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敏感受體
本項目涉及的主要空氣敏感受體是深港西部通道工程位於香港的鰲磡石著陸點附近的分散村莊(參見圖CES3.0A),它們將受到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項目和后海灣幹線工程的累積影響。深港西部通道在內地的著陸點將位於未來的填海區,該填海區將主要用於深港西部通道的邊境管理設施,但其附近將沒有空氣敏感受體。
施工期
3.1.1 在施工期,影響空氣質素主要可能是工地的清理和準備、挖掘和回填、露天工地的侵蝕、混凝土混合、預製道路組件及施工與拆卸物質的處理和運輸等。當採用實際和有效的塵埃抑制措施後,可為施工期帶來的塵埃滋擾降至最低。施工時,地盤人員應遵守空氣污染管制(建築塵埃)條例附錄表一中的第一、第三和第四部分所規定的相關塵埃管制的要求。環評報告中建議的紓緩措施包括在所有施工區域每天灑水兩次以抑制塵埃和限制施工車輛在未舖道路上的行駛時速在10公里/小時以下。在實施有效的塵埃管制措施後,預計施工活動將不會產生不利的塵埃影響。
3.1.2 模擬結果顯示,在沒有採取紓緩措施的最差狀況下,位於鰲磡石現有村屋的一小時平均懸浮粒子總量為1012微克/立方米,二十四小時平均懸浮粒子總量為375微克/立方米。採用環評報告建議的塵埃抑制措施後,對鰲磡石現有村屋的塵埃影響將會分別減少60%(一小時平均懸浮粒子總量)和53%(二十四小時平均懸浮粒子總量)。位於鰲磡石村屋最高剩餘一小時平均懸浮粒子總量和二十四小時平均懸浮粒子總量分別為435微克/立方米和214微克/立方米,預計不會超過相應的空氣質素指標和懸浮粒子總量標準。
運作期
3.1.3 在運作期,影響空氣質素的來源主要來自行駛在擬建的深港西部通道上的汽車排放。擬建的后海灣幹線以及該地區其它規劃和現有道路車輛和煙囪的廢氣排放,亦會對一些敏感受體產生累積性的空氣質素影響。
3.1.4 此外,進行評估時已採用電腦擴散模型來對來自擬建的深港西部通道以及該地區今後交通網絡於運作期間所產生的累積空氣質素影響,及主要來自區內的煙囪排放源。評估基於以下兩個保守的假定:所有在評估區域內道路網絡上行駛的車輛將使用含硫量高的汽油,因而有較高的排放基數。另外一個假定是使用2011年的排放基數來設計2021年的交通流量,由於技術的進步,2011年排放因子將有一定的改善。模擬結果顯示,在擬建的深港西部通道的評估範圍內,現有及將來的空氣質素敏感受體均沒有超出二氧化氮、可吸入懸浮粒子、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的空氣質素指標。因此,在運作期間將不需採取任何的紓緩措施。
3.1.5 對於受影響最大的位於鰲磡石現有村屋的空氣敏感受體,預測的最高一小時平均二氧化氮和二十四小時平均二氧化氮濃度分別為相應空氣質素指標的82%和95%。預測最高二十四小時平均可吸入懸浮粒子總量為相應空氣質素指標的54%;而預測最高一小時平均一氧化碳及最高一小時和二十四小時平均二氧化硫濃度均低於相應空氣質素指標的28%。
3.2.1
部分深港西部通道將會建於鰲磡石現有的鄉村附近。而該處現有的噪音敏感受體因靠近深港西部通道的路線,將會受到施工和運作期不同程度的噪音影響。圖CES3.0A顯示了噪音敏感受體的位置。
施工期
3.2.2 施工噪音的評估是保守地根據初步設計階段中的初步施工計劃進行了。由於工地與一些現有噪音敏感受體的距離較近,所以預計噪音水平將會超過環評條例技術備忘錄中的標準,在76分貝到85分貝之間。爲了減少潛在的影響,已評估了不同的紓緩措施,包括使用低噪音設備和施工方法、使用移動式和臨時性的噪音屏障、提供噪音屏遮擋結構和特製噪音屏障等。建議的紓緩措施能夠恰當地保護所有的噪音敏感受體。在採用建議的紓緩計劃後,預計在施工期不會產生剩餘噪音影響。預計在噪音敏感受體的最差噪音值為 68到75 分貝。
3.2.3 由於項目竣工目標的要求,項目倡議人要計劃在限制時段內(如黃昏、晚間和公眾假期)進行施工。這將受到嚴格的管制,而且將來的承建商必須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的規定申請施工噪音許可證,取得當局的批准。
運作期
3.2.4
