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環境影響評估

引言

3.1     本環評報告評估了是項工程在施工和運作階段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是次環評研究已按照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技術備忘錄和研究大綱而進行,並評估了下列各個主要範疇:

·                    空氣質素影響

·                    噪音影響

·                    水質影響

·                    沉積物污染

·                    固體廢物

·                    生態影響

·                    漁業影響

·                    視覺及景觀影響

3.2     上述各項環境事宜的評估結果將於下文摘要闡述。此外,環評報告亦另行闡述了是項工程對文化遺產可能造成的影響。

空氣質素

3.3     是次環評研究找出了一些具代表性的對空氣質素敏感地點,它們都展示於圖3.1

3.4     預計除了地點A24(即位於泵房P2附近的球場)之外,研究區附近所有對空氣質素敏感的地點都不會在施工階段受到不良的建築塵埃影響。為能達到空氣質素指標,建議在污水P2的工地四周設置2米高的圍牆。預計在實施這項緩解措施後,對空氣質素敏感的地點所受到塵埃影響,將不會超過一小時懸浮粒子總量的指引水平和空氣質素指標的二十四小時懸浮粒子總量限制水平。除此以外,顧問亦建議實施《空氣污染管制(建築塵埃)規例》和良好的工地管理方法。

3.5     於運作期間,所有泵房、順序組反應器(SBR)的泵房及污泥脫水房將會被密封及安裝辟味裝置,預計具代表性的對空氣質素敏感地點在是項工程運作階段所感測到的氣味濃度,將會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技術備忘錄的標準。因此預計是項工程將不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

噪音

3.6     3.2展示了已知的具代表性的對噪音敏感地點。顧問亦已識別出是項工程的主要環境事項,是來自建造污水渠、泵房及海底排放管等工程的噪音,以及泵房運作時所產生的噪音。是次研究已對是項工程可能造成的噪音影響進行了評估。

3.7     為了紓緩這些噪音影響,顧問建議了多項緩解措施,包括採用少噪音的機器,以及限制同時使用機器的數目、設置噪音阻隔及人手挖掘方法。預計在實施這些緩解措施後,除了在建造污水渠時產生的短暫剩餘噪音影響,其餘工程所產生的噪音將不會超過規定標準。由於敷設污水渠是這項工程必不可少的一環,而且對噪音敏感的地點只會受到短暫的剩餘噪音影響,因此這些影響應屬於可接受範圍。

3.8     預計除了泵房P1a之外,其他泵房在運作時都不會造成不良的噪音影響。為了紓緩可能會出現的噪音影響,顧問建議在泵房P1a的辟味裝置的排氣口裝設滅音器。預計在實施這項緩解措施後,是項工程所產生的噪音,將不會超過日間或夜間的噪音標準。

水質

施工階段

3.9     為了減少海底排放管興建工程對水質可能造成的影響,將會採用“水平定向鑽挖法”(HDD)施工。採用這種施工方法後,只需要在離岸約480米的海底進行少量挖泥工程。

3.10   在研究區內的已知敏感地點包括已刊憲的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以及在模達灣的二級接觸康樂分區。兩者距離擬進行挖泥工程的地點分別不少於300米和500米。在採用封閉式抓斗挖泥機、雙層擋泥圍幕,以及減低挖泥速度等措施後,預計挖泥工程在對水質敏感的地點所造成的懸浮沉積物濃度增加,將不會超過被容許的增加幅度。

3.11   顧問評估了由挖泥工程揚起沉積物而釋出污染物對水質所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計挖泥區沉積物只含有少量污染物,因此不會釋出重金屬、養份和有機代合物而對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運作階段

