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海水水质监测计划:海水、沉积物及浮游植物
 

海水监测

环保署实施的海水水质监测计划主要是评估香港海洋水质。我们在不同地点采集海水样本并测试20多项参数,评估水样本是否符合水质指标(包括可具体计量的参数)。主要水质指标参数有以下五项:

利用电动吊臂协助抽取海水样本

  • 反映综合物理化学特性:溶解氧(海床及水深平均值);
  • 营养物及无机物:总无机氮及非离子化氨氮;
  • 生物及微生物:叶绿素-a (只限吐露港及赤门海峡水质管制区)及大肠杆菌(所有列为「次级接触康乐活动」或「养鱼」区的附水质管制区)。

环保署于八十年代开始执行海水水质监测计划至今,其间不断调整、改良和扩展。1986年环保署刚成立时,其中一项任务是接管当时由多个政府部门负责的海水监测工作,其中包括海事处及(前)渔农署。环保署将不同的监测活动结合成为一个全面性的海水水质监测计划,有系统地监测全港海水、沉积物及浮游植物。本计划目前由环保署废物及水质科学组监测课执行,是评估香港各水体状况的科学依据,同时检验其长期变化趋势,以及协助政府评估污染管制措施成效和规划今后水质政策与策略。

 

 

沉积物监测

用爪斗式取样器收集沉积物样本
并测量其电化学势

本计划除了监测海水水质以外,亦透过监测海底沉积物来评估海洋环境质素。沉积物是海洋污染物的最终沉积地点。一些含量低,难以测量的海水污染物,可在沉积物中量到。有些具有毒性的污染物不但影响海底表层或沉积物中的各种海洋生物,而且会在食物链中积聚,污染鱼类、贝壳类等,对人类或生物构成危害。

 

环保署定期在本港各海域采集沉积物并测试60多项物理、化学及生物参数。我们依照政府指引(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技术通告第ETWB(W) No. 34/2002 ─ 疏浚/挖掘沉积物管理方法),利用「化学超标下限」和「化学超标上限」指数确定沉积物污染水平。按照上述上下限将海底沉积物分为「无污染」、「轻微污染」及「严重污染」三类。本分类制度对疏浚或清除沉积物等工程活动非常重要,它规定进行这类活动的人士必须按照沉积物的污染程度,用指定的方式处理和处置沉积物,以免海水受到污染。我们每年采集沉积物样本两次,监测数据一般则取五年的平均值。

 

 

浮游植物监测

实验室人员利用倒立显微镜分析
浮游植物

监测海水的浮游植物,目的是追踪浮游植物在某些主要地点的数量和质量变化。当海水营养物含量增高时,浮游植物群体会首先呈现反应,因此监测浮游植物为环保署提供必要的数据,协助减轻海水富营养化问题。早于八十年代海水水质监测计划开展时,我们即手监测浮游植物,其后于1993年及1994年检讨和扩展监测范围,使目前的浮游植物监测计划更广泛及系统化。监测浮游植物所得的数据可帮助我们采取适当的应变及管制措施,减少藻类蔓生或红潮对香港海洋生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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