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疗废物产生者
大型医疗废物产生者包括以下几类:
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公立医院、诊所及医疗机构;
《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 165 章) 所界定的私家医院和留产院;
菲腊牙科医院;以及
卫生署或其他政府部门辖下的政府诊所和医疗化验所。
大型医疗废物产生者
大型医疗废物产生者包括以下几类:
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公立医院、诊所及医疗机构;
《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 165 章) 所界定的私家医院和留产院;
菲腊牙科医院;以及
卫生署或其他政府部门辖下的政府诊所和医疗化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