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果
施工階段
3.1 工地所散發的塵埃是本工程項目在施工階段值得注意的範疇之一。施工活動會產生懸浮粒子。鑑於施工範圍規模有限,亦沒有挖掘和工地平整等多塵的施工活動,因此,在實施「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所規定的塵埃管制措施後,在易受空氣質素滋擾受體處的預測懸浮粒子總量將屬偏低,並在可接受的標準內。這些塵埃緩解措施和良好施工方法會被納入合約條款中。為了監察建議實施的減少塵埃措施的效用,建議在施工時實施環境監察與審核計劃。
運作階段
3.2 顧問評估了本工程項目在運作階段中的兩個情況:長期情況和中期情況。在長期情況中,顧問評估了各種累積空氣質素影響,包括: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中環灣仔繞道和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等的現有和已規劃道路的車輛廢氣;中環灣仔繞道西行支路的隧道入口廢氣;中庭擴建工程、已規劃的P2路上的跨越式平台和博覽道上的跨越式平台的入口廢氣;及中環灣仔繞道中環通風機樓的通風槽廢氣。在中期情況中,顧問評估了由現有道路的車輛廢氣,以及中庭擴建工程和博覽道上的跨越式平台的入口廢氣所造成的累積空氣質素影響。
3.3 評估結果顯示,在長期情況中,除了某些位於萬麗海景酒店(ASR A4)、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一期(ASR
A5)和香港君悅酒店(ASR A6)的通風進氣口外,所有具代表性的易受空氣質素滋擾受體都會符合香港空氣質素指標。除了ASRs A4, A5 及 A6外,在其他具代表性的易受空氣質素滋擾受體所預測的二氧化氮濃度(1小時和24小時平均值)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濃度(24小時平圴值)分別介乎為59至136微克/立方米;56至87微克/立方米;及52至63微克/立方米。為了紓緩有關影響,建議把這些新鮮空氣進口改至中庭擴建工程的新通風槽。預測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的空氣質素能符合環保署的隧道空氣質素指引,但會超出香港空氣質素指標。根據現時的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空間的土地用途是「道路」,但鑑於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的空氣質素超出香港空氣質素指標,
所以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的空間並不適宜放置任何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
3.4 與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比較,擬議的中庭擴建工程會令中環灣仔繞道東行隧道外的背景空氣質素有所不同。然而,如中環灣仔繞道的通風大樓設計能依從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要求,合符環保署的隧道空氣質素指引,中環灣仔繞道隧道內的空氣質素影響便能得到紓緩。
3.5 評估結果顯示,在中期情況中,所有具代表性的易受空氣質素滋擾受體及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空間的空氣質素均能符合香港空氣質素指標。在所有具代表性的易受空氣質素滋擾受體所預測的二氧化氮濃度(1小時和24小時平均值)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濃度(24小時平圴值)分別介乎為56至183微克/立方米;55至88微克/立方米;及52至63微克/立方米。不過,為了能夠提供良好的室內空氣質素,
所以仍建議把萬麗海景酒店(ASR
A4)、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一期(ASR
A5)和香港君悅酒店(ASR
A6)於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的新鮮空氣進口改至中庭擴建工程的新通風槽。
施工階段
3.6 最接近本工程項目的易受噪音滋擾受體,而又需要開啟窗戶進行通風的,是灣景中心大廈(NSR N2),距離最接近的工地約250米。此外,灣景中心大廈的大部份都被兩座辦公大廈遮擋(即鷹君中心和海港中心)。根據本工程項目各項主要工程的性質,並假設所有典型建造機器都同時運作來進行保守估計,結果顯示,在整個施工期間,建造活動產生的最高聲功率級估計約達127分貝(A)。考慮到工地與受體相隔較遠,中間亦有其他辦公室樓宇擋隔,因此在灣景中心大廈(NSR
N2) 的建造噪音聲級會約達64分貝(A),遠低於環評技術備忘錄有關日間建造噪音的75分貝(A) 標準。因此,本工程項目的建造活動不會對擬議工程區附近的易受噪音滋擾受體造成顯著影響。為了盡量減少發出噪音,建議本工程項目在施工階段採用良好施工方法和進行環境審核。
運作階段
3.7 在運作噪音影響方面,擬議機房和最接近的易受噪音滋擾受體(灣景中心大廈)之間的最短距離約為250米;而且位於兩座辦公室大廈後面。根據初步設計資料和保守的假設,機房內各項設備的總聲功率級估計約達116分貝(A)。再加上工地與受體之間的距離和附近辦公室樓宇的噪音消減效果,預測灣景中心大廈(NSR N2)的噪音聲級會約達43分貝(A),遠低於分別為65分貝(A) 和55分貝(A) 的日間和夜間噪音標準。因此,預計固定機器對灣景中心大廈不會產生不良的運作噪音影響。然而,為了盡量減少工程項目所發出的噪音,仍然建議實施適當的減少噪音措施。