3.12   顧問運用USEPA CORMIX2模型,評估了擬建的海底排放管所排放的已處理污水在雨季和旱季可能造成的影響。模擬分析的結果顯示,懸浮沉積物、大腸桿菌和未離子化氨的預測濃度,均會符合水質指標,而無機氮總量的預測水平則會超過水質指標。無機氮總量超出水質指標的情況,應該是區內普遍的無機氮總量已經很高所造成。旱季時普遍的無機氮總量原已超出標準逾兩倍。因此,縱使海底排污渠口所排放的已處理污水含有極少無機氮,區內整體的無機氮總量仍會超過水質指標的限額。根據環境保護署的監察資料,無機氮總量的預測水平將不會超出索罟灣的無機氮總量的普遍變化範圍之內。此外,預測結果應該是高估了實際情況,因為它只是把污水中的無機氮總量與背景無機氮總量相加,而沒有顧及因是項工程的營運而減少排入索罟灣的未經處理或已作部份處理的污水所帶來的好處。是項工程的污水處理廠的脫氮程序,可去除污水中50%的無機氮總量,而經過處理的污水會被排放於距離魚類養殖區超過560米的地點。因此,是項工程在營運期間對水質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不會比沒有是項工程時更差。事實上,這項擬建工程將會消除在索罟灣岸邊所排放的未經處理或只作部份處理的污水,因此將會改善索罟灣的水質。

3.13   顧問亦運用USEPA CORMIX2模型,評估了泵房和污水處理廠一旦失靈而須緊急排放污水所可能造成的影響。為了盡量減少出現需作緊急排污的情況,顧問建議實施下列各項緩解和應變措施:

·                    在所有泵房和污水處理廠均裝設後備泵水機,以防主泵水機失靈;

·                    在所有泵房裝設後備後電機,以防電力中斷;

·                    在所有泵房裝設可以容納24小時污水排放量的臨時污水儲存設施,以備急需;

·                    在污水處理廠出現故障時,使用順序組反應器作為污水儲存池;

·                    泵房P2及污水處理廠均不可在緊急情況下排放污水;

·                    在泵房P1a失靈時,蘆鬚城泵房自動停止;

·                    在泵房P1b失靈時,所有上游泵房(包括泵房P1a及蘆鬚城泵房)均自動停止;

·                    在泵房P2失靈時,所有上游泵房(包括泵房P1, P1b及蘆鬚城泵房)均自動停止;

·                    在污水處理廠失靈時,所有泵房(包括泵房P1, P1bP2, 蘆鬚城及模達彎泵房)均自動停止;及

·                    裝設一套遙測系統,藉以確保在出現緊急情況時能夠馬上採取行動。

3.14   在實施上述各項措施後,出現污水在緊急情況下滿溢將會不可能發。縱使極不可能的滿溢情況真的出現,它可能造成的水質影響亦會被減至最低。同時對比是項工程對索罟灣水質所帶來的長遠改善,因此是項工程所造成的剩餘水質影響應屬可接受。

沉積物污染

3.15   根據初步的設計資料,估計被挖出物料的總數約達26,000立方米。根據過去對海底沉積物質素進行實地堪察所取得的數據顯示,研究區內可能有H類的已受污染淤泥。然而,可以取得沉積物數據的範圍有限,而且有關數據都是在約八年前收集的,因此不能全面反映是項工程中擬議挖泥區內的現有沉積物質素。顧問因此進行了一項初步的沉積物污染調查,務求就擬議挖泥區內的沉積物基準質素,提供更準確和最新的資料,以便就被挖出物料的處置方法建議適當的規定。沉積物污染調的結果顯示,為建造海底排放管而需予挖出的海底沉積物屬於L類。因此,被挖出的沉積物適宜卸置於開闊的海域中。

3.16   挖泥工程應以受控制的方式進行,務求盡量減少被釋放至海洋環境中的沉積物數量。預計在實施本報告所建議的緩解措施後,挖泥工程將不會產生剩餘水質影響。

固體廢物管理

3.17   各項建築工程所產生的廢物,會包括工作人員所產生的廢物、維修及化學廢物,以及拆建廢物。若能採用被認可的方法來處理、運送和處置已知將會產生的廢物,並遵守本報告所建議的良好工地管理方法,預計是項工程將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

3.18   污水處理廠在正常運作時所產生的廢物將會包括污水入口隔濾廢物、磨機所產生的砂礫,以及已脫水的淤泥。根據建議,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污水淤泥可以有兩個處置方法,其一是在現場脫水,然後將剩下的泥餅運往索罟灣的垃圾轉運站,以便運往堆填區棄置。

生態影響

3.19   在南丫島的索罟灣興建和營運污水處理設施可能會影響陸上和海洋的環境。根據實地堪察的結果,是項工程應不會造成不可緩解的生態影響。預計是項工程的施工和運作對生態只會造成輕微的影響。

