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存的新界東南堆填區鄰近市區,每天接收約6,200公噸廢物。根據預測的廢物接收速度,預計該堆填區的容量將於2012年左右飽和。由於擴建堆填區的規劃、招標和合約安排、詳細設計、施工和啟用等程序需時數年,因此,現在必須確定擬建的新界東南堆填區擴建部份的環境可接受程度和工程可行性。
香港環境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受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委託,根據編號CE10/2005(EP) 的合約,進行「新界東南堆填區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以下簡稱「該項可行性研究」)。顧問公司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下簡稱「環評條例」)所發出的「環評研究大綱」(編號ESB-119/2004),進行了一項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以下簡稱「環評研究」),作為該項可行性研究的其中一環。
是次環評的報告,闡述了擴建工程(以下簡稱「是項工程」)在施工、運作、復修和護理期間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本「行政摘要」則概述是次環評研究的主要結果。
預計香港現有的三個策略性堆填區將於未來十年內填滿,因此,本港正面臨迫切的廢物問題。政府於2005年12月發表一份廢物政策文件「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以下簡稱「該政策大綱」)。這份文件闡述了香港管理都市固體廢物的整體策略,其中包括多項清晰的目標和一個為期十年(2005-2014年)的實施時間表。這個策略包含了可持續的廢物管理概念,並沿用廢物層級理念,把廢物分為三個層級:以避免和減少產生廢物為最優先的一級,然後是廢物再用、回收和循環再造;而最低的一級是減少廢物體積和棄置於堆填區。
政府已積極地推動減少產生廢物和鼓勵把廢物循環再造。2006年在經濟增長6.8%的情況下,在三個策略性堆填區(新界東北、新界東南及新界西堆填區)棄置的廢物量比起前一年已下降1%;同樣令人鼓舞的就是家居廢物的回收率亦由2005年的16%升至2006年的20%,而整體的都市固體廢物回收率亦由2005年的43%(259萬噸)增至2006年的45%(284萬噸),提早了三年達到該政策大綱中提出的目標。雖然如此,目前都市固體廢物的管理仍有隱憂。在2006年,雖然堆填區接收的都市固體廢物已減少1%,但仍然遙遜於該政策大綱提出將堆填處理的都市固體廢物總量減至少於25%的目標。縱然環保署已積極提倡減廢及回收,目前的都市固體廢物仍然持續增長。主要原因是在2006年的商業、工業及旅遊有關的行業增長令工商業廢物增加了4%。因此,除加強源頭分類及循環再造外,尚需落實推行該政策大綱中提及的其他措施,如生產者責任計劃、廢物收費、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及擴建現有堆填區等。
政府亦明白單獨依賴堆填區棄置未經處理的都市固體廢物,並不是一個可持續的方法。因此,政府現正研究興建以熱能處理為核心技術的先進大型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如工作進度良好,建議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預計會在2010年代中期運作。然而,一如政策大綱所述,本港仍然有需要以堆填區作為最後存放設施,用以處置各種不可循環再造的廢物、惰性廢物和經過處理後的廢物渣滓。據估計,連同政策大綱內的減少廢物和處理廢物措施所能發揮的作用,從2006年至2025年間的堆填區空間需求仍達2億公噸,但堆填區的剩餘容量(於2004年底)只有9千萬公噸。因此,本港的廢物管理策略中的重要一環,便是擴建三個現有的堆填區來補救目前堆填區容量短缺情況。事實上,該政策大綱預計在2010年代的初期至中期便需要使用這些擴建部份。