在運作期,交通噪音影響來自深港西部通道。道路交通噪音評估是根據2021年的預測交通流量所進行,即採用在深港西部通道完成及與后海灣幹線連接之15年內最高的交通流量。而且,已對現有的噪音敏感受體進行了評估。由於在規劃階段時已考慮到交通噪音紓緩措施,所以在現有的政策下,所有高速路均採用低噪音路面作爲標準材料。因此,所有的噪音敏感受體的噪音水平都在可接受的標準內。所有房屋都不受噪音的不利影響,其預測值在交通繁忙時段為65到70分貝之間。同時,在深港西部通道項目的運作期沒有殘餘噪音影響。
施工期
3.3.2
在施工期,
影響水質的主要是大橋橋墩施工時所產生的沉澱物羽流擴散。建議的紓緩措施包括在每個橋墩的施工現場修建圍堰。橋墩的施工將在圍堰以內進行,這樣能夠防止沉澱物羽流的外溢。使用密閉抓斗式挖泥機去除圍堰中的沉澱物。而且,還會使用隔泥幕作爲第二層保護以抑制沉澱物羽流的擴散。沉澱物羽流模擬結果顯示,由於靠近挖泥現場,所以位於鰲磡石至白泥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的懸浮粒子總量將會有較多的增加。在香港水域的這一地區受挖泥所造成的懸浮粒子增加量僅僅在1.55至4.03毫克/升之間。所有確定的水質敏感受體均沒有超過水質指標有關懸浮粒子的標準(與背景值相比增加小於30%)。圖CES3.0B顯示水質敏感受體的位置。進行了相關的敏感性測試以評估在內地實施的填海和挖泥活動所產生的累積水質影響。模擬結果顯示,所有的水質敏感受體均沒有出現懸浮粒子超過水質指標的現象。
3.3.3
大橋橋墩的施工需要進行挖泥活動。場地調查時發現了L、M和H類沉澱物。需要傾卸於海上卸泥區及指定的密封式卸泥區的沉澱物體積大約分別為34,500立方米和22,500立方米。
3.3.4
將實施增強措施以恢復米埔基圍的功能,這需要在入口和擬建的進出通道處進行挖泥。場地調查時發現了M和H類沉澱物,預計需要傾卸於海上指定的密封式卸泥區的沉澱物的數量大約為8800立方米。
運作期
3.3.5 為了評估沖刷能力的變化,進行了水動力和水質的模擬,由於需要在東角頭進行填海和深港西部通道大橋橋墩的建設,會對沖刷能力造成影響,進而改變后海灣水質。Delft 3D模型模擬了東角頭的填海和大橋的橋墩之情況。為了減小對沖刷能力的影響,大橋的初步設計採用了75米的跨度,比跨境連接研究中考慮的50米跨度要長。除了跨度外,其它可以減少摩擦力(因而能夠減少對沖刷能力的影響)的因素也融進了大橋的設計,如採用浸沒式(位於海床下)的樁帽和流線型的橋墩。預計由橋墩影響所引致沖刷能力的減少為0.76%(季節性平均)。東角頭填海和橋墩的綜合影響所引致沖刷能力之下降約3.3%(季節性平均)。於后海灣區域內的總無機氮、懸浮粒子、非離子氨、大腸杆菌、溶解氧、生化耗氧量和鹽度等的改變分別為2.49%、2.33%、1.82%、1.25%、-0.41%、1.38%和-0.73%。預測在后海灣的沉澱速率改變很小(在米埔和拉姆薩爾濕地約為0.3-0.5毫米/年)。水質和沉澱速率的細微改變是不顯著的。
3.3.6 近期在研究區域上方所拍的航照顯示,研究區域的潮間帶泥灘佈滿了蠔田。蠔田阻礙了水的流動,因此,對沖刷能力也有影響。本項目清除沿工程路線上的潮間帶泥灘上大約16公頃的蠔田。清除這些蠔田後將使沖刷能力增加約0.38%。因而,后海灣水質和沉澱速率的改變會低於預測的結果。
3.3.7
建議使用真空清掃器(vacuum
air sweeper)對大橋上車輛所產生的污染物進行經常性的清潔,以減少大橋徑流對泥灘和后海灣水體的潛在影響。在運作期間,會進行大橋徑流的監測,以判斷紓緩措施是否有效。
3.3.8
深港西部通道的危險品貨車意外率非常低。研究制定了一個緊急應變綱領來鞏固現時有關政府部門所實行的緊急應變計劃。根據緊急應變綱領來制定一個詳細的緊急應變計劃。有關政府部門會共同實行以處理大橋上的洩漏事故。由危險品貨車意外所造成的潛在風險預期很低。
在施工期和運作期,用於減少對水質影響的建議紓緩措施概述如下表所示:
水質影響 |
建議及擬建的紓緩措施 |
註釋 |
施工期 |
||
施工場地的徑流及一般施工活動和鑽孔打樁產生的污水 |
