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電」)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及埃克森美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埃克森美孚」)的合營機構。青電建議為青山發電廠B廠機組(以下簡稱「青山B廠機組」)加裝額外的排放物控制設施,進一步減低運作這些機組所產生的空氣排放物,以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下簡稱「香港特區政府」)所倡導的改善本地區空氣質素的方案。
青山B廠機組現時以粉煤為主要燃料。這些機組在1986至1990年間陸續投產,每台的定額總發電量為677兆瓦。
青電的目標,是提供可靠的電力,並且負責任地管理發電廠營運對環境的影響和達致香港特區政府有關環境牌照的要求。青山B廠機組在全面投產後,已為鍋爐加裝低氮氧化物的燃燒器、加裝煙氣處理系統、近年更優化鍋爐及改良靜電除塵器,藉此加強對粒狀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基於以上各項措施及在1990年代中期引入天然氣和增加使用超低硫煤作燃料,雖然在1990至2005年間的總電力需求增加了約80%,但是由所有青電設施產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粒狀物的排放分別減少了77%、44%及70%。
根據青電和中電已獲香港特區政府接納的2005年度財務計劃內有關青山B廠機組排放物控制設施改造工程的說明,建議為青山B廠機組加裝以下的排放物控制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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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低氮氧化物排放的選擇性催化還原設施(SCR);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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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低二氧化硫排放的石灰石煙氣脫硫設施(LS FGD)。
由於有其他的排放控制技術也可以用於減低氮氧化物的排放,最終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系統仍會作設計優化。就環境影響而言,對選擇性催化還原工序進行之研究是最為周詳的。故此本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簡稱「環評」)研究選用了這種技術作為基礎,原因為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已包含其他與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術有關的設施和元素。
上述設施預料可以顯著減少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預料石灰石煙氣脫硫工序亦能進一步減少粒狀物的排放。
由於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及烟氣脫硫裝置的運作會改變廢物、氣體排放和污水的類型和數量,因此根據《第499章: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下簡稱《環評條例》)第9(4) 條的規定,上述排放物控制工程(以下簡稱「工程項目」)令已獲豁免的指定工程項目(即青山發電廠)[《環評條例》附表2 – 第I部D類(能源供應)項目D.1(公用事業電力廠)]產生了實質改變。本工程項目亦包括一些《環評條例》附表2列為指定工程項目的個別元素。
本環評研究的目的是為本工程項目在施工及運作階段所產生的潛在環境影響及益處作詳細的評估。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概要(編號ESB-134/2005)中詳述的評估範疇包括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生態、土地污染和景觀及視覺影響。
本環評內的評估,乃根據和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最壞估算的情況下,以經驗證可靠及國際認受的方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