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医疗废物产生者的医疗废物分隔、包装和标识
分隔
应把医疗废物从产生的源头与都市固体废物或其他废物分隔,并应妥善包装以便安全和稳妥地在场内暂时贮存,以待送交收集站或持牌处置设施。不同组别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工作守则就各组废物所指定的包装规定处理。了解更多。
包装
用作包装医疗废物的容器须为防漏、防潮和坚固,而该等容器在正常处理的情况下,是不会被撕开或破裂的,以确保废物处理者和公众不会接触到医疗废物。该等容器应属一次性使用,而不应重复使用。容器在离开废物产生者的处所前应予以密封。不同组别医疗废物的适当容器及其颜色载于表1。
表 1:不同组别的医疗废物的包装规定
医疗废物组别 | 容器类别 | 颜色 | 密封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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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组–经使用或受污染利器 | 利器收集箱 | 黃色 / 黃白兩色 | 专用密封方法 |
第 3 组–人体和动物组织 | 厚质胶袋 | 黄色 | 塑胶绳 |
第 2 组–化验所废物 第 4 组–传染性物料 第 5 组–敷料 第 6 组–其他废物 |
厚质胶袋 | 红色 | 塑胶绳 |
第 1 组的废物 — 经使用或受污染利器
所有经使用或受污染的利器应放入利器收集箱内。有关利器收集箱的规格载于工作守则。
第 3 组的废物 — 人体和动物组织
人体和动物组织、器官及身体部分应放入黄色胶袋内。若产生少量的该等废物,亦可将它与其他组别的废物一同放入红色胶袋内,只要该等废物不会产生恶臭等滋扰。有关胶袋的规格载于工作守则。
其他组别的医疗废物
第 2、4、5 及 6 组的医疗废物可一同放入红色胶袋内。
密封容器
在密封容器前,不应盛载医疗废物至超过显示容器最高容量 70% 至 80% 的警戒线。包装和密封容器时应格外留神,以确保没有医疗废物黏附在容器的外层表面。
利器容器应以专用密封方法或胶纸妥为密封。密封胶袋时,应稳妥地紧束胶袋的颈部,以防止医疗废物溅溢。建议采用如图 1 所示的“鹅颈结”封口方法。
不应使用钉书钉或金属线圈密封或标识盛载医疗废物的胶袋,以免弄伤处理废物的人员或损坏其他胶袋。以塑胶完全包裹的金属线圈,则可用作密封胶袋。如医疗废物含有液体,建议可使用热封法密封袋口,以防止液体溅溢。
标识
每个医疗废物容器均须附有一个符合工作守则规定的标识。须把标识稳妥贴于或印于容器的显眼位置,以确保标识上的资料清晰易见。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