鰲磡石和深港西部通道路線 · 遵守專業人士環保事務咨詢委員會專業守則 1/94中規定的施工場地排水指引,以防止在施工現場產生水污染 · 提供現場排水系統,收集場地的徑流 · 實施良好的工地常規 · 提供污水處理系統,包括凝結、沉澱及酸鹼值控制等過程,對施工活動所產生的污水,特別是對鑽孔打樁所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 · 在現場對處理過的污水進行循環和再利用,以便減少水的消耗,同時將污水的排放量降至最低 ·
監測排放污水的質素,確保符合排放許可的規定龍鼓上灘 · 在龍鼓上灘的工作區提供排水系統,用來收集混凝土的衝洗水及預製件工場和混凝土拌合廠產生的徑流 · 需要時建議安裝附有沉澱和酸鹼值調節系統的污水處理系統以處理收集的污水 · 盡可能混凝土混合廠遮蓋 · 收集水樣本進行分析,以確保從龍鼓上灘工作區所排出的污水符合排放許可的規定;並建議使用處理過的污水進行塵埃的抑制和一般的清洗工作 · 定期保養龍鼓上灘的排水系統、沉澱/酸鹼值調節系統 |
沒有剩餘影響 |
工人產生的污水 |
· 在工作區提供化學廁所,用於收集污水 · 如果有廚房或臨時食堂的話,提供臨時性的儲存池,用於收集來自廚房或者食堂的污水 · 僱用具有牌照的廢水收集人員,進行污水和廢水的收集及處置 · 在顯要的位置張貼通知,提醒工人們不要將任何污水及廢水排入后海灣中 · 實施環境審核,確保沒有不當的行爲 |
沒有剩餘影響 |
工地上化學品的意外洩漏 |
· 承建商要制定應急計劃,處理工地上化學品的意外洩漏 · 採用良好的工作常規,避免發生意外洩漏 · 按照包裝、標籤及存放化學廢物的工作守則處理及處置化學廢物 |
沒有剩餘影響 |
沉澱物的挖泥及處置 |
深港西部通道路線之沉澱物的挖泥 · 為了防止在挖泥期間的沉澱物外溢,在每個橋墩工地上安裝圍堰 · 為了將沉澱物的外溢降至最低,使用密閉式或者密閉抓斗式挖泥機 · 通過運作中的控制措施,避免沉澱物濺入週圍的水體中 · 在駁船離開挖泥點之前,清除在甲板和駁船上其它外露裝置上的挖泥物 · 為了避免沉澱物流入週圍的水體中,減小駁船和圍堰之間的距離 · 在臨時橋樑上運載挖泥物料的卡車不要裝得過滿,以防止挖泥物溢出;於淺水區域應用的隔泥幕應由承建商作適當的設計,以確定隔泥幕之有效性 · 為了控制沉澱物股流的分佈,在每個橋墩的工地上安裝防污泥外漏的隔泥幕 · 進行水質監測 ·
米埔之沉澱物的挖泥 ·
1. 進出通道 · 於進出通道兩邊的盡處,安裝板樁以隔離挖泥的範圍而成為乾地 · 避免堆存挖泥物料 · 當暴風雨時,暫停挖泥工程和用防水布或不透氣的物料覆蓋挖泥物料 · 2. 入口水道 · 在漲潮期間,使用帶有密閉抓斗式挖泥機的浮船進行挖泥 · 為了避免沉澱物的擴散,安裝隔泥幕或板樁來限制挖泥的範圍 · 僱用有牌照的廢物收集商來收集和處置挖泥物料以符合<海上傾倒物料條例> |
影響是臨時的,沒有剩餘影響 |
在橋墩施工期水動力學的變化 |
· 在高潮位,避免安裝及去除圍堰 · 施工完成後要立即去除圍堰 ·
為了恢復潮汐的流動,清除沿著大橋路線之帶狀蠔田 |
影響是臨時的,沒有剩餘影響 |
運作期 |
||
水動力學及水質質素的變化 |
· 設計較長的橋樑跨度,即75米,這樣可以減少橋墩的總數,以減少沖刷量的降低 · 為了減低對潮汐流動的阻礙,將樁帽放置在海床下 · 為了減小潮汐流穿過大橋時的磨擦,設計流線形狀的橋墩 |
較小的剩餘影響
(水動力學及水質質素的變化較小) |
后海灣中沉澱及侵蝕模式的變化 |
· 設計較長的橋樑跨度,即75米,這樣可以減少橋墩的總數,以減少沖刷量的降低 · 為了減低對潮汐流動的阻礙,將樁帽放置在海床下 · 為了減小潮汐流穿過橋樑時的磨擦,設計流線形狀的橋墩 |
較小的剩餘影響(沉澱速率微量增加) |
來自深港西部通道大橋路面的徑流 |
· 使用真空清掃器,清除路面上的污泥,一周兩次,並且每次相隔不能超過4天 · 為了收集雨水徑流中殘餘在路面的污泥,將安裝附有能收集泥沙的標準路政署集水溝 · 為了將對泥灘的滋擾降至最低,在排水豎管中安裝消能設施 · 監測大橋徑流,以判斷紓緩措施的有效性和檢討清潔的頻率 |
較小的剩餘影響 |
在意外事故中化學品/油品的意外洩漏 |
· 透過以下方式將風險降至最低: · 實行消防處所修訂的條例,可減低於深港西部通道發生的交通意外所引起化學品意外洩漏的風險 · 訂立一個詳細的緊急應變計劃,以加強已建立的應急行動,從而使生態受到保護 · 實施詳細的應急計劃和有關政府部門的支持,以處理任何的洩漏事故 · 對於在深港西部通道大橋發生有關化學品洩漏的交通意外,採取迅速的反應 · 於夏村交匯處的香港警務署之秤車站儲存清理用品,以用作防止洩漏的擴散 · 評估於深港西部通道項目設計階段在大橋的排水系統中安裝排水截流器的可行性 |
