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深切明白,編製環保工作報告是優質企業管理必須具備的要素。政府為了樹立良好榜樣,已由2000年開始,每年製備環保工作報告,將這方面的工作及經驗,與私人機構分享,從而推而廣之,務求達到社會各個層面。 這份《企業環保工作報告指引》由環境保護署出版,旨在協助私人機構製備其環保工作報告。此份指引概述製備報告的主要步驟,並就機構進行每一主要步驟時應要考慮的主要基本原則及可行方法作出建議。此份指引彙集經選定的例子、綜合良好的經驗及詳列查核清單,以供各機構專責策劃及擬備環保工作報告的人員參考。然而,此份指引所提出的建議卻並非鉅細無遺,個別機構理應酌情選用。 我們必須強調,此份指引並無硬性規定所有機構依足製備報告的模式。同時,由於每個機構皆各具特色,所以必須首先評估指引內的建議是否可應用於本身的情況,取其精粹,切合所需。 編製環保工作報告目前仍是一個尚在發展的項目,因而此份指引將會根據最新做法和標準,不時作出可行及適用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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