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记录

前环境局 / 环境保护署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局/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0年1月至3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EPD643/75/2019 有关警方行动中使用催泪烟
i) 有关空气质素或污染的投诉或查询
ii) 有关空气质素监测的次数、地点及结果
EPD645/77/2019 有关「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的资料 
EPD649/04/2020 环境保护署供应商名册的资讯来源
EPD654/09/2020 环境局内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的逾时工作纪录
EPD655/10/2020 有关「减少废物纲要计划」的政策文件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