較小的剩餘影響 |
施工期
3.4.1
在施工期採取有效的廢物管理計劃是很重要的。深港西部通道項目所產生的廢物源包括海洋挖出的沉澱物)、挖掘物料、建造及拆卸物料、化學廢物以及普通垃圾等。
3.4.2 在確定沉澱物質量的現場調查中所進行的振動鑽探抽樣和隨機抽樣顯示,研究區域內有L、M和H三種類別的沉澱物。本報告確定對H類沉澱物和不能通過生物測試的M類沉澱物應傾卸於指定的海上密封式卸泥區。其他屬於L類的沉澱物以及通過生物測試的M類沉澱物可以傾卸於指定的海上卸泥區。進行指定的海上卸泥及指定的海上密封式卸泥的沉澱物體積估計分別大約為34500立方米和22500立方米。根據相關的港口和航船條例,應僱用有牌照的船隻進行傾卸處置。
3.4.3 在米埔入口水道和進出通道所進行的加強措施之施工中產生的挖泥物料,是M和H類沉澱物。因此,將會傾卸於指定的海上密封式卸泥區,如沙洲以東的海泥卸泥區,估計其體積約為8800立方米。
3.4.4 預計挖掘廢物的影響是很小的,由於深港西部通道的全部永久性工程都在海面上,陸上的問題將會涉及在后海灣幹線工程項目中。
3.4.5
為減少建造及拆卸物料的產生,在規劃和設計階段已經考慮了工程路線的選擇等問題。估計本項目產生的建造及拆卸物料總量大約為700立方米,其中20%可以循環使用和回收。
3.4.6 預計深港西部通道產生的化學廢物量比較少,同時將根據環保署頒佈的«包裝、標籤及存放化學廢物的工作守則»對其進行儲存、處理、運送和處置。如果需要處置化學廢物,應該使用有牌照的化學廢物處理和處置設備。由化學廢物所產生的影響是很小。在進行化學廢物的處置時應該僱用有牌照的廢物收集人員。
3.4.7
估計在兩年半的施工期將產生大約151噸的普通垃圾,它們將會由有牌照的廢物收集人員送至有牌照的堆填區進行場外處置。對普通垃圾進行了適當的處理之後,它們不會產生不可接受的環境影響。
3.4.8
建議在施工期採用廢物管理與實踐和其他的環境管制措施,以避免產生潛在的影響或紓緩至可接受的水平。透過正確實施建議的紓緩措施,本項目中與廢物有關的潛在環境影響將會很小。承建商必須遵守環評報告中有關廢物管理計劃中的要求。
運作期
3.4.9
預計運作期不會產生任何廢物。
3.5.1
本工程的戶外調查程序原來計劃是跨境連接第二期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延繽。在1998年至1999年期間,已經進行了爲期12個月的生態戶外調查。而在2001年8月,展開了本工程的戶外調查工作,並且連續進行到2002年的6月,提供了另外11個月的調查數據,涵蓋了季節變化、繁殖期及鳥類的春秋季節性遷徙等情況。
3.5.2 在外后海灣的四個地形區的區域內(山地、低地、海岸/潮間帶及海洋),現在的戶外調查研究識別出在低地及海岸的棲息地和物種是評估區內生態的主要問題。
3.5.3 生態的基線研究已經覆蓋了在深圳西部通道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大綱指出的所有項目,即潮間帶泥灘、紅樹林、海草、潮間帶及潮下帶水底動物群落、鷺鳥林、馬蹄蟹及鳥類,特別是,黑臉琵鷺(學名為 Platalea minor); 及中華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3.5.4 在本工程的戶外調查期間,在評估區內記錄到兩個植物種類,( 繖楊, Thespesia populnea 及貝克喜鹽草, Halophila beccarii), 一種海洋無脊椎動物(馬蹄蟹,Tachypleus tridentatus),一種爬行動物,25種鳥類,包括中華白海豚在內的兩種哺乳動物,這些是要保護的種群。
3.5.5 然而,在記錄的需要保護的這些物種中,只有貝克喜鹽草、馬蹄蟹,及包括黑臉琵鷺在內的10種鳥類,他們在評估區內的活動與深港西部通道工程是有關的。
設計中考慮的問題