除了增加全港的堆填區容量外,現時亦有需要滿足地區性的廢物處理要求。現有的三個堆填區均位於策略性的位置,而全港整體的廢物處理計劃是利用集中廢物運輸,以避免過多的廢物收集車輛於市區行走 ([1]) 。為維持現有的整體廢物處理計劃,擴建現有三個堆填區是必須的。由於位置接近市區,新界東南堆填區是全港使用率最高的廢物處置設施,每天接收約6,200噸都市固體廢物、建築廢物和特殊廢物,尤其廣為上述各類廢物的私營收集者使用。若新界東南堆填區關閉,便必須把廢物轉運往新界東北和新界西堆填區。廢物收集車輛將需每天多行額外數十萬公里車程,把新界東南堆填區收集到的廢物運往距離較遠的新界東北和新界西堆填區,這樣將會增加對沿途環境的影響,例如增加車輛廢氣、交通和噪音影響等。為減少有關影響,本港需要一個長遠的計劃,在東南新界發展新的廢物轉運及處理設施,例如建築廢物處理設施及都市固體廢物轉運或處理設施(如東南九龍物料回收及轉運站)。由於規劃(包括選址)、可行性研究、法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招標及合約安排、詳細設計、施工及運行測試等將需時多年,並將和擴建堆填區後的使用時間相若。因此增加堆填區的容量,以減少在其他設施啟用前的風險尤為重要。
由於預計在2010年代初仍未能提供建築廢物處理設施所需用地,而東南九龍都市固體廢物轉運或處理設施的選址過程仍未展開,因此現時未能提供確定上述兩項新設施的啟用時間。要在將軍澳及東南九龍臨海地段選出合適及為公眾接受的地方,而又不影響區內規劃及發展,將需要一段長時間作詳細規劃及進行公眾資詢。另外,有關設施的資金審批還未落實。按照樂觀條件設定時間表,現時估計有關設施最早能在2017年啟用。由於東南新界堆填區預計將於2012年填滿,因此將需要額外的容量來應付最少6年的廢物棄置需求。所以,必須延長新界東南堆填區的使用期,使政府有足夠時間規劃和發展這些新廢物處理設施。
本工程項目是「環評條例」附表2 的G.1和Q.1類指定工程項目,因此,無論是擴建堆填區的施工、運作、復修或護理,都需要申領環境許可證。
是次環評研究的目的包括:對擴建計劃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提供有關影響性質和範圍的資料;建議適當的緩解措施,以便控制各種潛在環境影響,務求能夠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技術備忘錄」(以下簡稱「環評技術備忘錄」)的要求;及證實擴建計劃在環保方面的可接受程度。環評研究大綱所提出的主要環境事宜包括: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沼氣危險、生態,以及景觀及視覺影響。
是次環評是按照「環評技術備忘錄」所闡述的評估方法指引進行。一般評估方法包括:闡述是次影響評估的基線環境情況、識別和評估潛在影響,以及建議緩解措施和環境監察計劃。是次環評研究的各項評估,均採用行之有效和國際上接受的方法,並根據合理的最壞情況而進行。
環保署在將軍澳137區選定一幅15公頃土地,以及與之相連位於清水灣郊野公園內的一片狹長土地,可以作為新界東南堆填區擴建計劃的選址。圖2.1a至2.1e所示,是目前已找到,並在是次可行性研究中選定及加以研究的五個擴建方案。每個擴建方案的主要資料均羅列於表2.1a。
表2.1a 擴建方案主要資料
擴建方案 |
特點 |
淨容量(百萬立方米) |
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面積(公頃) |
估計建設成本 |
額外使用期(年) |
方案1a |
·
單一堆填區 ·
單一基礎設施 |
1.3 |
0 |
350 |
<1 |
方案1b |
·
單一堆填區 ·
與現有堆填區共用基礎設施 |
1.6 |
0 |
200 |
<1 |
方案2 |
·
層疊式堆填區 ·
與現有堆填區共用基礎設施 |
10 |
0 |
80 |
4 |
方案3a |
·
層疊式堆填區 ·
與現有堆填區共用基礎設施 |
15 |
3 |
60 |
5 |
方案3b |
·
層疊式堆填區 ·
與現有堆填區共用基礎設施 |
17 |
5 |
50 |
6 |
註: (a) 現有策略性堆填區的建設成本約為每公噸HK$60。 |
上述五個方案均以下列五項準則進行評價:
·
堆填區容量;
·
土地運用效率;
·
成本效益;
·
佔用郊野公園的程度;及
·
潛在環境影響。
此外,亦考慮過以工程方法,以及於將軍澳137區徵用更多土地來盡量增加擴建區的容量,以避免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
