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減廢工作組

拆建物料管理

現有的拆建物料管理設施

公眾填土區、躉船轉運站及公眾填料貯存區

公眾填土區、躉船轉運站及公眾填料貯存區由土木工程署及拓展署管理,負責接收公眾填料。

  • 公眾填土區

公眾填土區是工程項目中的指定位置,用以接收公眾填料作填海用。

  • 躉船轉運站

躉船轉運站是策略性選址的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利用躉船,把陸路上以車輛運載的公眾填料,轉運到海上的公眾填土區棄置。

  • 公眾填料貯存區

公眾填料貯存區位於新填平的土地,在這些土地上貯存公眾填料,可加快土地沉降,在達至所需的沉降度後,公眾填料便會移走,運往其他新填平的土地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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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填區及建築廢物回收再造設施

混雜的拆建廢料,須運往3個策略性堆填區棄置。這些堆填區分別位於新界西、新界東南及新界東北,由環境保護署負責管理。

包含大量公眾填料的拆建廢料,將運往建築廢料回收再造設施,另行處置。新界東南堆填區的試驗性設施,在一九九八年落成啟用,有助從混雜的拆建廢料中,回收可再用的物料(如覆蓋物、路面物料、填料、美化景觀的設施及骨料),循環再用。在將軍澳第137區,土木工程署亦提供類似的臨時設施。此外,當局計劃在柴灣及葵涌,建造兩項永久的廢物分類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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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物料管理策略

拆建物料的管理策略,可以用一個倒置的圓錐體作概括說明。錐體各層次表示策略的可取程度,越在上層的方法,越為可取,依次是避免產生廢物、盡量減少廢物、回收再用、廢物處理及廢物棄置。

拆建物料的管理目標,是(i)減少產生拆建物料;(ii)提高拆建物料回收再用和循環再造的成效;以及(iii)減少堆填區的拆建廢料接收量。主要的措施包括:

  • 在交通方便的地點,闢設足夠的公眾填土區及躉船轉運站
  • 鼓勵把混雜的拆建物料分類
  • 鼓勵把拆建物料回收再用,循環再造
  • 改善設計和建築管理,避免產生拆建物料,盡可能減少這類廢物
  • 推行堆填區收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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