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論

4.1                         空氣質素

施工期間主要的空氣質素影響源於昂坪污水處理廠和東涌吊車站施工時產生的累積塵埃影響,同時,在運行期,昂坪污水處理廠會對吊車站產生潛在的異味影響。

對於昂坪污水處理廠的施工,已進行了塵埃影響評估。亦考慮到同時進行的東涌吊車站的施工活動,該項目位於建議污水處理廠的東北方向。通過採用空氣污染管制(施工粉塵)條例和本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提出的合適塵埃控制和紓緩措施以後,預計本項目的施工活動,不會產生負面的塵埃影響。

最接近污水廠施工地盤的空氣污染敏感受體是沿著昂坪道在巴士站附近的村屋(見23400/EN/010)。預測施工期內在這村屋的塵埃濃度顯示在表4.1。從表4.1可以看到,用環評報告建議的紓緩措施,塵埃濃度可降至合符標準的水平。

4.1   施工期內預測在最接近污水廠的敏感受體可錄到的塵埃濃度

沒有紓緩措施的情況

實施紓緩措施的情況

最壞情況下時計總懸浮粒子濃度(微克/立方米)

最壞情況下日計總懸浮粒子濃度(微克/立方米)

最壞情況下時計總懸浮粒子濃度(微克/立方米)

最壞情況下日計總懸浮粒子濃度(微克/立方米)

902

455

257

186

標準︰

500

260

500

260

 

昂坪污水處理廠的主要異味源,如進水泵房、順序分批式反應器系統、污泥濃縮和緊急儲水池等,都將修建在地下,盡可能地減少異味向空氣排放,將異味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污水處理廠的其它設施將建成在地面。所有地面/地下設施所產生的異味將密閉在建築結構中,並經過集中除臭裝置進行除臭後才排出。根據異味擴散模型的模擬結果,異味去除裝置的硫化氫去除效率應不低於99.5%,而且其尾氣排放速率每秒應低於50微克。處理過的尾氣排放高度應不低於5米,出口速度每秒應不低於10米。在運行期內最近污水廠的臭味敏感受體為吊車總站,如23400/EN/035所示,在吊車站邊界最接近污水廠的位置為A17,表4.2顯示運行期在A17位置的氣味濃度預測。從表4.2可以看到,採用環評報告建議的紓緩措施,臭味可降至符合五個氣味單位的標準。污水廠將會設有後備除臭裝置,以防萬一除臭裝置發生故障及需要維修所引致的臭味影響。

4.2   運行期內預測在最接近污水廠的敏感受體可錄到的氣味濃度

作評估的高度

(由地面計算)

沒有紓緩措施的情況(氣味單位)

實施紓緩措施的情況(氣味單位)

1.5

10017.7

0.6

5

396.9

0.7

10

268.9

1

15

145.1

2.1

20

88.3

3.2

25

49.2

4.5

30

27.5

3.1

 

所有由污水廠產生的污泥都會被除去水份至不多於百份之三十的固體含量,然後運往指定的堆填區。在運送期間,所有的污泥都會密封在容器內以避免對附近敏感受體可能產生的臭味滋擾。環評報告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將污泥由海路運送以減低因陸路運送由汽車所產生的空氣污染。

4.2                         噪音影響

在不採取紓緩措施的情況下,預計源於昂坪污水處理廠的施工噪音,在噪音敏感受體處的噪音水平,不會超過施工噪音限值75分貝。通過使用靜音設備,噪音水平可進一步降低。對昂坪吊車站施工引起的累積噪音影響參考了東涌吊車可行性研究的結果吊車站在施工期所發出的噪音影響將會符合噪音標準。一般來說,噪音敏感受體均遠離建議的昂坪污水處理廠,最近的三個噪音敏感受體是靈隱寺、天壇大佛和位於巴士總站附近昂坪路邊的村屋,其相應的距離分別大於441米、276米和 240米(見23400/EN/010)。最接近污水廠施工地盤的噪音敏感受體是沿著昂坪道在巴士站附近的村屋。4.3內顯示因施工引致的噪音預測。估計在沒有實施紓緩措施的情況下,噪音都可以符合75分貝的標準。利用較靜的機器可再把噪音減低。估計施工不會構成負面的影響。

4.3    施工期內預測在最接近污水廠的敏感受體可錄到的噪音

施工活動

測試情況

噪音,分貝(A)

工地平整/土壤/碎石工程

 