各個單一堆填區方案(方案1a和1b)所能提供的可用容量都很小;約等於把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可用期延展不足一年。各個堆疊方案(方案2、3a和3b)提供顯著較高的可用容量,其中以方案3b所提供的可用容量最大,並能提供足夠額外可用時間,直至新廢物管理設施落成使用。
所有方案都利用位於將軍澳137區內,毗鄰現有新界東南堆填區南端的15公頃土地。方案3a和3b都需要從清水灣郊野公園額外借用土地。在各方案中,方案3b的每單位工地面積能夠提供最高的可用容量,因此土地運用效率亦屬最高。
以處理每噸廢物所需資金計算,獨立堆填區方案需要最多資金。方案3b的建設成本最低,因此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案。
方案
方案
可行性研究已考慮過一些可以增加擴建區容量,但無需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的工程措施;其中包括在廢物堆四周建造一幅擋土牆或土堤。若要這項措施有效,擋土牆或土堤的高度必須超過
可行性研究曾經考慮一個增加擴建堆填區在將軍澳137區內用地的方案,藉此探討是否可以避免佔用郊野公園。若要開拓一個與方案3b容量相同的擴建區而無需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所需要的土地面積,會比目前在將軍澳137區內所選定的地點約大兩倍。由於將軍澳137區內的土地需求很高,因此,在區內再額外撥出土地並未可行。而且,新界東南堆填區若向南面毗鄰清水灣郊野公園的地方擴建,亦只能提供有限的額外容量。
是次可行性研究按照研究概要第3.3.2條的要求,考慮了如何避免或減少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以及滋擾鄰近地區,包括清水灣郊野公園的生態系統。因此,首先考慮了無需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的方案1a、1b和2。
在五個被審查的方案中,方案
方案2的可用容量比方案1b大6倍,而且無需額外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內的土地。然而,它們的可用容量亦只有10萬立方米(仍低於可用容量目標),而且以處理每噸廢物計的建造成本亦會比現有的策略性堆填區昂貴。方案2所能提供的可用空間,比佔用郊野公園的方案
由於方案
方案
社會大眾既需要堆填區空間,亦需要郊野公園。然而,若不能善用這個擴建地點,不足的可用堆填空間便需由其他堆填區補足;結果不但會減少其他堆填區的可用空間,以致香港在未來20年內出現整體堆填區空間不足的情形,而且還會因為運送廢物至這些堆填區的路程較長而造成環境影響。在權衡上述各種利弊後,方案3b獲推薦作詳細環評研究的最可取方案。它能夠提供最大的可用空間和可用時間,同時亦能夠透過妥善的設計和緩解措施,把環境影響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建議採用填土而非挖掘的方式,來造成位於將軍澳137區和現有新界東南堆填區基礎設施區內的擴建地點。這個方法將產生較少掘出物料,也可以避免堆填區底部置於將軍澳137區內較淺的地下水範圍。
是次研究檢討了各種可行的斜坡建造方法,以及它們對環境的利弊。採用爆破技術比非爆破方法優勝。雖然爆破會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但為時非常短暫,而且可以緩解。相對而言,採用非爆破或挖掘的方法(包括持續使用噪吵的液壓破碎機)會造成較長時間的影響,因此並不可取。爆破亦較具成本效益,有助於確保準時完工。
是次研究亦檢討了兩條小型排水隧道的不同建造方法。結果顯示,隧道鑽挖法比爆破法更可取。兩個方案的環境影響相若,而且大部份影響都局限在隧道內。然而,鑽挖法的效率較高,亦較容易控制挖掘形狀。爆破法則需於接近潛在沼氣來源的封閉空間內使用炸藥,因此會有潛在的安全問題。
建造擴建區的工序如下:
1) 建造一個新基礎設施區,來處理來自現有新界東南堆填區及未來擴建區的滲濾污水和沼氣。
2) 拆除現有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基礎設施;及
3) 將整個堆填區底部的建造和鋪墊,包括斜坡的平整,然後才開始放置廢物。
這個工序安排可以確保現時的新界東南堆填區能夠不間斷地運作,以及把運作暢順地轉至擴建區,並確保其運作安全。
