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版本.               : 終稿 1

日期                        : 201411

項目編號.               : 1080

 

環境影響評估

行政摘要

 

屯門曾咀煤灰湖(中湖)西面部分的解除運作工程

 

商業機密

 

編制:

 

沛然環境評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目錄

                

                 工程項目說明

-                                    項目的位置和歷史

-                                    項目背景和其必要性

-                                    效益

-                                    備選方案的考量

-                                    工程項目範圍

-                                    工程計劃

-                                    相關項目

-                                    解除運作工程備選方案

                 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果

-                                    空氣質素影響

-                                    健康影響

-                                    噪音影響

-                                    水質影響

-                                    廢物管理影響

-                                    土地污染評估

-                                    堆填區沼氣危險

-                                    生態影響

                 環境監察和審核

                 總結


 

引言

沛然環境顧問有限公司受委託對屯門曾咀煤灰湖(中湖)西部及南緣解除運作工 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簡稱「環評」)研究,後續工程還包括地盤平整及排水和 道路興建(簡稱「項目」)。環評研究的目的是評估於屯門稔灣的曾咀煤灰湖(中湖)西面部分及南邊界發展成可建土地所帶來的潛在環境影響。未來可能的發展計劃之一是食環署的靈灰安置所和紀念花園。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簡稱「環評條例」)附表2II部第8項,本工程項 目涉及處置粉狀的燃料灰 、爐底灰或石膏的廢物處置設施的解除運作,故屬於「指定工程項目」。因此,根據環評條例,本項目在解除運作工程實施前,必須 領取環境許可 。但興 建靈灰安置所 和紀念花 園并不屬於 「指定工程 項目 」,故環評中不會詳細研究。

本工程項目簡介(PP-460/2012)已提交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並且環 保署已於2012430日發佈環評研究大綱(編號ESB-243/2012)。此環評研究會根據該大綱 進行 ,並 報告工程項目 它相 關活動所引起的 環境影 響的性質和範圍。

根據環評條例要求,此份行政摘要會報告該項目環評中的主要結果。

 

工程項目說明

項目的位置和歷

工程選址位於屯門稔灣的曾咀煤灰湖(中湖)西面部分及南面邊界。目前,此地正由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營運,作為集水循環系統的儲水湖,以及相鄰青山發電廠燒煤時產生的粉狀燃料灰(簡稱「粉煤灰」)的存放地。此煤灰湖于1980年代在曾咀填海而成,自此一直專屬於青山發電有限公司。根據當前計劃,青山發電有限公司將會於2015年第一季將中湖部分交還政府。

項目選址總面積約為30,000平方米(3公頃)。其中包括2.7公頃的煤灰平台,以 及北面約0.3公頃的低窪地區。低窪地區為人造水道,被水淹浸。項目南面被青山山環繞,北面與深圳灣一堤之隔。

根據環保署對發展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的已審批環評報告(申請號碼:EIA 201/2011),項目工程選址以東地區是擬建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點之一。而煤灰中湖剩餘部分將由環保署接管,予為發展新界西堆填區擴展計 劃(申請號碼:EIA 171/2009)。另外,煤灰湖(東湖)(申請號碼:EIA 155/2008)目前正在興建污泥處理設施,將於2015年完工。


 


獲批准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中,已列明煤灰解除運作工程可能引起的相關環境影響。相關評估對象包括,煤灰湖(東湖)的污泥處理設施(申請號碼:EIA 155/2008),新界西堆填區擴展計劃(申請號碼:EIA 171/2009 及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申請號碼:EIA 201/2011)。

上列獲批准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研究結果顯示,相關工程對敏感受體所引起的不 良環境影響將處於可接受水平。有鑑於本項目發展的施工和辨認的敏感受體與獲 批准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類似,解除運作工程潛在的相關環境影響預計將處於可接受水平。

 

項目背景和其必要性

合理規劃香港緊張的土地資源,一直都是香港一項重要的議程。鑒於青山發電有限公司將於2015年第一季度將煤灰中湖交還政府,此地應當進行良好規劃和善用。

項目選址現時該地方由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營運,用於存放由相鄰青山發電廠燒煤 時產生的粉煤灰。因此,煤灰湖必須進行解除運作工程以配合未來的土地發展。

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將鑑定項目煤灰解除運作工程對敏感受體所引起的相關環境影響。

鑑於項目選址 可提供與相鄰住宅用地有一定距離的大型發展用地,目標選址很適合用於安置骨灰。此項目的目的是為政府提供可發展用地,而未來的發展計劃之一就是通過煤灰中湖西面部分的解除運作工程來建設靈灰安置所和紀念花園