3.20   根據是項工程的性質和研究區的基準情況,預計工程的施工和運作對陸上生態只會造成輕微影響。位於污水泵房P2附近的一片濕潤的權木/草地生境發現盧氏小樹蛙,因而被介定為生態價值中等至高,但這生境並不會受到直接的影響。為保護這些樹蛙,顧問已建議額外的措施以管制地盤徑流對這生境造成的間接影響。此外,是項工程不會影響沙洲上的潮間生態環境,但會影響有限部份的多石海岸,因此預計的影響亦屬輕微。低生態價值的硬珊瑚(遍佈香港,體積細小及低覆蓋率(<5%)發現於灣內的淺水地帶。採用HDD可避免對這些珊瑚群落造成直接的影響。海底排放管的建造工程將不會干擾海床,直至離岸約480米的地方。這裏所損失的,只屬軟泥基質的海床,而不會損失任何可供硬珊瑚聚集的海床。水平定向鑽挖法或挖泥工程均不會直接影響硬珊瑚,而挖泥地點四周所裝設的雙層擋泥圍幕,採用封式抓斗挖泥機及減低挖泥速度,則可以防止硬珊瑚受到間接影響。

3.21   根據水質模擬結果,於工程運作期間所排於的已處理污水將不會對研究區內的水質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對索罟灣的海洋生態包括珊瑚群落將不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3.22   污水泵房和污水處理廠,所緊急排放的污水將會對水質造成的影響。但在實施水質影響評估所闡述的各項緩解措施後,污水在緊急情況下滿溢的可能性將會非常微小,而可能造成的水質影響亦會被減至最低。

3.23   預計在實施本報告所建議的緩解措施後,是項工程在施工和運作時對生態的影響將會保持在可接受的範圍內。由於是項工程的有限範模,所記錄的動物及植物品種都是屬於低生態價值,以及工程造成的影響屬輕微程度,因此無需實施任何生態監察和審核計劃。

漁業影響

3.24   顧問透過翻閱文獻和訪問魚類養殖者,收集有關研究區內養魚業和捕魚業資源和營運的基線資料。這些資料顯示,索罟灣捕魚業的產量高於香港的平均水平,更是多種具重要商業價值的魚類的育幼區。索罟灣最重要和敏感的漁業資源,是已刊憲的魚類養殖區。

3.25   是項工程在施工階段對漁業敏感地點可能造成的影響,是為建造約240米排放管道和擴散器而進行挖泥工程時所揚起的懸浮沉積物和釋出氨。這些挖泥工程不會在魚類養殖區的300米範圍內進行。顧問根據環評報告的水質影響評估,認為在施工階段從沉積物中所釋出的氨,將會符合水質指標,而且不會對研究區內的魚類產生任何毒性影響。為了確保是項工程在保護環境方面的可接受,顧問認為需要實施緩解措施,以防止懸浮沉積物漂至魚類養殖區。這些措施與建議用作緩解水質影響的措施一樣。至於海底排放管建造工程可能產生的影響,則因為採用水平定向鑽挖技術而得以減少。

3.26   顧問運用水質模擬分析的結果,評估了是項工程在運作階段對研究區內漁業敏感地點的影響。根據模擬分析的預測,是項工程所排放的污水並不會對研究區的水質造成不良影響,因此亦不會對漁業的敏感地點造成不良影響。

3.27   顧問認為是項工程所排放的污水雖然只令無機氮總量有小幅度增加,但仍然值得特別注意,因為區內普遍的無機氮總量屬於偏高(通常都超過水質指標),而且氮對調節海藻生長非常重要(因而對紅潮的形成亦很重要)。不過,根據環保署的監察資料,預計無計氮總量將會下降至索罟灣內無機氮總含量的普遍變化範圍內。這項擬建工程將會消除在索罟灣岸邊所排放的未經處理或只作部份處理的污水,因此將會改善索罟灣的水質。是項工程所排放的污水令無機氮總量出現小量增加,並不會顯著地促進海藻生長,故此預計不會令索罟灣因是項工程而受到顯著的紅潮影響。

