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至屯門單車徑(屯門至掃管笏)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行政摘要
土木工程拓展署
2022年 4月
目錄
圖
1.1.1.
本工程項目的名稱為「荃灣至屯門單車徑(屯門至掃管笏)」。
1.1.2.
本工程項目是一條由屯門至掃管笏的單車徑,為一個全面的新界單車徑網絡中由荃灣至屯門單車徑主幹線的其中一部分。
1.1.3.
本工程項目為興建一條在地面或橋上新的單車徑,興建單車橋橋墩的地基會採用鑽孔樁方法,而施工的地方距離現有泳灘界線少於500米 。因此,基於《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 I 部附表 2訂明即C.12(a)(iii) 項所屬類別元素「挖泥作業距離現有泳灘的最近界線少於 500 米」,此工程項目屬於指定工程項目。
1.1.4.
就本工程項目在施工及營運時對環境的影響,已根據環評研究概要 (編號:ESB-295/2016 )進行了環境影響評估,從而決定此工程項目在環境方面整體的接受程度。
1.1.5.
本工程項目的位置和擬建路線載於圖1.1。
2.1.1.
本工程項目是為興建一條由屯門至至掃管笏的單車徑,屬一個全面的新界單車徑網絡中由荃灣至屯門單車徑主幹線的其中一部分,為市民提供多一個消閒及康樂的選擇。
2.2.1.
本工程項目範圍包括:
i.
由屯門顯發里及海榮路至掃管笏管青路興建一條約 3.6 公里長附設行人路的新單車徑。
ii.
在舊咖啡灣泳灘和加多利灣泳灘之間興建一條約 200 米長附設行人路的新單車海橋。
iii.
在近顯發里、舊咖啡灣泳灘和管青路提供單車泊位區。
2.2.2.
圖2.1比較了擬建路線和環評研究概要所提及的原定路線。
「無工程」方案
2.3.1.
在沒有此工程項目的情況下,新界西及新界東的單車徑網絡無法接通。
「有工程」方案
2.3.2.
在有此工程項目的情況下,新界西的單車徑網絡中現有位於屯門的單車徑可以貫通至掃管笏,騎單車人士可安全地透過新興建的單車徑往返。此工程項目亦可大大提高單車徑的康樂價值供市民享樂,推廣安全的康樂騎踏及幫助在新界發展一個全面的單車網絡以促進建立單車友善環境。
2.4.1.
此擬建單車徑項目能幫助提高單車在康樂用途上的使用率,從而推動締造更單車友善的環境。
2.4.2.
此外,在考慮單車徑走線時亦遵循「避免、減低、緩解」的方針以保護環境。主要達致的環境效益包括:
·
避免施工時砍伐具保育價值的樹木;
·
避免興建三條海上高架橋,以及施工時對海水水質的影響;
·
避免施工時進行開放水域挖泥工程;
·
減低施工時對水質的影響;
·
減少施工及營運時對海洋生態和視覺的影響;
·
減少施工及營運時的廢水排放;
·
透過避免施工期間過多的土木建造工程減少對空氣質素和噪音的影響;
·
減少工程項目的面積; 以及
·
實施緩解措施 。
2.4.3.
按照圖2.1,此工程項目達致的環境效益摘要如下:
達致的環境效益 |
避免施工時砍伐具保育價值的樹木: 單車徑路線的設計會保留所有沿路具保育價值的樹木。 |
避免興建三條海上高架橋路段,以及施工時對海水水質的影響: 單車徑路線的設計避免了三條海上高架橋,分別位於(i) 由加多利灣泳灘經嘉道理碼頭至青山灣泳灘的兩條高架橋段,以及(ii)連接青山灣泳灘和和三聖街範圍的一條高架橋段。施工期間會因而避免了對海水水質造成影響。 |
避免施工期間進行開放海域挖泥工程: 由於採用預鑽孔H型樁作為樁基結構,因此不需要在開放海域進行挖泥工程去興建唯一的海上高架橋,以致減少沉積物的產生。 |
減少施工期間對水質的影響: 使用預製樁帽,預鑽孔H型樁基礎,控制式打樁和籠式淤泥屏障會減少沉積物的產生以及興建海上高架橋期間對水質的影響。 |
減少施工及營運時對海洋生態和視覺的影響: 透過避免興建三條海上高架橋,將會減少對海洋生態和鄰近視覺敏感受體所造成的影響。 |
減少施工及營運時的廢水排放: 施工期間由地盤工人產生的污水和營運期間由遊客產生的污水,會分別被妥當地疏導至指定污水儲存缸和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 |
透過避免施工期間過多的土木建造工程減少對空氣質素和噪音的影響: 單車徑路線設計避免了於施工期間進行沿路過多的建造工程,以減少對鄰近空氣和噪音敏感受體的影響。 |
減少工程項目的面積: 單車徑路線的設計減少了工程項目的整體面積。 |
實施緩解措施: 妥善實施以下闡述的緩解措施將會進一步確保工程項目於施工和營運期間不會產生不良的環境影響。 |
2.5.1.
