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产生者应确保其属下员工在安全处理医疗废物(包括清理溅溢的废物) 方面有充足的培训。员工亦应获提供适当的防护设备以处理医疗废物。
给予员工安全培训
法例要求废物产生者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在其处所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对公众健康或安全构成危害、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邻近地方造成滋扰。 一旦触犯该法例,即属违法,可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