沒有紓緩措施

78

實施紓緩措施

69

小型樁

沒有紓緩措施

64

實施紓緩措施

55

混凝土傾注/道路工程

沒有紓緩措施

69

實施紓緩措施

60

噪音標準:

75

紀要:      

紓緩措施                利用較靜的機器

通過採取建議的紓緩措施,如利用較靜的機器及隔聲屏障,昂坪污水主幹渠和廢水輸送管道的施工期噪音影響,可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內。最接近廢水輸送管道的噪音敏感受體是在大澳道附近的村屋(見23400/EN/015)。表4.4內顯示施工時在這村屋的噪音預測。通過使用建議的紓緩措施,預測在這村屋的噪音可降至合符標準的水平。

4.4    施工期內預測在最接近廢水輸送管道的敏感受體可錄到的噪音

測試情況

噪音,分貝(A)

沒有紓緩措施

95

實施紓緩措施

75

噪音標準:

75

紀要:      

紓緩措施                利用較靜的機器及隔聲屏障

 

對於昂坪鄉村污水收集系統而言,由於污水管道工程接近民居,預計會對當地居民無可避免地,產生一定的滋擾。但其噪音影響十分短暫,亦僅局限於局部地區打碎行人道混凝土的工程。對於個別噪音敏感受體而言,這一情況只會持續1天。

污水廠運行期會採用建議的噪音紓緩措施,噪音將達到可接受的限值。在設計上,所有泵水井將封閉在地下,而污水廠的所有噪音源均封閉在建築物內。因此,估計並沒有任何剩餘的影響。

4.3                         水質影響

對於敏感性較高的區域,將採用一些特別的措施:

·                    由於該區域位於集水區,所以昂坪鄉村污水渠和廢水輸送管均採用高強度的球墨鑄鐵管。同時沿管線還將採用帶檢查箱的密封連接。

·                    為便於廢水輸送管檢查和維修而進行的旁通操作,檢查井之間的最大距離少於60米。同時,這也有利於在管道洩漏的緊急情況下進行分流。

·                    為滿足緊急排放的要求,昂坪污水處理廠將配置後備裝置、緊急發電機和緊急蓄水設施等。緊急蓄水池可以方便萬一在污水處理廠發生故障和廢水管爆裂的情況下臨時儲存來自昂坪污水集水區未經處理的污水和已處理過的廢水。

·                    由於處理過的廢水是高質量的,所以即使萬一在管道洩漏這種很少發生的情況下,也不會對當地水質產生大的影響。由於排放水質高和管道坡度大,管道堵塞的可能性極小。

·                     在污水處理廠附近將會設置探井,監測地下水污染。

·                     在污水廠內有機會污染的地方,如危險品貯存地方,將會與污水廠的排水系統分隔。

無論如何,為保護昂坪高敏感性的環境,仍然必需仔細監測廢水輸送管線,故此將會在集水區上游(污水處理廠)和集水區下游的廢水流量,進行例行監測,以儘早發現任何洩漏。因此,將在大澳建造一個流量監測井。環評報告已制定行動計劃,以便在懷疑或確定管道洩漏時採用。在維修輸送管道時,可將廢水臨時排放至污水處理廠的緊急蓄水池,方便在管道中沒有流量的情況下,進行廢水輸送管道的維修。

為了評估昂坪廢水排放對大澳河涌和大澳水體的影響,進行了水質模擬。水質模擬測試亦已考慮現時排放於大澳水域的污水及未來從大澳船隻碇泊保護區排放的污水所引致的累積影響。廢水排放的預測結果,完全符合研究區域內的水質指標。在沿大澳河涌的現存紅樹林地區會有相對較高的大腸桿菌含量,這是由於現有的棚屋並沒有接駁公共污水渠,居民產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所致。昂坪的廢水排放而引起的污染物濃度增加是很小的。因此,本項目對大澳河涌和大澳灣水體不會有負面影響。

為了驗證水質模擬的結果,建議在項目運行期間監測海水質素。

通過採用本環境影響評估所要求的紓緩措施,預計在項目施工及運作期間不會產生水污染問題。施工期間將實行所需的紓緩措施,確保所有在效野公園內由地盤流出的廢水都符合有關技術備忘錄內屬組別A 的內陸水域水質標準。

4.4                         廢物管理

施工廢物的處理、收集和處置將會採用合適的紓緩措施,剩餘的環境影響可減至可接受的水平。這些紓緩措施可以作爲施工合約的一部分,編入廢物管理計劃中予以實施。為確保施工期產生的各種廢物得到正確的處置,需要進行環境監測和審核。

