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将介绍环保署的海水水质监测计划,简述八十年代开始与本计划相关的政府措施。其中包括制定和实施《水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规划水质管制区及制订各水质管制区的水质指标。
《水污染管制条例》(1980年)
香港于七十年代后期及八十年代初期,海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政府于1980年颁布了《水污染管制条例》,致力保护水资源和海洋环境,维护水体的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为实施一系列水污染管制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条例将香港划分为十个水质管制区,每区均设有一套适合其特质及用途的水质指标和污水排放标准。
《废物处置条例》(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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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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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内香港的工业污染问题令人关注,许多工厂将含有大量有害化学物质的废水排入海港,形成沉积物,例如电镀业排放的废水便含有大量铜和镍。政府在1980年颁布了《废物处置条例》以管制化学废物的处理和弃置,其后于1992年制订附属规例,加强管制排放入污水渠的化学废物(除了化学废物,条例亦规管禽畜业废物的排放)。1993年,政府兴建的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开始启用,设施位于青衣岛,是东南亚第一个全面综合式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彻底有效地解决了香港化学废物的处置问题。
水质管制区 (1987-1996年)
根据香港各集水区的实际情况,水质管制区设立的目的是管制污染、改善水质、保护生态系统和维持水体的有益用途,如游泳、滑浪、扬帆、养鱼和船舶航行等。附图列出各水质管制区的范围和受管制的年份。
十个水质管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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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露港水质管制区 ─ 1987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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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水质管制区 ─ 1988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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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尾海及将军澳水质管制区 ─ 1989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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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湾及大鹏湾水质管制区 ─ 1990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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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部水质管制区 ─ 1992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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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及西部缓冲区水质管制区 ─ 1993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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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港(第一期)水质管制区 ─ 1994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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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港(第二期)水质管制区 ─ 1995年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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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 ─ 1996年公布 |
本报告将十个水质管制区归纳为东部、南部、中部及西部四大水域:
- 东部水域:由吐露港及赤门海峡、牛尾海及大鹏湾水质管制区组成。东部水域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五章。
- 南部水域:由南区水质管制区组成,覆盖香港岛以南及大屿山以东海域。南部水域详情请参阅第六章。
- 中部水域:由维多利亚港、将军澳、东部缓冲区及西部缓冲区水质管制区组成。中部水域详情请参阅第七章。
- 西部水域:由后海湾及西北部水质管制区组成。西部水域详情请参阅第八章。
水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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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最优美泳滩之一,浅水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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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污染管制条例》下各个水质管制区均设有一套水质指标。水质指标是以科学研究成果、海外经验和本地数据为基础所制订的特性和数据指标,各水质管制区的水质指标因其地理位置和用途而异,但都以「促进保育生态和善用水环境,以符合公众利益」为宗旨。例如,有些水质管制区主要用途是船舶航行和停泊,其它则是市民游泳及进行康乐活动,各区的水质指标均为符合其有益用途而订。
环保署的海水水质监测计划利用多项测试参数评估香港水质,包括水质指标内所含的参数。监测五项物理和综合性水质参数为水温、盐度、酸碱度、悬浮固体及溶解氧(海床及水深平均值)。这些基本参数都非常重要,因为水体的温度、盐度(即含盐量)和酸碱度(即酸性)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很大。
水中的悬浮固体会导致海水混浊和呈黄褐色,阻碍阳光透射水体,减少光合作用,影响植物及藻类的生长,危害鱼类和贝壳类的生存。此外,大量的悬浮固体会堵塞鱼鳃,妨碍鱼类的呼吸、生长和削弱其抵抗疾病能力。
溶解氧是水生物生存不可缺少的元素。当海水中溶解氧下降至某个水平时,许多海洋生物将无法生存。另外,海水溶解氧降低可促使硫化氢的产生,这种气体不但气味难闻,还会毒害海洋生物。
另一类主要水质指标参数是海水中的营养物和其它无机物含量。营养物是水生和浮游植物必需的生长元素,然而若含量过高(例如受污水或雨水径流污染)则会对海洋生物构成重大威胁。当海水的无机养分过高,藻类便会大量繁衍,导致溶解氧下降,而其它水中生物则无法生存。这类水质指标参数有总无机氮(包括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及非离子化氨氮。其中非离子化氨氮对海洋生物有一定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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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红潮入侵中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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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指标亦包括一些生物及微生物参数,例如反映生活污水或粪便污染的大肠杆菌,以及叶绿素-a。当水中叶绿素-a的含量过高时,显示藻类快速繁殖。后者与红潮和有害藻类有密切的关系,红潮可对养鱼业和公众健康构成危害。
本报告附录A-11的图表摘要了香港各海域的水质指标。图表左方列出海水水质指标的个别参数和具体指标;右方显示应用该项参数的水质管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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