3.5.6 爲了避免產生問題,根據文獻綜述的資料及戶外調查,在本評估中已經發現深港西部通道目前的位置對后海灣產生的影響最小。目前的位置距離米埔自然護理區6公里,距離后海灣口7公里,距離下白泥3.5公里。如果通道的位置向北移(對米埔可能會產生潛在的影響),或者如果向南移(對中華白海豚可能會產生影響),對具有保護價值的地點的影響可能會更大。所以,如果需要非陸上深圳西部通道,目前的位置被認爲是在生態方面最可能接受的。
3.5.7
在為大橋著陸點考慮三個可選方案時,已經考慮了最重要的紓緩措施和避免方法。鰲磡石被確定為對生態造成最小損失的地點,並且總括來說是最佳的方案。
3.5.8 研究發現由於隧道在施工期需要進行大規模的挖泥並大大降低在運作期間的沖刷力,因此,隧道方案在生態方面的可接受程度較低。
3.5.9
橋樑的幾個設計特點可能會有效地將生態影響降至最低,這些特點包括增加橋墩的間隔,橋帽置於海底下,斜拉橋不設在潮間帶,橋身高度及不設吊電纜在橋身。
施工期
3.5.10
在施工期間,由於施工和使用臨時性的橋樑,在潮下帶累積的臨時直接的棲息地的損失會有2.7公頃,在潮間帶有0.75公頃,並且需要去除0.25公頃的紅樹林。只有小於0.001公頃的海草可能會受到影響。臨時直接的黑臉琵鷺
覓食地損失可能會
0.1394公頃。在運作期間,造成的永久的棲息地的損失只有少於0.2公頃的潮下帶,及0.024公頃的潮間帶。黑臉琵鷺覓食地永久之直接損失為0.039公頃。
3.5.11
通過對在香港和澳門其他橋樑的額外戶外調查,以及對其他工程的數據分析,勘察了由於干擾對棲息地的非直接影響。結果顯示大多數鳥類會容忍干擾產生的影響。即使黑臉琵鷺之前被認爲對干擾十分敏感的鳥類,被觀察到在干擾來源的附近覓食。儘管如此,也要採取預防措施。在最差的情景中,在冬季深港西部通道施工現場發生了不可預期的事故,受到影響的黑臉琵鷺覓食地大約為
0.24 公頃,其中包括0.139公頃臨時性的直接損失。以前的研究指出泥灘只是黑臉琵鷺覓食地的一種(另外兩個是排乾水的魚塘及排乾水的基圍),並且外后海灣(包括靠近深圳西部通道路線的泥灘)不是黑臉琵鷺核心的覓食地。0.24公頃的這部分覓食地僅是沿著外后海灣南部海岸(大約長15公里,寬10公里,面積為15公頃),黑臉琵鷺在潮間帶覓食棲息地的一小部分(佔1.6%),並且與內后海灣部相比,對黑臉琵鷺來說,這一部分更不重要。所以預測的臨時的損失是不能覺察的影響。在運作期間,雖然沒有証據証明黑臉琵鷺會避免到靠近大橋的泥灘,以預防起見,這影響評估將包括深港西部通道大橋道路兩旁附加的30米。因而,黑臉琵鷺覓食地之永久的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將為0.039公頃
+ 0.06公頃
= 0.099公頃。由於在運作期間會修復8.34公頃的泥灘,將提供0.139公頃潮線
( = 39米
+ 50米
+ 50米)
x 10米)。在減少0.099公頃的損失後,還能修復0.04公頃潮線的黑臉琵鷺覓食地。
3.5.12 在干擾方面,沒有累積的影響。唯一辨明的累積影響是損失額外~150公頃的海床。但是,這損失於后海灣是不顯著的。就算把深港西部通道項目所引起之海床的損失包括在內,累積的海床損失仍然只有大約后海灣的1.3%。因此,現時項目所引起的累積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3.5.13 在施工期間,挖泥、潮間帶棲息地的損失,施工造成的破壞及使用臨時性的橋樑,可能會對泥灘、紅樹林、海草及浮游物種造成輕微的影響。
3.5.14 所有其它的施工影響可能在影響程度上不重要。
3.5.15 實施建議紓緩措施不可能會產生不可接受的剩餘影響。
運作期
3.5.16 由於橋樑在運作期間所產生的所有長期影響被預測是不重要的,或者是輕微的,並且可能會實行紓緩措施,不會產生不可接受的剩餘影響。
額外的增強措施
3.5.17
額外的增強措施可能會對后海灣的生態系統帶來長期的益處,這些措施包括確定並且清除外來的紅樹林物種和雜草(例如海桑Sonneratia
spp. 及
大米草Spartina
sp.),以及在米埔重新恢復一個基圍
的功能,作爲鳥類的覓食地。
3.5.18 通過恢復連接基圍和后海灣水道的海床深度,那麽在米埔面積達24.3公頃的基圍作爲黑臉琵鷺核心覓食地的功能將被恢復。這部分的面積可能會是在深港西部通道施工期間臨時損失取食地的20倍以上。在深港西部通道施工設施啓動之前,將實施該計劃,恢復的作用將維持十年以上。