效益

煤灰解除運作工程將涉及於項目選址和施工通道的粉煤灰面上填上1米厚填料,以避免公眾與粉煤灰的接觸及提供可發展用地。

 

備選方案的考量

此環評評估的研究目的是評估屯門曾咀煤灰湖(中湖)西面部分的解除運作工程及其相關的場地準備工作的環境影響。

項目的備選方案是不進行灰湖解除運作,地盤平整及排水和道路興建工程,環保 術語稱為'不實行'的選擇。由於項目發展能提供可發展用地,供政府興建更多公眾設施,故此並不傾向執行'不實行'方案。


 


工程項目範圍

工程項目涉及煤灰解除運作工程內容包括:                                                                            

項目選址位於屯門曾咀煤灰湖(中湖),並由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營運。位於曾咀和稔灣根據環評條例獲批准的環評報告包括: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


l   平整工地包括將粉煤灰推平,並在粉煤灰面上填上1米厚填料至地盤平整水平

l   平整北面的施工通道,包括將粉煤灰推平,並在粉煤灰面上填上1米厚填料至地盤平整水平

l   平整部分南面的施工通道,包括將粉煤灰推平,並在粉煤灰面上填上1米厚填料至地盤平整水平

此外,項目亦涉及非煤灰解除運作工程,此工程內容包括:

l   修補部分現存的南面施工通道

l   為工地北邊現有水道進行斜坡鞏固工程

l   於項目西北面安裝地面排水管道,收集及排放項目竣工後的地表徑流

l   安裝工地圍板及臨時地面排水系統

以上所述的解除工程施工和復修工序完成后,便可為政府提供平整可建土地。之後營運期也正式開始。

 

工程計劃

解除運作工程預計將於20159月動工,至20163月竣工。

 

相關項目

項目選址位於屯門曾咀煤灰湖(中湖) , 並由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營運。位於曾咀和稔灣根 據 環 評 條 例 獲 批 准 的 環 評 報 告包括: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的已審批環評報告(申請號碼:EIA 201/2011),新界西堆填區擴展計劃(申請號碼:EIA 171/2009)及污泥處理設施(申請號碼:EIA 155/2008)。

 




解除運作工程備選方案

潛在的煤灰解除運作工程方法可確定為(1)現場處理,如用水泥硬化;2)非現場處理或貯存;和(3)用土壤覆蓋。

 

現場處理

現場處理,例如用水泥硬化,可以將粉煤灰以化學和物理方式固定于水泥基質中,

使地面狀態得以穩定。然而,由於這種方法需要大量水泥 (大約15000立方米) 固定所有粉煤灰,一般被認為是不可行的。

非現場處理

考慮到粉煤灰相對穩定且數量龐大,將粉煤灰安置到其他存儲設備並不是個有利環境的替代方法,因為此處理方法會產生大量的煤灰廢物。

挖掘煤灰到其它地點作回收和處理需要涉及繁重的交通運輸工作。此外,挖掘工 程中煤灰粉塵的釋放,也會對環境和工人健康帶來隱患。由於目前還沒有政府指定的煤灰處理地,運輸大量粉煤灰去處理也不是個符合成本效益的方案。

回收為混凝土

由於煤灰數量較大,出口煤灰用於混凝土製造的話需要運輸大量煤灰,而且也會 需要很長時間去消耗。如此可能會給公眾造成更多的環境負面影響,並且就目前領土短缺的情況下也不能提供可供發展的土地。

土壤覆蓋

原址保存煤灰被認為是最經濟和環保可行的方案。因此,這個項目區域採用的煤灰解除運作工程是通過在粉煤灰面上填上1米厚填料至地盤平整水平。不同的填充材料如碎石,混凝土和其它堅硬的惰性材料均可用於填充煤灰區域。然而,進口填料與上述替代材料相比會更符合成本效益。此外,從長遠來看,填料在該項目未來的發展中也更易於管理。

項目採用的解除運作工程方案

該項目的解除運作工程採用進口1米厚填料覆蓋煤灰表面的方法,目的在於達到成本效益的同時,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在此項目中,會由承包商負責動員和準備/建立。煤灰解除運作工程內容經過精心設計,將採用優化的進口材料。因此,項目將不會有多餘的建材/垃圾被運送到公眾填料庫。