此工程項目預計於2023年第一季開始施工,並暫定於2026年第三季完成。
3.1.1.
揚塵是本工程在施工期間主要的空氣污染源。通過正確地實施《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所要求的抑塵措施,揚塵可以由源頭受控並達致可以接受的程度。有見此工程屬於小規模,其對空氣質素的影響預期會是微不足道。
3.1.2.
營運階段期間,本工程本身不是空氣污染源,而單車徑也不是空氣質素敏感受體。因此本工程預期不會對空氣質素造成影響,也不需要緩解措施。
3.1.3.
施工期間並沒有建議任何特定的塵埃監察,而每週會有環境審核,以確保於施工期間妥當實施空氣質素控制措施。
3.1.4.
由於工程營運階段期間預期不會影響空氣質素,因此工程營運階段並不需要環境監察與審核。
3.2.1.
本工程項目在單車徑施工期間主要的噪音來源是各種施工活動中所使用的機動設備。用來緩解施工期間噪音影響的控制措施包括同時採用低噪音設備、臨時隔音屏障和隔音罩、低噪音建築方法以及妥善安排工作。緩解措施實施後,將會符合「環評技術備忘錄」所闡述的噪音標準。
3.2.2.
是次研究建議進行施工期間監察噪音影響,以確保妥當實施緩解措施,並盡可能將噪音水平減至最低。
3.2.3.
本工程項目在營運期間預期不會產生任何噪音影響,因此並不需要提供噪音緩解措施。
3.3.1.
施工期間潛在的水質影響,包括工地徑流、地盤工人產生的污水、一般工程工作及意外的化學物洩漏,在通過實施所建議的緩解措施後皆可控制至可接受水平。因此預期不會對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3.3.2.
單車海橋的打樁工程預計會帶來潛在的水質影響,包括懸浮物的釋放及溶解氧的消耗。透過採用預鑽孔H型樁基礎,開放式海域挖泥工程將會得以避免。實施淤泥屏障的緩解措施後,預期不會產生不良的水質影響。
3.3.3.
施工期間需要實施水質監測及審核,以確保因單車海橋的打樁工程所釋放的懸浮物濃度不會對水質敏感受體造成不良影響。定期的實地審核亦應進行,以確保所建議的緩解措施能妥當地的實施。
3.3.4.
營運期間,從單車徑產生的徑流會疏導至指定的排水系統。指定的排水系統亦會提供並保養淤泥收集/截流器,以減少地面徑流對水質的影響。由遊客產生的污水會妥當地疏導至現有的污水收集系統。亦會執行一些行政措施如定期清洗單車徑及保養淤泥收集器等。因此,項目營運期間預期不會對水質造成不良影響。
3.4.1.
建築工程所產生的廢物包括建築及拆卸物料,工人產生的一般垃圾及維修設備裝置所產生的化學廢料。通過在工地現場妥善的處理及儲存(如用有蓋容器)、重用惰性拆建物料、及經認可的廢物收集商運到認可的廢物設施及/或廢物處置設施作棄置, 預期廢料的產生、處理及棄置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本項目亦預期不會產生疏浚海洋沉積物。。只要確實地執行廢物處理方法,預期本項目在施工期間產生的廢物不會對環境構成任何不良的影響。
3.4.2.
是次研究建議在營運期間實施良好的廢物管理方法,以防止及減低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包括在沿路提供垃圾桶並定期收集及處置。預期本工程在營運期間不會產生任何不良的廢物管理問題。
3.5.1.
是次研究進行了土地污染評估後,包括審視過往及現時的土地用途、資料研究及實地考察,並從不同的政府部門收集了其他有關的資料後,認為在此項目範圍內沒有潛在的土地污染問題。除此,此項目預期不會存在潛在的污染活動或引起污染的土地用途。
3.6.1.
是次研究評估了擬建單車徑對研究範圍內的生態及漁業產生的潛在影響。
3.6.2.
沒有任何具保育價值的地點或生境受到直接影響。
3.6.3.
基於本項目的地面工程,0.99公頃的已發展地區、0.11公頃的混合林地、0.29公頃的植林地及0.1公里的人造水道將會永久性失去。考慮到其受影響面積較少,且其生境的生態價值屬於非常低或低至中程度,此項目只會對陸生境造成輕微的影響。
3.6.4.
