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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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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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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簡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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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綱 |
1 |
1.2 |
項目背景 |
1 |
1.3 |
環境評估研究概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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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項目說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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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項目概況 |
2 |
2.2 |
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目標 |
3 |
2.3 |
項目的必要性 |
4 |
2.4 |
「無工程」方案 |
4 |
2.5 |
工程項目計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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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境影響概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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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空氣質素 |
5 |
3.2 |
噪音 |
5 |
3.3 |
水質 |
6 |
3.4 |
廢物管理及土地污染 |
6 |
3.5 |
生態 |
7 |
3.6 |
景觀及視覺影響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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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環境監察及審核的要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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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總結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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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表 2.1 旱季污水截流系統的元素
表 2.2 暫定的施工時間表
圖
圖 1.1 項目總體位置圖
圖 2.1 項目總體佈局圖
圖 2.2 旱季流截流系統示意圖
1.
簡介
1.1
大綱
1.1.1
此行政摘要總括了有關元朗市明渠改善工程(市區中心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有關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是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環境評估研究概要(ESB-260 / 2013)編寫而成。
1.2
項目背景
1.2.1
現有的元朗市明渠建於60年代中期,是香港最古老的排水系統之一,旨在紓緩新界西北部的水浸風險。大多數明渠部分是由拉直及改建自原有的天然河道所成,而現時的明渠主要是以混凝土及人工河堤所建成。
1.2.2
由於元朗區居民對生活環境的要求逐漸提高,該區居民要求政府改善已不能配合元朗市鎮新面貌的早期明渠設計。此外,明渠內受污染的旱季流所散發出的氣味,亦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
1.2.3
就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渠務署於2007年1月委託博威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博威)對元朗明渠活化工程進行可行性研究,藉以探討改善元朗市內明渠環境狀況的各種方案。該項可行性研究建議以截流系統接收受污染的旱季流,並輸送至現有元朗污水處理廠加以處理,從而紓緩由污水所造成的氣味問題。
1.2.4
