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政府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的政策,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燈”)計劃於南丫發電廠的第四及五號機組(兩台現有的350兆瓦燃煤機組)加裝兩台烟氣脫硫裝置。
港燈建議為第四及五號機組加裝“濕潤式石灰石/石膏”程序的烟氣脫硫裝置。此烟氣脫硫技術已採用於現時南丫發電廠第六、七及八號機組,經過驗證為最有效及可靠的程序。
建議中的烟氣脫硫裝置加裝工程需要將烟氣從第四及五號機組鍋爐送入烟氣脫硫裝置,與石灰石漿產生脫硫反應後經現有的烟囱排放。烟氣脫硫裝置除了可以大大減低烟氣中的二氧化硫外,烟氣進入烟囱的溫度亦會降低,而烟氣脫硫裝置吸收塔亦會產生廢水及石膏副產品。
由於烟氣脫硫裝置運作期間會改變氣體排放,廢物和廢水的類型和數量,因此﹐本改建計劃定為獲豁免的指定工程項目的實質改變(根據《第499章: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2 – 第I部項目D.1,公用事業電力廠,即現時的南丫發電廠,是指定的工程項目)。此外,根據《第499章: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2 – 第II部項目16(即貯存量超過200公噸的油類倉庫),兩台現有的輕油缸拆卸工程亦屬指定工程項目。
此項環境影響評估﹝環評﹞的目的是為本工程項目在施工及運作階段所產生的潛在環境影響及益處作詳細的評估。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概要(編號ESB-133/2005)中詳述的評估範疇包括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土地污染和景觀及視覺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