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滩等级制可为泳客提供各泳滩在年内任何时间的最新水质数据,与全年级别制相辅相成。个别泳滩的等级是根据最近5次抽取水样本的大肠杆菌几何平均值而评定,由于大部份宪报公布泳滩每月均会抽取样本三次或以上,公众只需参考泳滩的等级,便可大概了解该月的水质状况。
泳滩等级制于1987年7月开始推行,将全港泳滩分为三个等级:「良好」、「一般」和「欠佳」。一如上文所述,由于这些早期订定的等级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发表的建议指标厘定,而非以流行病学研究结果作为基础,因此未能准确反映泳客可能面对的疾病风险。1980年代后期,环保署完成研究和制定以健康风险为本的水质指标后,于1990年正式推出经修订的四级制,将泳滩由1至4评定水质等级,并分级为「良好」、「一般」、「普通」和「欠佳」。
1992年,泳滩等级制再次进行改革,演变成为今天的制度。按照现行标准,香港的泳滩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良好」、第二级「一般」、第三级「欠佳」、第四级「极差」。这些分级不可与评估整个泳季水质的全年级别制混淆。例如,个别泳滩在某些时期列为「良好」等级,但它在整个泳季的级别可能仍是「一般」。
1999年,环保署再推行另一项重大改革。任何时候泳滩的水样本如每100毫升海水中大肠杆菌含量超过1,600个,最近五次样本的几何平均值便不适用,而泳滩则实时降为第四级。这个机制的目的是确保评定等级时,不会因为几何平均值数字偏低而忽略了大肠杆菌含量骤增所带来的健康风险。大肠杆菌含量的增加可能因为近期高雨量或个别污染事故所致,此时环保署及其它部门会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和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