這個擴建計劃會分階段進行。建議每個階段都從西側(即最靠近環保大道及附近的敏感受體的一邊)開始堆填。在每個階段的西面邊界堆填至預定高度後,開始逐步復修堆填區向外的一面。這個完成部份便可以形成一面屏障,有助於減低來自該個階段其餘部份的噪音、視覺和空氣質素影響。
圖3.1a是最可取擴建方案的平面圖。這個擴建區是一個層疊式堆填區,佔用現時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基礎設施區、將軍澳137區的15公頃土地,以及清水灣郊野公園約5公頃土地。基礎設施區將位於本工程項目地點的南端。
擴建區佔地約達50公頃(包括工地基礎設施所需要的範圍)。在扣除工程所需空間,以及每日覆蓋層和中期覆蓋層所佔空間後,可作堆填廢物之用的可用容量約為17萬立方米。擴建區的可用期估計長約六年,約於2013年啟用([2])。
擴建區的設計包括:
· 堆填區墊層和覆蓋–這些部份都用不透氣物料造成,可以把廢物、滲濾污水和沼氣限制在廢物範圍內。
· 沼氣管理系統–包括多個沼氣收集井和管道,以及一個沼氣處理設施。這些部份合起來便可以控制沼氣積累,並防止沼氣逸出工地外及轉移至附近地區。
· 滲濾污水處理系統–包括多個滲濾污水收集及抽取點、管道和一個處理廠。這個系統會控制堆填區內的滲濾污水水位,並確保處理後的滲濾污水符合擴建區的特定污水排放標準。
· 地面水管理系統–包括在堆填區四周邊沿建造的地面水截流渠,以及排水隧道。這些設備會防止高地的地面水流進擴建區,亦會防止擴建區內的已受污染徑流排進附近地區。
· 地下水管理系統–包括一個位於堆填區底部墊層之下,經過特別設計的排水層。這個排水層的設計,是要把地下水收集起來,引離墊層,並送至擴建區邊界的收集坑。
· 氣味管理及控制系統–主要的特色包括:把所有滲濾污水儲存缸和處理缸加以封閉 ([3]);在使用中的廢物傾卸面和工地西面邊界採用辟味劑或抑味劑;盡量縮小使用中的廢物傾卸面和特殊廢物槽的大小;為特殊廢物槽提供流動覆蓋;以不透氣的墊層覆蓋非使用的傾卸面;即時以泥土或選定的惰性物料覆蓋都市固體廢物;封閉磅橋區;提供車輛洗滌設施,以及逐步復修已填滿的範圍。
· 工地基礎設施–包括:廢物接收設施(例如磅橋、接收崗)、車輛洗滌設施、辦公室及訪客中心、實驗室、維修工場、儲存區、上述沼氣處理設施及滲濾污水處理廠。
實施計劃的主要日期均羅列於表
表3.2a 實施計劃主要日期
項目主要階段 |
大約日期 |
動工 |
2011 |
新基礎設施啟用 |
2011 |
拆除現有基礎設施 |
2012 |
現有新界東南堆填區停止接收廢物 |
2012 |
擴建區開始接收廢物 |
2013 |
擴建區停止接收廢物 |
2018 |
擴建區護理期完成 |
2048 |
下文摘述本工程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是次研究評估了建造工作可能產生的塵埃滋擾,以及設備可能排放的廢氣。預計在實施評估報告所建議的塵埃控制措施和良好工地守則後,擴建區的建造工程將不會造成不良的塵埃或空氣質素影響。
根據預測,由沼氣處理設施、滲濾污水處理廠和沼氣發電機排放的氣體,在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的濃度均符合相關的香港空氣質素指標、國際慢性及急性參考指引及健康風險指引。該預測濃度已計算在500米研究範圍內所排放的氣體在內,並包括背景濃度。預計各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擴建區邊界處的水平會偏低,而且均低於有關的警戒水平。因此,預計擴建區在運作時可能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將不會對已知的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造成不良空氣質素影響。
擴建區的設計已經包括一個嚴格的氣味管理和控制系統(見3.1節)。此外,亦會於運作承辦合約採用良好工地守則和管理方法。
除了在擴建區邊界側的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之外,預計在裝設氣味管理及控制系統後,該區的氣味影響將不會超過相關標準。預計在將軍澳137區部份被劃作工業用地的小範圍,以及在擴建區邊界旁的電視廣播城,都會受到一些剩餘影響。