基於以上結果,渠務署再委託博威根據合約編號CE 39/2006 (DS)《修復元朗明渠工程
-可行性研究》,探討改善位於安樂路與馬田路之間一段明渠的環境狀況的各種方案。
1.2.5
該項目的最新設計主要由旱季污水流截流系統組成,包括在元朗市明渠市中心段沿線興建截流系統以及一個每日平均容量達18,000立方米的新泵房。該項目的範圍展示於圖 1.1。
1.3
環境評估研究概要
1.3.1
渠務署已於2013年3月7日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提交工程項目簡介(編號︰PP-485
/ 2013)。環保署亦於2013年4月3日發出環評研究概要
(編號︰ESB-260 / 2013)。
2.
項目說明
2.1
項目概況
2.1.1
元朗市明渠改善工程
(市區中心段)(圖 2.1)主要包括下列項目︰
a)
沿元朗市明渠內建造旱季污水截流系統;
b)於元朗市明渠兩側的擋土牆附近興建U形截流管道;
c)
建造一個每日18,000 立方米處理能力的旱季污水泵房;及
d)鋪設兩條約400米長的壓力管道,將截獲的旱季流輸送到元朗淨水設施(將由現有的元朗污水處理廠升級而成)。
2.1.2
元朗市明渠以混凝土鋪砌而成,全長約12公里,共分為五個部分︰下游、市中心段、上游、西渠和東渠。
2.1.3
沿元朗市明渠兩側的擋土牆鋪設U形截流管道,用以收集和輸送來自排水口的非法排放。為使旱季污水截流系統更為完善,該截流系統將加設封蓋,以遮蓋現有排水口,務求盡量減少截流系統帶來的視覺和氣味的影響。
2.1.4
最新的元朗市明渠旱季流截流系統平面圖展示於圖 2.2。截流系統會截獲從市中心段(每天600立方米)、東渠(每天16,300立方米)和上游新墟明渠(每天1,000立方米)排入元朗市明渠的旱季流。大約有六十個現位於市中心段的排水口將會被擬建的截流系統覆蓋。
2.1.5
來自上游公庵路明渠的旱季流(每天13,100立方米)將不會被截獲,以維持市區中心段的水流量。來自西渠的旱季流(每天3,600立方米)將被截獲到擬建的U形截流管道中,但不會輸送至元朗淨水設施進行處理,而是排放到現有的隔沙池。最終,該截獲的旱季流將連同來自上游公庵路明渠的旱季流由現存的低流量泵房輸送至橡皮壩另一邊,並流向山貝河。該現存的低流量泵房位於山貝河東路的下游。
2.1.6
旱季污水截流系統每日將首18,000 立方米的旱季流輸送至元朗淨水設施進行處理。當水量超出了上限(多於18,000立方米),多餘的旱季流將直接流入現有低流量泵房外的隔沙池,並連同公庵路明渠與西渠的旱季流,通過現有的低流量泵房排放到山貝河。
2.1.7
截獲/改道的旱季流將流向擬建的旱季污水泵房,該泵房將會建於現有山貝河東路低流量泵房附近。擬建的旱季污水泵房將會是一個長約17 米、寬約10 米和高約7
米的單層建築物。泵房包括地下進水間、設有機械過濾的隔篩池、濕井、通風系統,氣味控制設施和各種相關設施。大約每日18,000立方米的旱季流將會流經兩條長約400米、直徑約600毫米的壓力管道,經由泵房輸送至位於宏樂街的現存地下污水道,再通往元朗淨水設施。
2.1.8
現時的旱季污水截流系統包括了以下表2.1内列明的元素:
表 2.1 旱季污水截流系統的元素
元素 |
工程細節(規模) |
旱季污水截流系統 |
1.
沿元朗市明渠興建多個旱季污水截流裝置; 2.
在兩側的擋土牆附近興建闊1米、深0.8米的U形截流管道; 3.
建造一個具每日18,000 立方米處理能力的旱季污水泵房(17米長x10米濶x7米高);及 4.
鋪設長約400米、直徑為600毫米的雙壓力管道。 |
2.2
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目標
2.2.1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 2 第I 部 的規定,基於以下因素,此項目需於施工之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環評)並獲得環境許可證:
·
在住宅區內建造一個具每日18,000 立方米處理能力的旱季污水泵房。
[第F.3(b) 項,污水泵房裝置的泵水能力超過每天2 000立方米,且其界線距離一個現有的或計劃中的
-
i.
住宅區;
ii.
禮拜場所;
iii.
教育機構;
iv.
健康護理機構;
v.
具有特別科學價值的地點;
vi.
文化遺產地點;
vii.
泳灘;
viii.
海岸公園或海岸保護區;
ix.
魚類養殖區;或
x.
海水進水口,
的最近界線少於150米。]
·
旱季污水截流裝置將沿元朗市明渠建造,而元朗市明渠的排水會進入后海灣,其距離米埔沼澤和內后海灣的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以及米埔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和自然保育區的最近界線少於300米。
[第 I.1(b) 項,排水道或河流治理與導流工程排水入一個地區,該地區距離一個現有的或計劃中的
-
i.
具有特別科學價值的地點;
ii.
文化遺產地點;
iii.
海岸公園或海岸保護區;
iv.
魚類養殖區;
v.
野生動物保護區;
vi.
海濱保護區;或
vii.
自然保育區
的最近界線少於300米。]
2.3
項目的必要性
2.3.1
在此項目中,受污染的旱季流將被截取及在元朗淨水設施進行處理。旱季污水截流系統完成後,受污染的旱季流所產生的臭味會大幅減少,元朗市明渠市區中心段沿岸的居民將立即受惠。此外,通過對受污染的旱季流進行適當處理,位於下游、生態易受破壞的山貝河和內后海灣能受惠於改善的水質。
2.4
「無工程」方案
2.4.1
「無工程」方案就是不實行建議的元朗市明渠改善工程。由於人口增長與發展計劃,元朗市的人口密度預計將會增加。因此,若擬建項目不落實,將會有更多受污染的旱季流排放到明渠,從而進一步惡化水質和氣味的問題,以及影響明渠的外觀。
2.5
工程項目計劃
2.5.1
本工程項目預計會於2021年第二季度動工,並於2026年初竣工。建造工程會分階段進行並顯示於圖 2.1。暫定的重要日期列於下表2.2。
3.
