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醫療廢物產生者的醫療廢物分隔、包裝和標識
分隔
應把醫療廢物從產生的源頭與都市固體廢物或其他廢物分隔。應按工作守則指明的包裝規定把不同組別的醫療廢物分別處理。應在產生醫療廢物的地點附近,放置足夠而合適的醫療廢物專用容器,以便將醫療廢物分隔處理。
應盡快把醫療廢物放入適當的容器,以免污染其他物料,以及減少與人接觸的機會。應用穩固的蓋子把盛載醫療廢物的容器蓋好。
包裝
一般規定
醫療廢物須放入防漏、防潮和堅固的容器,而該等容器在正常處理的情況下,是不會被撕開或破裂的。該等容器應屬一次性使用,而不應重複使用。容器應能夠予以密封,以防止醫療廢物在運送途中濺溢。
容器應屬狀態良好,沒有被污染、破損或其他任何足以影響其安全及穩妥使用的瑕疵。廢物產生者應先以肉眼檢查容器以確定其狀態,然後才用來盛載醫療廢物。
容器類別
應按照表 1 的規定把不同組別的醫療廢物,放入適當類別的容器內。在收集運送前,所有容器均應按照工作守則所載蓋好密封。
第 1 組的醫療廢物應放入利器收集箱內。第 2、3、4、5 及 6 組的醫療廢物應以無滲漏及無破損的厚質膠袋或塑膠桶盛載。含有液體的醫療廢物應以塑膠桶盛載。
第 2、4、5 及 6 組的醫療廢物可放置於同一個袋/桶內。第 3 組的醫療廢物應放入獨立的袋/桶內,而不應與其他組別的醫療廢物混合存放。
表 1: 不同組別的醫療廢物的包裝規定
醫療廢物組別 | 容器類別 | 顏色 | 密封方法 |
---|---|---|---|
第 1 組 – 經使用或受污染利器 | 利器收集箱 |
黃色或 白黃兩色 |
專用密封方法 |
第 3 組 – 人體和動物組織 | 厚質膠袋 | 黃色 | 塑膠繩 |
塑膠桶 | 黃色 | 專用密封方法/ 膠紙 | |
第 2 組 – 化驗所廢物 第 4 組 – 傳染性物料 第 5 組 – 敷料 第 6 組 – 其他廢物 |
厚質膠袋 | 紅色 | 塑膠繩 |
塑膠桶 | 紅色 | 專用密封方法/ 膠紙 |
各類容器的規格
各類醫療廢物容器的設計、用料和構造,應符合工作守則所載的規格。了解更多。
包裝的顏色編碼
為了讓持牌收集商和持牌處置設施的經營人清楚識別醫療廢物,以便處理有關廢物,醫療廢物的包裝應採用表 1 所指定的顏色編碼。
容器的密封方法
在密封容器前,不應盛載醫療廢物至超過顯示容器最高容量 70% 至 80% 的警戒線。包裝和密封容器時應格外留神,以確保沒有醫療廢物黏附在容器的外層表面。
利器收集箱應以專用密封方法妥為密封,而塑膠桶則應適當使用專用密封方法或膠紙密封。密封膠袋時,應穩妥地緊束袋的頸部,以防止醫療廢物濺溢。建議採用如圖 1 所示的「鵝頸結」封口方法。
圖 1:醫療廢物袋的封口方法 |
不應使用釘書釘或金屬線圈密封或標識盛載醫療廢物的膠袋,以免弄傷處理廢物的人員或損壞其他膠袋。以塑膠完全包裹的金屬線圈,則可用作密封膠袋。
盛載含有液體的醫療廢物的塑膠桶應穩妥密封,以防止液體濺溢。如有需要,可在容器內加入吸收液體的物料,以防滲漏。
標識
每個醫療廢物容器均須附有一個符合工作守則規定的標識。須把標識穩妥貼於或印於容器的顯眼位置,以確保標識上的資料清晰易見。在許可情況下,容器的正面和背面均應貼上或印上標識。
此外,應以不褪色的黑色墨水在每個容器上註明,或加上一個穩固標籤,以顯示廢物的來源(即廢物產生者的名稱和地址)及容器的密封日期。
如以器具(例如一般垃圾桶)承托使用中的膠袋,該器具應屬狀態良好,並以與膠袋相同的規定予以標識。承托器具的顏色最好與所承托的袋相同,以便識別。 了解更多。
處理源自醫科及牙科業務的化學廢物時需特別注意的事項
某些醫療廢物可能含有被列為化學廢物的殘餘化學品。在可行的情況下,應把這些殘餘化學品與醫療廢物從源頭分隔,例如,破裂而含有水銀的溫度計應與其他醫療廢物分隔。源自醫科及牙科業務的化學廢物不屬於醫療廢物,處置該等廢物時,須遵照《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規定。
若該等化學廢物含有或受到任何醫療廢物的污染,應在可行的情況下,先採取處理措施,使廢物不再具傳染性,才交由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