電視廣播城方面的超標次數,亦可以透過改變傾倒廢物的時間安排而得以減少([4])。在為期六年的運作期間,使用中的廢物傾卸面和各個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之間的分隔距離和高度都會不斷增加,因此,預計在電視廣播城的超標數目會逐漸減少至零。應予注意的是,這次評估對特殊廢物槽所採用的氣味散發率,是根據廢物槽無覆蓋的情況,屬於審慎數值。在真實情況下,由於廢物槽會有覆蓋,因此所散發的氣味會少得多;而且,困在槽中的空氣會先予洗滌,然後才排入大氣中。此外,擴建區不會接收污水廠的淤泥。因此預計,實際的氣味水平和超標次數,都會比這次評估所預測的數值少得多。考慮到:(i) 受影響項目的性質;(ii) 受影響的人數較少;及(iii) 超出標準的情況只屬暫時性,及出現的頻率和程度都屬偏低,本工程地方的剩餘影響應屬可接受範圍。
在護理階段,氣體散發的主要來源是沼氣管理設施和沼氣體發電機。擴建區設計會以一個覆蓋系統(包括不透氣的墊層)把擴建區密封,然後把被封的沼氣抽出使用或燃燒。於密閉缸所排出的氣體會抽至沼氣管理設施燃燒或經淨氣設備加以處理。已清洗的氣體會用於順序分批式反應器的曝氣系統中。氣味來源將會局限於滲濾污水處理廠的順序分批反應器處理缸。這個階段的氣味強度和擴建區的運作規模都比運作和復修階段顯著縮小,因此,預計不會造成不良氣味影響。根據預測,沼氣處理設施所排放的廢氣對任何已知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的影響,都會符合香港空氣質素指標、急性及慢性參考濃度及健康風險指引。因此,總結來說擴建區在護理期間,將不會對已知的空氣質素敏感受體造成不良空氣質素影響。
有關塵埃、氣味、背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氨、二氧化硫和煙囪排放的氣體的定期監察要求,均於「環境監察與審核手冊」作出了建議和詳細闡述。
在各個已知噪音敏感受體處的預測建築噪音水平,均遠低於「環評技術備忘錄」所訂準則。因此,預計不會出現不良的建築噪音影響。
根據預測,在噪音敏感受體處的堆填區運作噪音水平(包括固定設備所產生的噪音)均符合相關「技術備忘錄」要求。預計在堆填區關閉後,護理階段的噪音影響將屬微不足道。
是次研究已對環保大道、昭信路和未來的跨灣連接路 (Cross Bay Link) 沿線的噪音敏感受體的交通噪音水平作出預測。擴建區交通所產生的新增噪音水平,並不顯著。
雖然預計擴建區在運作和復修階段不會造成噪音影響,但仍建議實施良好工地守則,以進一步減少任何噪音影響。
在實施是次環評所闡述的緩解措施,並採用良好工地守則後,本工程項目將不會對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本工程項目會在傾倒區四周建造一個地面水排水系統,以防止雨水流入堆填區而受到污染,亦防止已受污染的雨水流出工地範圍。已受污染的徑流會由這個系統收集,並與滲濾污水一起加以處理。此外,亦會裝設一個全面的滲濾污水防洩系統,把堆填區所產生的滲濾污水封閉在區內。在裝設系統時,會實施質量控制和保證程序,以確保各個接口均已妥當密封,並避免在建造這個系統時損毀不滲漏墊層。
水力地質評估結論認為,只要堆填區的覆蓋層保持完好,並能妥善控制滲濾污水,本工程項目將不會對地下水的水質造成任何不良影響。縱使在極長遠的時間(以數百年計),當堆填區覆蓋層退化,而且滲濾污水的主要控制設施已經逐漸未能發揮全部功用,預計地下水可能受到的潛在影響仍屬輕微。在這種情況下,流進將軍澳的地下水水質,仍會符合「水污染管制條例」所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
從擴建區收集到的滲濾污水和其他污水,都會在現場的滲濾污水處理廠加以處理。該廠處理過的污水會排進公共污水渠,並輸送至政府的處理廠作進一步處理。進入污水渠的已處理污水會符合「技術備忘錄 - 排放入排水及排污系統、內陸及海岸水域的流出物的標準」內所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水質將不會受到任何不良影響。
在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運作、復修和護理階段可能產生的廢物包括:挖掘物料、建造及拆卸物料、日常運作所產生的一般垃圾、維修機器和設備所產生的化學廢物,以及滲濾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淤泥。是次研究已經估計了這些廢物的數量、質量和產生時間。在採用良好工地守則後,存放、處理、收集、運輸和處置這些廢物時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將會符合「環評技術備忘錄」所規定的可接受限度。因此,預計本工程項目不會造成任何不良廢物管理影響。