3.6.1
研究提供地區的漁業基線概要、工程項目施工和運作期對漁業潛在影響的評估,以及紓緩措施的方案等。
3.6.2 根據最近完成的研究和檢閱現有有關評估區內和週圍商業漁業資源的資料証實,與香港其他捕魚區相比,后海灣的漁業資源既不豐富也不具有很高的價值。
3.6.3 捕魚區或蠔田的永久性或暫時性損失,或者水質的改變將對漁業資源和運作產生潛在影響。
3.6.4 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水域的40對橋墩將永久性地佔據約0.22公頃的海床,其中0.196公頃位於潮下帶,0.024公頃位於泥灘。
3.6.5 0.22公頃的海床損失僅佔第48號漁區(位於流浮山,面積為2107.43公頃)的捕魚區面積百份之0.01,其影響很小。
3.6.6 由於為工程項目而清理的泥灘(寬139米)不能再用作養蠔,這樣將會在工程區域中永久性地損失16公頃的養蠔場地。估計沿后海灣南岸從尖鼻咀至下白泥的泥灘面積為747公頃。該面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可用作養蠔的泥灘之總面積。永久性地損失16公頃會減少后海灣區域蠔田地百份之2.1。由於大橋影響的面積較小,而且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養蠔業正在逐漸萎縮,所以本項目對養蠔的潛在影響很小。
3.6.7 對整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源來說,損失的捕魚量只佔很少的比率。因此,漁業資源的任何損失,包括16公頃的泥灘和0.196公頃的海洋面積,對捕魚業的影響是不大的。
3.6.8
建造橋墩時的挖泥工作或現場徑流會引致沉澱物的沉積。如嚴格執行工地管理常規,便可將徑流和污染減至最低,預計不會影響漁業資源。
3.6.9 水質的改變較小,因此,預計不會對漁業資源造成不利的影響。
3.6.10 在採取水質紓緩措施後,包括圍堰、封閉式抓斗挖泥機、隔泥幕及標准工地常規等,預計對當地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捕魚區、種類或實踐等都不會有重大的不利影響。在施工工程開始前,約有23個蠔排(oyster rafts)需要遷移至合適的地方。
3.6.11 雖然不需要對漁業採取直接的紓緩措施,但採用標准的工地常規能將水質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內,也可以紓緩對漁業的影響。
3.6.12 此項工程對漁業所累積的負面影響將不會比與其它同時進行的工程項目所產生的影響大。
3.7.1
通過對不同方案的比較,確定S形大橋是較可取的方案。根據環評研究概要的要求,只有在爆炸品在靠近人口密集地區或者潛在危險設施的地點場地中過夜存放的情況下,才需要進行風險評估。S形大橋的施工無需使用爆炸品。因此,在本研究中不需要對危險品的存放、處置和現場處理等的潛在風險進行量化評估。而且,爆炸品存放過夜對生命產生的危害在本研究中將不會作研究。
3.8.1
考古調查已確認鰲磡石沙灘為文化遺產地點。由於目前考古地點幾乎全被豬場所佔據,因此無法進行進一步的考古工作。鰲磡石沙灘的西部位於深港西部通道工程的影響範圍內,初步設計顯示高架橋的結構及雨水排水管將位於此地點。因此,在實施任何工程或建造工作之前,必須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准的程序進行搶救性的挖掘工作。
3.8.2 在本階段,暫時無法進入位於深港西部通道鰲磡石著陸點西側的海岸地區進行考古調查。儘管這一區域的考古潛力不高,但是仍有發現重大考古遺址的可能性。因此,建議進行進一步的考古調查。在收回土地後和開始場地施工前,可進行搶救性的挖掘工作。
3.8.3
對受到鰲磡石沙灘場地景觀工程影響的區域(如果必須的話,包括場地的西部區域),應填土至一定的高度以避免建議的植樹樹根對現有的地面造成不利的影響。場地的其餘部分將不會受到施工活動的直接影響,但爲了保護它免受其他的間接影響,可在其頂部用最少30釐米以上的土層覆蓋。
