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
表4.1 於坪洲執行「緊急召援」的直升機使用量:2000至2004年
插圖
表1.2 坪洲直升機升降坪建造工程時間表
興建活動 |
建造期 |
工地清理 |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 |
填海工程 |
2006年2月至2006年9月 |
築建直升機升降坪 |
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 |
築建緊急車輛通道 |
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 |
表1.1 直升機升降坪選址評估的總結數矩表
選擇 / 其他選擇 |
位置 * |
關鍵的環境益處 |
關鍵的環境影響 |
其他重要考慮(如安全及通道) |
結論 |
A |
白灣 – (海上緊急車輛通道) |
·
在任何運作中直升機不會產生顯著操作噪音 ·
在正常情況^下,並無與直升機路線相關的噪音影響 |
·
在使用「超級美洲豹」型號直升機時,會產生與直升機飛行路線相關的噪音影響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並無飛行安全的憂慮 |
·
「超級美洲豹」型號直升機會產生與飛行路線相關的噪音,但在正常情況^時則不會有直升機噪音影響 |
A2 |
白灣 – (陸上緊急車輛通道) |
·
在正常情況下,並無與直升機飛行路線相關的噪音影響 |
·
斜坡工程構成潛在景觀影響 ·
來自兩款直升機的運作噪音,和「超級美洲豹」飛行期間所發出的噪音 |
·
雖然途中要經過斜坡通往直升機升降坪,但可提供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並無飛行安全的憂慮 |
·
建築緊急車輛通道時可能會產生生態影響。兩款直升機都會產生的剩餘的運作噪音 |
B1 |
坪利 –(緊急車輛通道的伸延部份) |
·
只牽涉有限度的建築工序 |
·
建築工序會對硬珊湖群構成潛在的影響 ·
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所產生的噪音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並無飛行安全的憂慮 |
·
對硬珊湖群產生的潛在影響及在正常情況^時,可能產生的剩餘噪音影響 |
B2 |
坪利 (西南) |
·
只牽涉有限度的建築工序 |
·
來自緊急車輛通道及直升機升降坪建築工程及遮蔽效應而對硬珊湖群產生的潛在影響 ·
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所產生的噪音 |
·
暢通的道路來往診所 ·
並無飛行安全的憂慮 |
·
對硬珊湖群產生的潛在影響及在正常情況^時,產生的剩餘噪音影響 |
C |
金坪村 |
·
在建築期間並無顯著的影響 (土地已平整) |
·
對附近的民居構成顯著的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噪音 |
·
最佳通道通往診所 |
·
在建築期間並沒有任何憂慮,但在正常情況時直升機將可能產生顯著的剩餘直升機噪音,亦存有不可接受的飛行安全問題 |
D |
大利南 |
·
只牽涉有限度的建築工序 |
·
建築工序會對硬珊湖群構成潛在的影響 ·
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所產生的噪音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並無飛行安全的憂慮 |
·
對硬珊湖群產生的潛在影響及在正常情況^時,產生的剩餘噪音影響 |
E |
白灣 |
·
在建築期間並無顯著的影響 |
·
對附近的民居構成顯著的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噪音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因鄰近翠濤花 園而有飛行安全憂慮 |
·
在正常情況^中直升機可能會產生顯著的剩餘影響及飛行安全問題 |
F |
白灣填海區 (空地) |
·
在建築期間並無顯著的影響 (土地已平整) |
·
對附近的民居構成顯著的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噪音 |
·
最佳通道通往診所 ·
因鄰近樓宇密集區而存有直升機飛行安全問題 |
·
在正常情況^中直升機可能會產生顯著的剩餘影響及不可接受的飛行安全問題 |
G |
位於大利的路政署工地 |
·
在建築期間並無顯著的影響 (土地已平整) |
·
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所產生的噪音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有需要為石油氣的貯存/處理再劃設區域,否則有飛行安全問題 |
·
在正常情況^中直升機可能會產生顯著的剩餘影響及不可接受的飛行安全問題 |
H |
現有位於大利的小渡輪碼頭 |
·
在建築期間並無顯著的影響 |
·
直升機飛行期間及運作所產生的噪音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有需要為石油氣的貯存/處理再劃設區域,否則有飛行安全問題 |
·
在正常情況^中直升機可能會產生顯著的剩餘影響及不可接受的飛行安全問題 |
I |
白灣 – (緊急車輛通道東面的伸延部份) |
·
並無直升機運作時或途經路線產生的噪音影響 |
·
延長緊急車輛通道會影響到部份「海濱保護區」 |
·
暢通的道路往來診所 ·
並無飛行安全的憂慮 |
·
延長緊急車輛通道會影響到部份「海濱保護區」因而產生顯著的負面景觀影響 |
註釋: * 見圖
1.2 ^ 「正常情況」是指使用直升機型號EC155B1
表4.1 於坪洲執行「緊急召援」的直升機使用量:2000至2004年
年份 |
「緊急召援」次數︰0700時 至 2200時1 |
「緊急召援」次數︰2200時至 0700時2 |
「緊急召援」飛行訓練次數3 |
2000 |
97 (1) |
51 |
2 |
2001 |
125 (9) |
57 |
3 |
2002 |
234 (29) |
56 |
5 |
2003 |
167 (4) |
42 |
5 |
2004 |
140 (5) |
37 |
3 |
1.
括號 ( ) 內的數字是由超級美洲豹(或在2004前使用的西科斯基)所執行的「緊急召援」的飛行次數。
2.
自2003年起,所有晚間「緊急召援」只由「 EC155 B1 」型號直升機執行;然而根據本噪音評估的精神, 將來超級美洲豹不能否定需要在晚間執行「緊急召援」。
3.
在2003年,政府飛行服務隊於坪洲直升機升降坪共進行五次「緊急召援」飛行訓練,即是總飛行量的2.3%。在沒有其他年份的統計數字下,其他年份的「緊急召援」飛行訓練次數是以相同的百分比來計算。由於直升機機種已於2001/02年完成更換,且沒有計劃增添新直升機機種,故此政府飛行服務隊預計在短期至中期內不會增加飛行訓練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