施工階段
3.8 擬議進行的建造工程可能造成短期的水質影響。其中包括建造工地所產生的地面徑流、現場建造工人所產生的污水、一般建造活動所產生的廢水,以及海中打樁和抽回時可能翻起海床沉積物。然而,可以透過實施本報告所建議的緩解措施,把這些影響控制至符合水污染管制條例中的相關標準。建議在進行海中打樁和抽回工程的地點四周裝設雙層擋泥圍幕,並實施良好的施工方法和水污染管制措施,以減少影響水質。因此,本工程項目不會對水質造成不可接受的剩餘影響。然而,本報告仍然建議監察水質,以核驗各項緩解措施的成效。
3.9 若在施工期間在會展中心第一及第二期之間的水道上裝設海中樁柱,藉以承托臨時工作平台和臨時行人天橋,可能會影響中庭擴建工程下面水道的沖刷力。為了評估這方面的影響,顧問進行了水動力模擬。這項模擬是以一個經過全面調校和核驗的模型進行,以保確模擬效果。顧問對臨時工作平台的多個不同佈局都進行了水力模擬。結果顯示,本報告建議採用的工作平台佈局(方案二)會對水道的沖刷能力造成最少影響。水力模擬的結果亦顯示,在水道上裝設臨時樁柱難免會令水道的沖刷力減低,但這影響只屬短暫性,預計臨時樁柱對水道的沖刷力減低程度少於百分之五。由於海中樁柱最多只會維持三年,並且會在中庭擴建工程完成後抽回,故此預計對水道內水質的整體影響並不嚴重。若有需要,可以在施工期間利用垃圾收集船在有關水道上收集漂浮的垃圾。
運作階段
3.10 建議把中庭擴建工程產生的污水排放至現時沿會議道伸延的400毫米和450毫米直徑污水渠中,以便最終輸送至灣仔東污水隔篩廠。顧問就額外污水對現有的公共污水收集系統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了渠務影響評估。結果顯示,本工程項目不會對現有的公共排污渠造成不良影響。此外,灣仔東污水隔篩廠亦不會受到任何不良的渠務影響。
3.11 建議把中庭擴建工程產生的雨水徑流排放至現時沿博覽道東伸延的3,200毫米(闊) x 3,200毫米(高)箱型暗渠。顧問就額外雨水徑流對現有的公共排水系統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了渠務影響評估。結果顯示,額外的雨水徑流不會對現有的公共排水系統造成不良影響。
施工階段
3.12 中庭擴建工程的建造和拆卸工作可能產生的廢物包括:拆建物料、工作人員產生的一般垃圾,以及維修建造機器和設備所產生的化學廢物。若能把這些已知的廢物以認可的方法處理、運送和處置,而且嚴格遵守本報告建議的良好施工方法,預計本工程項目在施工階段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運作階段
3.13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一及第二之間的行人通道現時在運作中所產生的廢物,是由現場的公眾人士和職員產生的一般垃圾;其中包括廢紙、食物包裝和飲品容器。估計在日後的運作中,這方面的增長率會達5-7%。預計日後對已知廢物的處理、收集、運送和處置方法,都會依照會展中心的現行安排。
施工階段
3.14 擬議會展中心中庭擴建工程在施工時,將會造成下列各項中等程度的剩餘影響:
LR1 - 市區海濱及海港
緩解措施將沒法完全應付建造工程所涉及的大面積海濱地區和近岸海域。因此,施工期間將會有中等程度的剩餘景觀影響。
VSR1A - 會展中心「舊翼」
舊翼很接近及面向新翼(第二期)和海港。因此,在實施緩解措施後,舊翼的酒店仍會看見很多施工情況。無論設置多少臨時屏障,仍沒法把施工地點從酒店的視野中完全掩藏。因此,施工期間會有中等程度的剩餘視覺影響。
VSR1B - 灣仔海濱
在實施緩解措施後,欣賞海濱景色和拍照的游人仍會看見頗多與四周景色不協調的施工情況。在一個開闊的地區實在難以掩藏施工情況。因此,施工期間會有中等程度的剩餘視覺影響。
3.15 建議實施的主要景觀及視覺緩解措施包括:為毗鄰酒店和會展中心「新翼」(第二期)和「舊翼」(第一期)設置視覺屏障;為建造工地和相關活動作出妥善安排;把現存的受影響樹木移植至毗鄰的露天空地,以及保護現有的未受影響樹木。
運作階段
3.16 在所有海濱發展項目(例如道路P2、中環灣仔繞道和檢討中的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都予以實施的情況下,擬議會展中心中庭擴建工程在運作階段只會造成一項中等程度的剩餘影響:
VSR1B - 灣仔海濱
若實施道路P2和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各項緩解措施都沒法應付大幅增加的有上蓋的行車路面,因此會在運作期間造成中等程度的視覺影響。
3.17 報告建議實施的主要景觀影響緩解措施中,最重要的是建造屋頂花園,配合原位植物和盆栽植物 (佔頂層面積百分之三十);改善中庭擴建工程下面現存的有上蓋空間,且需特別注意外觀處理、景觀美化設施、景觀美化植物、裝修和照明等元素與四周環境的配合。其他緩解措施包括為建築物服務設施作適當的外觀設計、把現存的受影響樹木移稙至毗鄰的露天空地、提供視覺屏障、重新安排內部間隔,以及復原現有沿會議道的行人路和鄰近分域街的露天空地。圖1.9展示了擬議中庭擴建工程頂層的景觀平面圖。
3.18 有關環境監察和審核的要求,已在「環境監察與審核手冊」中註明。該手冊包含了有關基線情況和標準符合監察計劃,以及成效規格、審核要求和監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