昂坪污水處理廠運行期產生的污泥,固體含量應該濃縮至30%以上,然後轉運至垃圾堆填區。運行期間應與供應商或生産廠家合作,儘可能回收和重複利用已殘缺的紫外燈。如果無可避免地需要棄置紫外燈,操作人員應確定紫外燈的成分,並與環保署確認它們是否應作爲化學廢物進行處置。若然的話,其處理和處置應遵從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規定。在處置紫外燈時,應盡可能地小心以防燈管爆裂和排出污染物。

對於從清水洗滌系統中排出的液體,除非在進行現場處理以後能滿足了水污染管制條例技術備忘錄規定的排放標準要求,否則應根據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置。

4.5                         景觀和視覺

景觀影響

 

擬建之污水處理廠可能會對該地之景觀資源造成一些影響,如現有的石景、農業用泥地、樹林、灌木叢和草地。但喪失這些景觀資源對整體地區之景觀來說,影響可說是十分輕微。

污水廠周圍將大量種植樹木,主要之設施均藏於地下,以便增加整體綠化面積。長遠來看,隨著新植樹木的生長,工程對該地景觀資源造成的影響是輕微的。23400/EN/044顯示在運行期污水處理廠的景觀

施工期間,淸理場地,地盤平整及建築工程都會對景觀敏感受體即天壇大佛及寶蓮寺院的景觀水平,造成輕微之影響,不過由於在地盤內及周界新植樹木作為屏蔽,及採用融合周遭環境的建築設計,可對景觀特性的影響大為減少。長遠來看,只有很輕微的殘餘影響。

視覺影響

昂坪污水處理廠的建造將會對居住於較高位置的昂坪村村民,到骨灰庵拜祭的人士及昂坪路的道路使用者,造成中等程度的視覺影響。長遠來說視覺影響會在紓緩措施下被減至輕微。

昂坪污水處理廠的建造,亦會對在天壇大佛西北面的平台上觀光的遊客造成臨時的中等程度影響。長遠來看,紓緩措施例如在地下設施上種植樹木及美化污水廠範圍內的建築物,能把視覺影響水平減至輕微。

由於現有的地形、樹木及各種建築物限制寶蓮寺及青年旅社的遊客/居民的視野,因此,昂坪污水處理廠對他們的視覺影響是有限的。再者,建議的紓緩措施會逐漸把視覺影響減至最低。

 

對於在遠處的彌勒山山徑上的遠足人士亦會造成一些視覺影響。但藉著種植樹木的遮蔽,此影響相信會是極輕微的。

擬建的吊車系統及公共交通轉駁處,估計在昂坪污水處理廠完工後才會啟用,因此施工期內不會對此等設施使用者造成任何視覺影響。由於此等設施接近污水廠及吊車使用者的居高臨下,因此在運作期間將有中等程度的視覺影響。至於對吊車使用者的實質影響,將視乎吊車的最終落實路線及吊車站的地點而定。

 

4.6                         生態和漁業

預計此項目對野生動植物的影響比較小。污水處理廠將建在規劃為城市化的區域,污水收集系統將沿著現有公路敷設。故此,本項目不會造成重要生態棲息地的損失,對陸地或水栖生態系統沒有重要的影響。 

施工期間對水栖生態和漁業的潛在影響,主要來自地面徑流的沉澱物。為了減少懸浮固體、有機物和其它污染物進入河流和海洋,應清除地面徑流的沉澱物及淤泥。尤其應注意那已發現盧氏小樹蛙繁殖的溪流。建議在盧氏小樹蛙繁殖期內(三月到九月)不要在該條位於昂坪村南面的溪流附近進行土方施工。

估計在沿大澳河涌的現存紅樹林地區會有相對較高的大腸桿菌含量,這是由於現有的棚屋並沒有接駁公共污水渠,居民產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所致。由於紅樹林具有較強的天然污染承受(或者污染物排除)能力,預計對紅樹林棲息地沒有負面的影響。近期香港和深圳福田自然保護區的研究表明,較高的污染物負荷,包括濃度高的污水,對紅樹林棲息地均不會產生負面的影響。

4.7                         文化古蹟

20023月、4月和8月期間進行了實地調查。雖然在項目附近地區找到一些文化古蹟,然而這些文化古蹟並不在工程範圍內。另外,在這些文化古蹟邊界5米範圍以內的工程將不會採用機電設備以減低由工程所產生的震動。因此,預計本項目對這些文化古蹟不會有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