是次研究評估了現有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沼氣從地底轉移至擴建區,以及從擴建區轉移至毗鄰的現有和未來發展項目的潛在危險。在這方面,現有的新界東南堆填區及其擴建區都屬於「中等」程度的危險來源。現有的新界東南堆填區已經全面裝設行之有效的沼氣控制措施,同時未來亦會在擴建區內裝設。根據來源–途徑–目標分析結果顯示,新界東南堆填區和擴建區在施工和運作階段對擴建區工地所造成的沼氣風險,屬於中等至偏高。然而,擴建區對毗鄰發展項目所構成的風險,則介乎十分低至偏低,視乎這些發展項目的性質和位置而定。
一般而言,擴建區的基礎設施區應該盡量避免採用地下室或洞穴式的設計。是次研究亦為擴建區的施工、設計和運作及復修等階段,建議了其他預防和保護措施。預計在實施這些預防措施後,沼氣轉移至各個目標地點的潛在風險會極低。有關方面將會對邊界的沼氣監察井和維修空間進行定期監察,以確保沼氣沒有轉移至堆填區外。
在研究區內(包括擴建區工地及其
擬建的擴建區大部份都會位於已受滋擾及已發展的生境中,其中包括現有的新界東南堆填區和將軍澳137區內的填料庫。擬建的擴建區會佔用清水灣郊野公園的一小片土地(約5公頃),其中包括具有偏低至中等生態價值的灌木地和草地生境。這些位於清水灣郊野公園內的天然生境可能會受到偏低至中等程度的影響。預計在實施是次研究所建議的緩解措施後,不會造成不良的剩餘影響。由於擴建工程不包括海事工程,因此不會影響海洋生境和物種。
根據一次調查的記錄,擴建區工地內有11種具保育價值的野生動物(包括雀鳥、蝴蝶、蝙蝠和爬行動物)。由於這些動物的流動性都高,而且擴建區附近有很多類似的生境,因此,本工程項目對這些野生動物的影響極輕微。
是次環評研究闡述了多項可以減少生態影響的緩解措施,其中包括:採用地面水、地下水、滲濾污水和沼氣管理系統、良好工地守則,以及進行補償種植。這些措施會減少本項目對附近環境的潛在滋擾,亦有助於形成一個比現有地點具更高生態價值的生境。
在實施緩解措施後,本工程項目在施工階段對景觀資源的影響會介乎「不多」至「很多」。在運作和復修階段,景觀影響會減少至「不多至中等」,而在護理階段的第10年,當復修後的景觀完全成長後,影響會再減少至「不多至輕微」。填海而得的將軍澳137區則會受到「輕微正面」的景觀影響。
住宅類的敏感受體大都距離擴建區頗遠。在實施各項緩解措施後,住宅類視覺敏感受體在施工階段所受到的視覺影響,會介乎「不多」至「輕微」,並會在運作和復修階段時因為堆填區的體積和高度逐漸增加,輕微惡化至「不多至中等」。在護理階段的首天,亦即堆填區運作停止後,視覺影響會減少至「不多至輕微」,並會在景觀復修工作逐漸完成時,再減少至「不多」。
是次環評研究已找出各項環境監察與審核要求,並建議本工程項目予以實施,以確保各項建議緩解措施的成效。這些要求都已在「環境監察與審核手冊」中闡述。它們所涵蓋的範圍包括:塵埃、有機物質的排放、氣味、氣體排放、地面水、地下水、滲濾污水和沼氣。此外,亦建議在擴建區的施工、運作、復修和護理階段進行定期現場審核。
是次環境影響評估(涵蓋了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沼氣危險、生態和景觀及視覺影響)結論認為,在實施是次評估所建議的各項緩解措施後,擴建區的施工、運作、復修和護理都不會對環境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預測擴建區邊界附近的易受空氣污染影響的受體會受到剩餘氣味影響。在考慮過受影響的發展項目的性質、受影響人數、影響的過渡性質、超出標準的次數和程度等因素後,是次評估認為有關的剩餘影響屬可以接受。
是次環評研究已經擬訂建議實施的環境監察與審核計劃,以確保各項建議緩解措施的成效。
·
每日的都市固體廢物不應由一個或二個堆填區處理,以免令附近道路及堆填區本身造成過重負擔。
·
預料新界西及新界東北的都市固體廢物生產量會增加,因此需要在該地區提供廢物處理設施,以減少交通成本。
·
有需要在鄰近港島的地區提供最後廢物處理設施,以減少運送市區產生的廢物的交通成本。
由於在九龍及港島區內未能找到合適的地點,現有的三個策略性堆填區位於新界西、新界東北及新界東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