斜坡鞏固工程

對於在項目區域北部的現有水槽,其中一個方案是填補整個水槽,為未來的發展 提供更多的土地。不過,鑑於該水槽可以給小䴙䴘提供合適的棲息地,例如在雨 季繁殖棲息,填補水槽似乎會造成生態環境的影響。就此而言,當前採用減少解 除運作區域面積並且仔細劃分施工順序,從而減少該項目對小䴙䴘的環境影響。

在目前的設計中,水槽邊緣將會進行斜坡鞏固工程,以防止水槽因為侵蝕造成水 土流失,同時可提供一個穩定的棲息地。 一個地表排水系統將會被修建,用於排 放該項目中流出的雨水,並且防止對水槽的負面環境影響。這些工程將提供長期的環境效益,以及最小化的棲息地損失。



環境影響評估的主要結果

空氣質素影響

本研究評估了 項目施工 期間 和營運期 對空氣 質素的潛在影響 。研究 範圍包括項目邊界500米內受影響地區和敏感受體。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技術備忘錄中的準則,是次項目敏感受體有兩個,分別是(1) 新界西堆填區辦公室和 (2) 污泥處理設施辦公室。兩個敏感受體與項目工程選址距均多於200米。

施工期間

工程項目所產生的空氣 質素影響將主要來自物料處理 、施工通路、填土工程 、外露場地和堆存區受到風力侵蝕所產生的施工塵埃。

本環境研究評估根據「空氣污染管制 (建造工程塵埃) 規例」和環境監察及審核計 劃中的施工要求,建議實施有效的揚塵控制。建議緩解措施包括於工地每天灑水十次,并覆蓋50%的建築面積以控制揚塵。在實施可行的空氣污染控制後,相關區域範圍內的空氣敏感受體只會受到非常輕微的塵埃影響。            

有鑑於項目選址與附近空氣敏感受體有一定的距離 (多於200),故沒有需要於工程進行其間進行粉塵影響監測。然而,項目工程的施工階段需要定期進行現場環境審核以確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列明的揚塵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執行。

營運期間

在營運期間,項目選址屬於一塊政府空置土地,供日後發展使用。由於營運期間不涉及任何裝備營運和人類活動,故預計不會出現不良空氣質素影響。


 





健康影響

本研究評估了項目解除運作工程和其相關工程所帶來的潛在健康影響。

施工期間

本研究進行了人體健康風險評估,以鑑定工人因暴露於受化學物污染的環境下可能會受到的健康影響。

研究通過系統的篩選,鑑定了7"特別關注化學品(COPCs" ,包括砷、鎘、鉛、鎳、鉻(VI)、錳和汞,進行定量風險評估。評估結果得出因煤灰湖解除運作工程而引起之額外風險水平低於美國環境保護署所訂立的十萬分之一的風險度。因此本工程項目不太可能引起不可接受的健康風險。

是次研究根據本地和海外的指引標準,評估了解除運作工程和其相關工程對工人 所造成的累積非致癌性健康影響。結果得出本項目鑑定的非致癌化學品累積濃度 均低於相關標準。因此本工程項目的非致癌性化學品的危害指數將不會為工人帶來任何不可接受的健康風險。

本研究亦對粉煤灰內含的氡進行了健康定量評估,以鑑定現場工人的氡風險。結 果發現,工人預計每年對氡的有效劑量小於建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所建議的上限,即1毫希沃特(mSv)。文獻研究結果亦符合項目工程在解除運作期間,粉煤灰內的氡輻射風險處於極低水平。

故建議於工程期間定期進行現場環境審核包括氡氣檢測以確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中所列明的健康保護及施工措施能有效執行,包括有效的揚塵控制,如在工地每天灑水十次,及覆蓋50%的建築面積以控制揚塵。預期健康保護措施實施後,施工期間施工期間不會造成不良的健康影響。




噪音影響

本研究評估了項目施工期間和營運期間的潛在噪音影響。研究範圍包括項目邊界300米內受影響地區和敏感受體。研究並未在項目邊界300米內鑒定出噪音敏感受體。最近的潛在噪音敏感受體位於距離3公里的龍鼓上灘村屋及距離2公里的下白泥村屋。

施工期間

本研究確定了 工程施工 期間的潛在噪 音 源。各 類建築工地活動 均有可 能造成潛在的建築噪音影響,包括通過挖掘、填土、平整等工序以構建施工通路、安裝臨時地面排水系統,以及包括將粉煤灰推平和於粉煤灰面上填上1米厚填料在內的平整工地等。