環境影響評估概要
3.1
空氣質素
3.1.1
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和運作已被確認會對空氣質量帶來影響,因此進行了潛在的影響評估。
3.1.2
本工程項目施工時難免會產生一些揚塵,尤其在開挖元朗市明渠的時候。由於工程以分段方式進行,開挖工程的範圍將受限制。定期在工場灑水亦會有助於控制粉塵污染。
3.1.3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通過正確地實施塵埃控制措施,可控制施工揚塵源頭以達到滿意水平。
3.1.4
本工程項目下的維修工程屬小規模性質。在運作階段,本工程項目將不會造成任何不可接受的空氣質量影響,如灰塵和氣味方面的影響。此外,由於在項目運作期間,工地的旱季流將會排至元朗淨水設施,預計元朗市明渠的異味問題將會有所緩解。
這正為本工程項目帶來正面的影響。
3.1.5
隨著建議的緩解措施的實施,預計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和運作所帶來的殘餘影響將不會超過出任何有關的空氣質素標準。因此項目不會帶來不可接受的殘餘空氣質素影響。
3.1.6
預計研究區域內的共同進行的項目不會帶來不可接受的累積空氣質素影響。
3.2
噪音
3.2.1
施工噪音評估的目的是預測在項目施工期間於具代表性的噪音敏感受體承受的噪音水平。可行的緩解措施建議包括使用安靜的建設機器、隔音屏障、隔音布和建築活動的規劃。隨著建議的緩解措施的實施,所有於噪音敏感受體所承受的預測建築噪音水平都能夠符合白天期間的噪音標準。此外,研究區域內共同進行的項目所產生的累積影響已進行評估,預計施工期間並不會造成不可接受的噪音影響。
3.2.2
工程已經評估擬建的旱季污水截流系統的潛在噪音影響。預測由旱季污水截流系統的泵房及現有泵房運作期間造成的固定機器噪音水平,以及跟現有同時泵房運作期間對噪音敏感受體所造成的累積噪音水平將符合日間及夜間噪音標準。預計不會產生不可接受的殘餘影響。
3.3
水質
3.3.1
施工階段所產生的潛在影響預計主要局限在指定工作區域。隨著正確地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特別是只有在乾旱情況下才於現有明渠內進行挖掘工程,並根據有關監管指引所建議的良好施工做法,估計不會於水質敏感受體產生不能接受的水質影響。
3.3.2
在運作期間,預計項目的截流系統以及元朗淨水設施將會減少水中懸浮固體和5天生化需氧量負荷,改善元朗市明渠以及山貝河的水質。
3.3.3
隨著在定期的維修工作消除過多的沉積物,並通過改變項目工地和其下游區域的泥沙淤積和侵蝕格局,預計該項目將不會導致任何不可接受的水質影響。此外,由於本工程只需要小規模和偶爾的維修工程,因此預計對已識別的水質敏感受體不會產生水質影響。
3.3.4
當旱季污水需要緊急排放到元朗市明渠期間(例如當旱季流截流系統的旱季流泵站發生故障時),預計明渠水質會變成相似於項目運作前的情況。此外,由於緊急排放的機會很低,加上適當的應急方案將會實施,預計緊急排放不會對水質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
3.3.5
隨著適當地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預計本項目的施工和運作所造成的殘餘影響並不顯著。因此,預計本項目的施工和運作不會對水質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
3.3.6
預計在研究區域內的共同進行項目將不會帶來不可接受的累積水質影響。
3.4
廢物管理及土地污染
3.4.1
施工期間所產生的廢物可能包括建造及拆卸物料、施工產生的一般垃圾及維修建造機械所產生的化學廢物等。預計會產生約15,252立方米的拆建物料。目前為止,有大約29%