3.8.4 鰲磡石山崗的史前遺址位於擬建的深港西部通道鰲磡石著陸點的影響區域之外,而且高於該著陸點。因此,它不會受到施工活動的直接影響。但需要強調的是,仍應對該區域加以保護以免受到施工活動所引起的潛在間接影響。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與施工有關的設施和活動應遠離該區域。
3.8.5 在香港海域所覆蓋的路線部分進行了水下考古調查。在研究區域的南部有五個未確定的目標。但是,這些未確定的目標均位於環評研究範圍以外。由於淺水和蠔田的存在等原因, 深港西部通道下方的條形區域沒有進行過水下考古調查, 因此, 該區域需要進行潛水調查。在考古調查區域進行的視覺調查中,沒有發現具有考古價值的特徵或目標。這可能是由於該區域較高的沉澱速率和魚類與蠔田對海床所造成的大規模滋擾,或者該區域本身缺少考古特徵等原因。由於該考古調查區鄰近鰲磡石海岸考古場地,所以其潛在的考古資源不能完全排除。但根據視覺調查和對場地狀況的檢討,認爲其考古潛力很低,建議不用再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3.9.1 根據1998年4月1日實施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規定,對深港西部通道產生的景觀和視覺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包括工程項目施工期和運作期。
景觀影響概要(參見圖
CES3.1)
3.9.2 在施工期,若不採取紓緩措施,除了草地/受侵蝕斜坡受到輕微的景觀影響和魚塘受到可以忽略的視覺影響外,其它景觀資源和景觀特徵地帶將普遍受到中等至嚴重的景觀影響。若採取紓緩措施,除了河道資源、沿海鄉村低地和海濱景觀特徵地帶仍將保持中等到嚴重的景觀影響外,其他的景觀影響將普遍降低至中等。
3.9.3 在運作期,若不採取紓緩措施,所有景觀資源和景觀特徵地帶將普遍受到中等至嚴重的景觀影響。若採取紓緩措施,除了河道資源、沿海鄉村低地和海濱景觀特徵地帶仍將保持中等到嚴重的剩餘景觀影響外,其他的剩餘景觀影響將普遍降到輕微至中等。
3.9.4
各景觀資源受影響面積如下表所示:
編號 |
景觀資源/景觀特徵 |
資源面積
(公頃) |
受影響面積
(平方米) |
紓緩面積
(平方米) |
LR1 |
草地/帶有綠化帶的受侵蝕斜坡 |
26 |
10,000 |
9,000 |
LR2 |
農業地區 |
11.3 |
2,000 |
2,000 |
LR3 |
具有鄉村特性的發展
- 鰲磡石村莊 |
6.5 |
500 |
500 |
LR4 |
紅樹林 |
2.5 |
2,500 |
生態紓緩 |
LR5 |
泥灘和蠔田 |
17.5 |
7,500 |
生態紓緩 |
LR6 |
魚塘 |
5 |
預計沒有 |
沒有 |
LR7 |
濕地/沼澤地 |
7.5 |
1,000 |
生態紓緩 |
LR8 |
河道 |
直線距離2公里 |
1公里長度 |
生態紓緩 |
樹木影響
3.9.5 靠近農業和綠化帶區域邊緣的植被將受到影響。一般而言,位於路線範圍的植物質量較低。對該區域的評估確定將會有96棵樹木受到工程的影響。該區域約有45棵樹物移植來作爲樹木補償計劃。在不進行紓緩的情況下,對該區域中植物的影響屬於中等。
3.9.6 沿鳳降村路的景觀影響將局限於因道路拓闊工程而對現有樹木的砍伐。分屬於9個樹種的60棵樹將受到影響,它們一般高4至6米。鄰近該路有4至5棵樹木,包括朴樹(學名為Celtis sinensis)、鳳凰木(學名為Delonix regia)、石栗(學名為Aleurites moluccana)、檸檬桉(學名為Eucalyptus citriodora)和荔枝(學名為Litchi chinensis),但是它們不在目前的工程路線上。
視覺影響概要
3.9.7 在施工期,若不採取紓緩措施,對鰲磡石居民區將會有嚴重的視覺影響,而對該地其他地區的視覺影響為輕微至中等。採取紓緩措施後,對鰲磡石居民和行人以及海岸區的行人仍將保持中等的視覺影響,對其餘地方的影響將降低至輕微至中等。
3.9.8