就具保育價值的陸地物種而言,生態調查共發現有3個植物物種、1個哺乳類物種、4個雀鳥物種、1個蜻蜓物種及1個蝴蝶物種。由於3個植物物種種植在項目範圍內的植林區,而上述動物物種可以自由移動到其他地方,因此預期此項目不會對以上物種造成重大影響。
3.6.5.
單車海橋橋墩的鑽孔樁會影響約19平方米的海床面積。於單車海橋一帶進行的潛水勘察,只發現少量普遍的石珊瑚和柳珊瑚凌散地覆蓋在基岩上,亦不適合遷移。考慮到這些珊瑚在香港的普遍性、其在這項目細小範圍內的低覆蓋率及較差的狀況,故並不需要緩解措施。但會作預防性的措施,打樁工程開始前將會先在打樁範圍內進行珊瑚勘察。
3.6.6.
工程項目的範圍現時已經受到高度干擾。在項目營運期間,預期因人類活動所導致的間接影響會是微不足道。
3.6.7.
在營運期間,0.0019公頃的可捕魚地區會因興建樁柱後而永久失去,但其影響為相當輕微。因此,此項目對漁業資源所造成的潛在影響是輕微至微不足道。
3.6.8.
同時會實施水質緩解措施,包括籠式淤泥屏障來減少因樁柱興建產生的沉積物流入海洋生境,因此本項目不需要針對漁業方面進行其他的緩解措施及監測計劃。
3.6.9.
本項目對海洋生態的影響只是輕微至微不足道。儘管如此,在單車海橋的海事工程展開前,我們會進行研究以探討是否可試行一些切實可行的生態提升措施。
3.7.1.
擬建單車徑大部分位於公路旁或海旁的休憩用地,都能與這些指定規劃地區兼容。而擬建單車徑在景觀及視覺景象上會帶來一些改變。
3.7.2.
在景觀及視覺上,主要的效果為干擾現時路旁和海旁的景觀。工程將會佔用少量的路旁或海旁地方,而大部分的工程作業只會涉及改動現行道路、行人路、鋪築過的地面結構及種植區。在工程完成後,大部分的作業地方將會被還原或變成新的美化市容地帶。顯然,此項目並不會對大部分的景觀資源造成永久的影響,而其剩餘影響亦是屬於低及局部。在視覺環境及視覺美感上,此項目只會為大部分的視覺敏感受體帶來相對較低程度的干擾,而且其作業地方亦只佔研究範圍內被定為具觀景特色地方的一少部分。
3.7.3.
此項目的初步種植計劃會在道路旁種植不同的標準樹和重標準樹樹苗及在沿單車徑的特選地方種植重標準樹樹苗作為特色樹。此種植計劃亦屬於樹木重稙計劃的一部分,透過合適的景觀提升或綠化措施去補償因為此項目而失去的景觀資源,如現有的樹木,從而有利於研究範圍內長遠的景觀發展。
3.7.4.
為了保留海岸的自然輪廓,單車海橋採用了優雅式的設計方針,走線亦謹慎地規劃。而欄杆和護欄的裝飾亦能提升從沿海張望高架橋的外觀視覺。 除此,沿單車徑會設有具吸引力而又協調的街道設施和鋪設物料,以改善沿路路旁的狀況。
3.7.5.
總括而言,此項目在施工及營運期間實施解措施後,景觀及視覺的剩餘影響能達到可接受水平。
3.8.1.
施工期間將不對具考古研究價值的地點和已評級的歷史建築物有任何潛在的直接及間接影響。對於項目範圍內的未評級文物建築,將會實施一系列的緩解措施,包括狀況勘測、提供緩衝區及公眾安全區。作為預防措施,如果於施工階段發現古物或假定古物,項目倡議人應立即通知古蹟辦。而在營運期間,不預期會有任何不良影響。
3.8.2.
經海洋考古調查後,在研究範圍內並沒有在水底發現任何文化遺產,因此預期本項目不會對水底的文化遺產產生任何不良影響。
4.1.1.
工程項目在施工期間必須履行環境監察與審核計劃,以確保各項建議緩解措施的成效,以及工程項目符合所有環保標準。有關計劃已列明在《環境監察及審核手冊》,手冊內亦載有執行紓減環境影響措施的時間表和對潛在環境影響的事件及行動計劃,予以實行。
5.1.1.
本工程項目是為興建一條由屯門至掃管笏的單車徑,旨在推廣安全的康樂騎踏,同時亦幫助在新界發展一個全面的單車網絡,促進單車友善環境。
5.1.2.
通過適當地實施緩解措施,環評報告結果預期本工程項目在施工和營運期間不會帶來不能接受的影響,亦會符合適用的環保法例及標準。報告亦建議了一項環境監察與審核計劃,以監察緩解措施的實施及確保遵守相關環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