拆建物料可被重用,從而減少物料運離工地處置。總共約10,828立方米的過剩拆建物料將被棄置於公眾填料接收設施。
3.4.2
這些工程所產生的廢棄物會以已批准的方法進行處理、運輸和棄置。建議的良好施工做法亦會嚴格遵循「避免、減少、再利用、循環再造、回收處置」的五大原則,因此預計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會造成不良的環境影響。
3.4.3
建議的措施可被納入環境管理計劃內的廢物管理要求的一部分。項目必需進行環境審核,以確保在施工期間實施適當的廢物管理措施。
3.4.4
在運作階段,預計只有粉砂和碎片會在旱季污水截流系統維修工程期間產生。這些廢物將被人工手法移除,並在清理工作後立即棄置。旱季污水泵房的運作和日常維護期間會產生少量的篩屑和化學廢物。預計在實行適當的廢物管理後並不會帶來不可接受的環境影響。
3.4.5
回顧過去和現在的工程項目土地用途後,根據文件研究和工地複檢,預計並不存在土地污點問題。
3.5
生態
3.5.1
生態影響評估進行了文獻綜述和生態基線資料調查。我們在研究區域內記錄了10種棲息地(農地、渠化水道、已發展地、灌木林、紅樹林、植林、池塘、蘆葦叢、半天然水道和潮汐沼澤),其中兩種位於項目工地內(即渠化水道和已發展地)。在500
米的研究區域內分別記錄了1
種和46種具保育價值的植物和動物,當中有4
種鳥類在項目工地內發現。
3.5.2
鑑於建築工程屬暫時性和規模較小,與及所有工程將在低生態價值的渠化水道和已發展地範圍內進行,在實施建議的避免/緩解措施下(例如安排位於濕地緩衝區內的壓力管道工程於旱季以外進行、實施水質控制的緩解措施和良好工地習慣),預計施工期間不會對生態帶來不可接受的不良影響。
3.5.3
由於運作階段的維修工程屬暫時性和規模小,以及只有很小比例淡水因截流系統減少流入山貝河,因此預計不會於運作階段造成不可接受的生態影響。在項目運作期間,山貝河和內后海灣水質之改善可使生態敏感的地方和野生動物受益。
3.6
景觀及視覺影響
3.6.1
在施工階段,潛在的不良景觀及視覺影響將源自潛在樹木移除(砍伐和移植)、破土和挖掘、回填工程以及以現澆式平整地面。根據最新的工程設計,所有現有樹木將會保留。倘若施工期間發現有樹木不能避免要移除,將會進行樹木移植或樹木補償種植。
3.6.2
透過運作階段期間進行的小型的維護工作,如定期清除排水通道內的碎屑以及修復渠牆和渠床的損壞,工程不會產生對景觀的不良影響。
3.6.3
有關於視覺影響,擬建的泵房是影響周圍視覺敏感受體(VSR)的主要視覺元素。
3.6.4
為了減低潛在的景觀及視覺影響,將會實施多種緩解措施。當中包括在施工期間的良好工地習慣、設置附帶裝飾的圍板和樹木保護,以及運作期間的於晚間減少燈光、天台綠化、垂直綠化和融入周邊環境的設計。隨著緩解措施的實施,所有有關的土地資源(LR)和景觀特色區(LCA)將有輕微或微不足道的不良景觀影響。在運作期間,所有土地資源和景觀特色區將有微不足道或甚至沒有影響。
3.6.5
於施工期間,所有視覺敏感受體在緩解措施實施後將有輕微至微不足道視覺影響。在項目運作十年後,除了有兩個視覺敏感受體會因擬建的泵房將有中度的影響,其他的所有視覺敏感受體將有微不足道或甚至沒有影響。
4.
環境監察及審核的要求
4.1.1
在項目的施工階段,建議在指定的敏感受體進行空氣質素(氣味)、噪音和水質進行監測。在整個施工階段,應每週進行工地審核,以確保落實了建議的緩解措施。
5.
總結
5.1.1
該環境影響評估已按照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和環評研究概要的準則,辨識和評估了項目施工及運作期間的潛在環境影響。該環境影響評估總結此項目在遵守適當的環境法規和標準下實施了建議的緩解措施並不會在施工及運作期間帶來不能接受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