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西貢河、蠔涌河和北港河都是引發西貢市中心,
蠔涌和北港水浸問題的主要河道。這些河道大部分都保留自然不規則的切面。儘管在部分河道已實施了局部性的河道改善工程,但由於這些河道排水能力不足,使水浸的問題持續發生。而西貢區的不斷發展,
更使水浸的問題加劇。
1.1.2
渠務署於2000年9月和2001年10月分別完成了「西貢、東九龍和南大嶼山雨水排放整體計劃研究」和「西貢雨水排放系統改善計劃
–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
1.1.3
「西貢、東九龍和南大嶼山雨水排放整體計劃研究」確認了研究區內排水能力有問題的排水系統。「西貢雨水排放系統改善計劃」 (以下簡稱本工程項目)為計劃研究中其中的一個雨水排放系統改善項目,旨在提升西貢區內部分河道的排水能力,這些河道包括西貢河、北港河和蠔涌河。
1.2.1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I部分表2 規定,本工程項目屬於指定工程項目 (Designated Project),因此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和運行都需要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要求申請環境許可證。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5 (1) 節的要求,申請人 (即渠務署) 已於2001年11月1日提交了一份環境影響評估概要大綱的申請,其中包括本工程項目的簡介
(編號第 PP-149/2001號)。
1.2.2
這份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目的是就本工程項目在施工和運行期間,與同期相關的工程活動,對環境影響的性質和範圍,提供足夠的資料,
以評估和決定本工程項目在環境方面的可接受性。
1.2.3
環境影響評估研究評估了本工程項目有關工程活動對環境所產生的潛在影響,評估範圍涉及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大綱 (編號第 ESB-088/2001號)內規定的內容,包括噪音、空氣質素、水質、廢物管理、土地污染、生態學、文化遺産、景觀及視覺等範疇。
1.3.1
擬建工程項目的位置住於西貢區,四周被馬鞍山、水牛山和飛鵝山圍繞。地面上的溢流經過現有的河道向東面的牛尾港排放。
1.3.2
本工程項目包括三條河道的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分別是西貢河、北港河和蠔涌河。西貢河經過西貢市中心內的箱形暗渠,最終排進西貢海。北港河沿西貢公路邊流行,穿過西貢公路下的箱形涵管後,
最終排到白沙灣。蠔涌河沿蠔涌路旁行走,最後穿過西貢公路下的行車橋而排入白沙灣。
1.3.3
三條河道在西貢的平面位置在圖1中顯示,西貢河、北港河和蠔涌河改善工程的平面設計圖見圖2 至圖4。改善工程只包括三條河道下游的部分河段,其餘河段將保持現狀,
不受影響。河道的概要切面圖及典型切面圖見圖5至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