在運作期,若不採取紓緩措施,對鰲磡石居民區將會有嚴重的視覺影響,而對該地其他地區的視覺影響為輕微至中等。採取紓緩措施後,除了對鰲磡石的居民和行人以及海岸區行人仍將保持中等的殘餘視覺影響外,其餘地方的殘餘影響將降低至輕微至中等。而對深港西部通道(VSR12)使用者的視覺影響則略為正面。
紓緩措施概要
3.9.9 為了減少施工期和運作期所產生的剩餘影響,提出了一系列的景觀和視覺紓緩措施。
3.9.10 施工期的紓緩措施包括在景觀工程中保護和重複使用表層土壤(在現場挖掘和堆存時)。這包括通過適當的表層土儲存,可使堆料的侵蝕減至最小;控制夜間照明;對受滋擾的植物進行重植,同時主要使用本地樹種;採用裝飾圖案和彩色材料製成屏障式圍板,將整個工地完全圍起,把在道路走廊和毗連地帶的駕車人士和其他受體與工地隔離;維護和保護鄰近后海灣幹線兩邊至少10米寬範圍內的現有植物;在施工前或施工時的早期階段在臨時工作場地內及周邊種植樹木,應儘量尋找時機進行提前種植;現有的樹木應根據總體景觀規劃圖進行移植。
3.9.11 運行期的紓緩措施包括在鄰近后海灣幹線高架部分的地段種植林地樹木和灌木。這包括切削和填土坡;在切削坡上實施生物工程技術;種植攀藤類植物以美化地面上的高架橋橋墩;在切削坡上種植林地樹木和灌木,以補償在施工期造成的植物損失。在受影響的斜坡上採用水力播種和種植林地樹種,避免噴射混凝土;種植本地灌木樹種以隔離建議工程工地並與週圍的景觀相融合;種植的樹木要盡可能與週圍的景觀相融合,並能夠從相鄰區域較低水平視角隔離道路和橋樑,降低硬鋪砌面和硬表面的影響程度和減低眩光量;考慮工程和其他建築架構的敏感性建築學設計時,涉及建築形式和終飾兩個方面,包括屏障、已鋪路面、擋土牆、圍牆、橋墩、建築物、其他構築物,光學標準等。完工的構築物應符合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咨詢委員會的規定;道路和橋樑的照明設計應對所有受體的眩光性減至最低;燈杆以及飾物的設計要符合整個橋樑的設計;移植樹木。
3.9.12 建議在綠化帶採取的紓緩措施實例參見圖CES3.2和圖CES3.3。
總結
3.9.13
許多的橋樑結構可以對視覺環境產生正面的影響。后海灣上的橋樑將為駕車人士提供后海灣及西北新界和深圳海岸線的美麗景色。大橋的設計總體上會對這些旅行者產生正面的美感。此外,還應該考慮到具有正面視覺貢獻的橋樑結構將會成爲一個“地界標誌”。
3.9.14
所有與擬建的后海灣幹線有關的影響也要考慮。本項目的研究區域與后海灣幹線項目的研究區域重疊了350米,許多潛在影響(特別是景觀影響)在兩個研究中均會反映出。
3.9.15 總而言之,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技術備忘錄附錄10的規定,在採取紓緩措施後,景觀和視覺影響都是可以接受的。
3.10.1
建議了一項全面的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以保證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項目施工期和運作期的影響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之內。環境監測和審核的要求包括以下內容:
·
空氣質素
–
基線和施工期的塵埃監測;
·
噪音 –
基線和施工及運作期的監測;
·
水質
–
在施工和運作期進行上游控制和下游影響監測,施工場地徑流的監測和運作期的審核;
·
廢物管理 –
施工期的審核;
·
生態
–
施工和運作期的監測和審核;
· 景觀和視覺 – 設計、施工和運作期的審核。
3.10.2
在實施環境監測和審核以後,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項目將不會產生不可接受的環境影響。
3.10.3 深圳方面也要實施環境監測,以保證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項目在內地邊界的施工符合內地的環境標準。路政署和深圳政府有關部門已就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項目建立了正式的聯絡渠道以處理跨境環境污染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