新發展區南部(前稱洪水橋策略增長區);而夏村交匯處則將后海灣幹線及洪水橋新發展區北部互相連接及作為一個掉頭設施。1.1(A、B、C和D)顯示擬建的后海灣幹線的位置及設計,也顯示了本環評研究的項目範圍與其它項目的關係。圖1.3顯示擬建后海灣幹線的模擬鳥瞰圖。

本項目最初的建議範圍包括:

(a)橋式結構的三線雙程的幹線,連接位於鰲磡石建議的深港西部通道與元朗公路交匯處和位於藍地的十號幹線(北大嶼山至元朗公路段)。

(b)后海灣幹線與元朗公路的交匯處和位於藍地的十號幹線(北大嶼山至元朗公路段)。

(c)連接邊境控制設施以南的交匯處,與可能建造的屯門西部繞道(本階段尚未確定)以及在新界西北部規劃與發展研究中建議的位於洪水橋新發展區的道路網絡;

(d)不同部門要求的所有邊境控制設施;

(e)北行和南行貨車的車輛候車區,其容量待定;

(f)為后海灣幹線建造繳費廣場的方案,取決於后海灣幹線是否應該收費的決定;

(g)相關的土木、結構、土力、景觀和排水工程、路燈、交通輔助設施(包括標誌架)、隔音屏障、消防栓、交通管制和監視系統、安全控制系統和機電工程等;

(h)若對新圍污水處理廠構成影響,需進行重置和改建工程,以及與之相關的土地補償。

1.3 項目範圍之改變

在2001年7月25日舉行的香港/廣東協作聯席會議第四屆全體會議上,兩地政府一致同意將入境和海關設施建造在深圳境內。因此,后海灣幹線項目的範圍需要修改,以下的內容從最初的項目範圍中刪除:

(i) 在上述(d)項中敘述的邊境控制設施;
(ii) 在上述(e)項中敘述的車輛候車區;
(iii) 在上述(f)項中敘述的繳費廣場和相應的設施;
(iv) 從左行駕駛變換到右行駕駛的設施。

1.4 評估方法

評估的方法是基於環評條例的技術備忘錄,一般包括:

本環評研究範圍已包括第1.2節和1.3節中的內容,該項目統一被確定為環評條例附錄表二第一部分A.1的指定項目。而環評概要的編號是ESB-025/1998。在該項目範圍內沒有其他的指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