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记录

前环境局 / 环境保护署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局/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1年7月至9月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EPD738/37/2021 有关废旧电器回收车收集废旧电器的统计资料
EPD741/40/2021 一项报价的招标结果
EPD743/42/2021 环境保护署对愉景湾填充物料采取的跟进行动
EPD744/43/2021 有关环境保护署辖下公众场地内饮水机的资料
EPD749/48/2021 有关香港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资料
EPD750/49/2021 有关「绿在区区」的资料:
i) 回收塑胶容器前的准备及
ii)废塑胶的回收量
EPD752/51/2021 以下相关资料:
i)金属碎料的进出口管制;
ii)《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内铝工程「指明工序」的细节及
iii)回收场地的执法情况
EPD753/52/2021 环境保护主任职系及环境保护督察职系的编制与实际人数,及辞职与晋升选拔的统计数字
EPD754/53/2021 i)有关招聘助理环境保护主任的招聘事宜及
ii)环境保护主任职系及环境保护督察职系的编制与实际人数,和员工招聘活动及辞职的统计数字

 

注意: 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