評估結果顯示對於敏感受體龍鼓上灘村和下白泥,預測最強噪音聲級為49分貝(A),項目中建築活動所產生的建築噪音將不會超過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技術備忘錄中規定的噪音標準。在工程期間預計不會有不良的噪音影響。

本環境評估建議參考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技術備忘錄,在施工工地實施良好的相關噪音管理措施,以減少任何潛在噪音影響。預計在施工期間不會造成不良的影響。有鑑於項目選址與附近噪音敏感受體之間有一定距離 (多於2公里),因此沒有需要於工程進行期間進行噪音影響監測。然而,項目工程的施工階段需要定期進行現場環境審核以確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列明的噪音控制措施能有效執行。

營運期間

在營運期間,項目選址屬於一塊政府空置土地,供日後發展使用。由於營運期間不涉及任何裝備營運和人類活動,故預期項目不會構成不良的噪音影響。

 






水質影響

本研究評估了項目施工期間和營運期間的潛在水質影響。研究範圍包括項目邊界500米內受影響地區和敏感受體。

研究在項目邊界500米內鑒定了三個敏感受體,分別是兩條溪流 ("溪流W1""溪流W2")(位於粉煤灰湖的南邊和湖東邊排入潮汐水道的範圍)和后海灣沿岸水域。

 


施工期間

本工程項目在整個解除運作和施工階段可能造成的水質影響來源包括: (1) 工地北邊現有水道進行斜坡鞏固工程及於項目西北面安裝地面排水管道時,收集及制造的地表徑流;(2) 煤灰解除運作工程時,受粉煤灰污染的徑流;(3) 工人所產生的污水,以及 (4) 一般建築工程產生的污水。

評估建議參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裡建議的緩解措施和環保署的《專業人士環保事 務諮詢委員會專業守則1/94號》《建築工地的排水渠》規定的良好施工方法。預期在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後,如提供地表徑流收集系統和化糞式廁所,項目將不會對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有鑑於項目選址與附近存在水質敏感受體,故建議於工程進行其間進行水質影響 監測。同時,於項目工程的施工階段定期進行現場環境審核以確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列明的水質緩解措施能有效執行。

營運期間

在營運期間,項目選址屬於一塊政府空置土地,供日後發展使用。由於營運期間不涉及任何裝備營運和人類活動,故預期沒有不良的水質影響。


 



廢物管理影響

本研究評估了項目施工期間和營運期間的潛在廢物管理影響。研究將根據相關的法例和指引,識別和建議舒緩措施和良好的工地措

施工期間

解除運作工程和施工階段所產生的廢物包括:拆建物料、工人的一般垃圾、及維修機械設備時所產生的化學廢物。預計於項目選址的解除運作工程中產生約3萬立方米的拆建填料並於施工通道擴建修復工程中產生約1萬立方米的拆建填料。

工程挖掘的粉煤灰將會重為項目填充材料,粉煤灰不會移送工地外棄置。此要求亦會於建築合同內定明。

為減少廢物帶來的環境問題,不同的廢物管理方法已被參考。在廢物管理的架構中,方法依優先順序排列如下為:

l   避免或減少,

l   物料重用,

l   回收/循環再造,和

l   處理和棄置

 



煤灰解除運作工程合約將詳細列明廢物處理程序,運輸和處置的方法及良好的施工程序和減廢措施。因此,項目於施工階段預計將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營運期間

在營運期間,項目選址屬於一塊政府空置土地,供日後發展使用。由於營運期間不涉及任何裝備營運和人類活動,故預期沒有不良的環境影響。



土地污染評估

研究評估了項目施工期間和營運期間的潛在土地污染影響。評估將會參考項目選址過往和現時的土地用途以鑒定可能造成的土地污染。


施工期間

1980年起,項目選址被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用作儲存水和粉煤灰。本研究根據《受污染土地勘察及整治實務指南》中的附件C1而進行現場考察,結果顯示除粉煤灰外未發現任何已知的污染物或化學品。根據評估結論項目沒有受土地污染影響。

在實施緩解措施後,本項目將不會對土地污染方面造成不良影響。

營運期間

在營運期間,項目選址屬於一塊政府空置土地,供日後發展使用。由於營運期間不涉及任何裝備營運和人類活動,故預期沒有不良的土地污染影響。

 