3.28   污水泵房和污水處理廠,所緊急排放的污水將會對魚類養殖區造成不良的影響。在實施水質影響評估所闡述的各項緩解措施後,污水在緊急情況下滿溢的可能性將會非常微小,而可能造成的水質影響亦會被減至最低。

3.29   總括而言,在實施各項建議的緩解措施後,預計索罟灣的工程從保護漁業環境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

景觀及視覺影響

景觀影響評估

3.30  一般而言,在實施任何緩解措施之前,是項工程在施工階段會對景觀造成輕微至中等的不良影響,而在營運階段則會對景觀造成微不足道至輕微/中等的不良影響。這些影響均局限於沿第一街敷設的管道、各個泵房和污水處理廠。它們的規模都屬細小,因此不會嚴重影響景觀。以下表列顯示出泵房及污水處理廠在地面上的量度。

 

 

大概量度(米)

工地面積

 

長度

高度*

 

污水泵房P1A

 

202.5平方米

泵房

11.85

4.0

300毫米

14.22平方米

辟味裝置

3

1

3

9平方米

後備發電機

5

4.5

3.5

70平方米

控制亭

2.6

1.5

1.5

5.85平方米

污水泵房P1B

 

241 平方米

泵房

11.85

4.0

300毫米

14.22平方米

辟味裝置

3

1

3

9平方米

後備發電機

5

4.5

3.5

78.75平方米

控制亭

2.6

1.5

1.5

5.85平方米

污水泵房P2

 

310平方米

泵房

11.85

4.0

300毫米

14.22平方米

辟味裝置

3.5

1.5

3.2

9平方米

後備發電機

5

6

3.5

105平方米

控制亭

2.6

1.5

1.5

5.85平方米

污水處理廠

藍圖請參考

環評報告

( 10.13)

藍圖請參考

環評報告

( 10.13)

最高7

1529 平方米

備註: *         在地面上的高度

3.31   植物的損失數量亦很少,約為研究區的1% (2283平方米)。在施工階段應該實施的緩解措施包括:減少損害和保護現有植物、保護表土以便再用、小心移植已被識別的樹木、每次只作小段挖掘並在完工後把上回填,以及進行補償性種植等。若能在施工階段實施這些措施,便可把不良影響緩解至微不足道至輕微的程度。然而,在受海浪沖刷的海岸區,施工船隻出現於排放管工地將會影響該區海岸線的天然景致。因此,該處景觀所受到的不良影響,屬於頗高至輕微/中等。除了新建的附屬建築物(污水處理廠、三個泵房)之外,施工階段所造成的影響都屬可逆轉的。至於應在營運階段實施的緩解措施,則包括對附屬建築物進行建築上和軟性的景觀裝飾,以及在重整的斜坡上種植,務能在整體景觀中營造出互相配合的部份。

 

視覺影響評估

3.32   一般而言,最主要的視覺影響是在施工階段,當部份污水渠正緊貼著民居和海濱食肆的時候,從而造成輕微/中等至中等程度的不良視覺影響。模達灣將會在施工階段受到中等程度的不良影響,因為在它附近的海底排放管足以影響其寧靜的性質。假若在模達灣附近的施工船隻需要在晚間照明,便應該把光源所照的方向避開民居。在施工階段應該實施的緩解措施包括每次只作小段挖掘並在完工後把上回填、盡量減少損害行人小徑兩旁的植物,以及採用能配合地盤四周環境的圍板來掩蔽槽溝。至於應在營運階段實施的緩解措施,則包括對各個泵房和污水處理廠進行能配合附近環境的建築和軟性裝飾、在污水處理廠背後的重整斜坡上種植,以及替管道的外露部份髹上適當的油漆。在實施上述各項緩解措施後,營運階段所產生的視覺影響將會降低至微不足道至輕微的程度。

 

是項工程的評估

3.33   是項工程可能造成的主要不良景觀及視覺影響將在施工階段內出現。這些影響在竣工後都是可以復原的。此外,由於大部份管道都埋於地底,而附屬建築的規模亦是相當細小,因此是項工程在營運階段只會造成有限的景觀及視覺影響。

3.34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技術備忘錄附件10,是項工程在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後的整體景觀及視覺影響,將在可接受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