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減廢工作組
什麼是拆建物料?
工地平整、掘土、樓宇建築、裝修、翻新、拆卸及道路等工程所產生的剩餘物料,統稱拆建物料。本港八成以上的拆建物料是惰性物料,即一般所說的公眾填料。公眾填料包括建築碎料、瓦礫、泥土及混凝土,適合用來填海和平整土地。只要經過適當物料分類,混凝土和瀝青等物料可以循環再用,作為建材。而餘下的非惰性物料,如竹、木料、植物、包裝廢物及其他有機物料,統稱拆建廢料。這些廢料有別於公眾填料,不能用來填海,目前是運往堆填區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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