堆填區沼氣危險

本研究評估了 項目施工期間和營運期 間潛在的堆填區沼氣危險 。本研究根據 《堆填氣體風險評估指引說明》,評估了新界西堆填區擴展對項目帶來的潛在堆填氣體風險。

施工期間

本研究評估參考《堆填氣體風險評估指引說明》,採用了「來源-途徑-目標」分析法以評估本項目潛在的堆填氣體危險。根據風險級別的分類,項目中需戶外工作的建築工人風險水平屬及工地辦公室人員風險水平屬「中等」。

本研究為工地工人和所有在場人士建議了多項保護措施。預防措施應就以下各方面清晰制定和嚴格遵守:


      壕坑和挖掘;及

      位於、接近或低於地面水平創建密閉空間

此外,承建商於施工前需提交堆填區氣體監察計劃和預防措施予建築師或工程師作審批。預計在實施環評研究所建議的保護措施後,本工程項目將不會受到堆填區沼氣的不良影響。

營運期間

在營運期間,項目選址屬於一塊政府空置土地,供日後發展使用。由於營運期間項目處於開放環境中,預計不會受到不良的沼氣影響。鑒於預期的新界西堆填區 擴展計劃,未來任何類型發展將要求項目倡議人另外進行堆填氣體風險評估,以評估潛在堆填區沼氣危險。 2012



生態影響

本項目透過文獻綜述及於20124月與20129月期間進行的綜合生態調查,總結了項目及其500米範圍內的生態概況。

研究範圍内的生態群主要有林地、植林區、果園/村落、草地/灌叢、水道、煤灰 湖、人工海堤,已都市化/已被侵擾的區域及沿海水域。林地、天然河道、煤灰中 湖天然水道/有水部分與煤灰西湖屬低至中等級的生態價值,而其他生境屬低等級的生態價值。

201220132014年調查期間,研究範圍內錄得需要保育關注的物種包括3 植物和18種動物(包括蝙蝠,鳥類和蜻蜓)。在包括項目範圍內的煤灰中湖及煤灰西湖中,均記錄有小鷿鷈的繁殖活動。

擬建項目對生態的影響包括永久損失面積約4公頃的煤灰(中湖)平台、都市化/ 已被侵擾的土地和草地/灌木。損失的面積多屬人工棲息地,會因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粉煤灰傾倒及集水循環系統運作而轉變。另外,項目西北面將安裝地面排水管道,而損失面積0.03公頃的人造水道。然而,工地北邊為現有水道進行的斜坡鞏固工程,將增加0.03公頃的人造水道。故此,項目工程不會造成人造水道面積的損失。

由於青山發電廠於進行綜合生態調查期間仍在進行推煤灰工程,故此,項目環境 狀況於調查期 在不時 轉變 。本項目 於最近一 次的現場 生態調 查中發 現於項目選 址的東面及北面發現水體。而小鷿鷈的繁殖地亦發現只僅限於上述水體部分。由 於項目內並無存在大面積水體,因此,項目工程對小鷿鷈構成非常輕微的影響。然而,本評估建議推行緩解措施以保護項目內的現存水體。項目將進行斜坡鞏固工程,架設2.4米高的圍欄及建設園景緩衝區。

 


項目將盡量縮小斜坡鞏固工程範圍,並限制工程於非小鷿鷈繁殖季節內進行(十一月至三月)

由於該項目將不會涉及任何海事工程,項目不會構成海洋或潮間帶棲息地損失。

本項目將實施緩解措施以保存水體。因此,項目所造成的剩餘影響鑑定為非常輕微及可接受水平。項目評估結果顯示項目工程對陸上及水體生境的總影響屬""水平。



環境監察和審核

環境監察和審 核計劃將 在項目的施工 期間實施 ,以確保所建議 的舒緩 措施的成效及符合相關法 。本工 程項目的環境 監察與審 核要求在 「環境 監察與 審核手冊 」內註明。該手冊詳述了對基線情況和符合規定的監察計劃、環境保護/緩解措施的實施時間表、環境監察與審核的匯報程序,以及投訴處理程序。

 

總結

本研究根據環境影響評估的研究概要〈編號 ESB-243/2012〉和《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的要求,對項目工程進行了環境影響評估。所有最新設計資料都已經涵蓋在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當中。研究亦在需要和可行的地方闡述了適當的緩解和控制措施,藉此把環境的影響減少至可接受的水平。

本研究結果顯示,本工程項目在採取適當緩解措施後,對環境的影響會屬可接受 水平,而其剩餘影響亦屬低水平。建議緩解措施的實施時間表已在環評報告中詳述。此外,本項目亦編制了一份環境監察及審核手冊,說明了各項環境監察要求,以確保建議的緩解措施能得以妥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