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许可证 | 须提出申请的人士 | 代表性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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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指明工序所需的牌照 | 31项指明工序中任何一项工序的处所拥有人。 | 石矿场、水泥配料厂、沥青水泥厂、用于金属溶铸或回收的生产设备,以及发电量超过500万瓦特的发电设备等等。 |
批准装置或改装火炉、烘炉及烟囱 | 拟安装或改装任何火炉、烘炉或烟囱的处所拥有人,而有关设备每小时的燃料总耗用率超过25公升液体燃料,或35公斤固体燃料,或1150兆焦耳气体燃料。 | 工厂、清洁服务、教育或医疗机构,以及已配置锅炉、煮食炉、后备发电机或其他使用燃料设备的食肆或屋邨等等。 |
露天焚物许可证 | 拟申请许可证露天焚物的人士,被禁止或获豁免者除外。 | 需要进行露天焚物活动作防火训练的机构,诸如此类。 |
石棉调查报告、石棉消减计划及石棉管理计划 | 有意在处所内进行涉及石棉工程的处所拥有人,获豁免工程除外。 | 处所拥有人拟进行建筑工程,或拟进行的活动所用的机械设备涉及隔热物料等等。 |
开始进行石棉消减工程通知书 | 将会进行涉及石棉工程的处所拥有人。 | 处所拥有人拟进行建筑工程,或拟进行的活动所用的机械设备涉及隔热物料等等。 |
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的建造工程通知书 | 计划进行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订明须具报工程的建筑工地承建商。 | 列为须具报的建造工程,例如地盘平整、填海、清拆及建造楼宇、筑路等等。 |
一般工程/订明建造工程的建筑噪音许可证 | 有意于限制时段内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活动,或于限制时段内在指定范围进行噪音管制条例订明的建筑工程的人士。 | 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商、建筑师、工程师或承建商等等。 |
撞击式打桩工程的建筑噪音许可证 | 有意在建筑工地进行撞击式打桩工程的人士。 | 需进行撞击式打桩的建筑、土木及地基工程的建造工程项目的发展商、建筑师、工程师或承建商等等。 |
空气压缩机的噪音标签 | 制造/买卖/进口/使用任何空气压缩机或出租该类设备的人士,所指的空气压缩机专为进行建筑工程而设计或使用,并能供应压力达至500千帕斯卡或以上的压缩空气。 | 建筑设备的制造商、经销人、进口商、出租人及建筑工程承建商等等。 |
手提撞击式破碎机的噪音标签 | 制造/买卖/进口/使用任何手提撞击式破碎机或出租该类设备的人士,所指的手提撞击式破碎机重达10公斤或以上。 | 建筑设备的制造商、经销人、进口商、出租人及建筑工程承建商等等。 |
水污染管制条例的排污牌照 | 下列处所的拥有人或占用人,所指的处所包括排放工商业污水的公共机构及商业处所、位于未铺设污水渠地区并排放住宅污水的公共机构和商业处所,以及位于未铺设污水渠地区的住宅污水处理厂及住宅处所。 | 产生工商业污水的工商业处所及公共机构处所的拥有人或占用人,或住宅污水处理设备的拥有人,或设有化粪池的处所的拥有人等等。 |
化学废物产生者的登记 | 生产化学废物或致使化学废物产生的人士。 | 生产化学废物处所的拥有人,例如工厂、工场、采矿/建筑工地,或教育/医疗机构,或运输商,或清洁/维修服务代理商等等。 |
化学废物处置牌照 | 有意自行处置化学废物的人士,并得使用场外或场内固有的处置设施或任何废物处理、加工及循环再造设施作辅助。 | 润滑油循环再造厂、制衣厂一类处所的拥有人,而该等处所均设有废物处理、加工或循环再造设施。 |
化学废物收集牌照 | 有意把本身产生的化学废物运往场外的化学废物处置设施的化学废物产生者,或希望提供化学废物收集或清理服务的人士。 | 石棉、海洋污染废物及化验所废物的收集商等等。 |
医疗废物处置牌照 | 任何营运处置设施以处置医疗废物的人。 | 例如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营运者。 |
医疗废物收集牌照 | 任何提供收集及移去医疗废物服务的人。 | 例如收集医疗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者。 |
批准使用容量超逾450公升的化学废物容器 | 有意使用容量超逾450公升的大型容器以存放化学废物的化学废物产生者。 | 大规模产生化学废物处所的拥有人,例如工厂、建筑工地、运输商等等。 |
废物进出口许可证 | 有意把废物输入或输出香港的人士,除了废物处置条例列明的第六类受管制废物、未受污染及拟作加工、循环再造或再用的废物。 | 处置或进口废物的人士、产生或出口废物的人士,以及付运废物的货船代理商等等。 |
批准使用油污分散剂及类似物质 | 有意使用/经销油污分散剂或类似物质以处理香港海面油污的人士。 | 填海工程承建商、有关产品的使用人/经销商及船运代理商等等。 |
倾物入海许可证 |
除其他倾物活动外,有意进行下列作业的人士:
a) 在香港水域内,从下列构筑物倾物入海—(i)飞机、车辆、船舶或海洋构筑物;(ii)飘浮的构筑物;或(iii)建造作倾倒物料用途的陆上构筑物;
b) 在海上任何地方,从下列构筑物倾物入海—(i)香港的飞机、车辆、船舶或海洋构筑物;(ii)飘浮容器,而涉及的倾物活动是由香港的飞机、车辆或船舶控制的;
c) 在香港把物质或物品装入飞机、船舶、海洋构筑物或飘浮容器,并在海上任何地方倾物入海;
d) 在香港把物质装上船只,并从船上倾物进入香港水域。
注:倾物指蓄意弃置物料,包括在海上放出或排放物料,例如任何废物、掘出的泥土、挖出的物料及沙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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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挖掘及倾物工序的工程的承建商,以及涉及装卸及运送物料以进行倾物工序的工程的承建商。 |
进口、出口、制造或使用受《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规管的非除害剂有毒化学品许可证 | 任何人以进口商、出口商、制造商或使用者之身分从事分别涉及进口、出口、制造或使用根据《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下之受管制化学品。 | 本地化学品制造商、本地化学品贸易商、大学、研究所及测试实验室等。 |
批淮设立建筑废物处置帐户 |
承办价值100万元或以上建造工程合约的主要承判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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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判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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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处置由价值少于100万元的建造工程合约所产生建筑废物的任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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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废物产生者、物业管理公司。 | |
批淮使用废物转运服务 | 拟使用政府的废物转运站处置废物的任何人士。 | 私人废物收集商。 |
申请汞管制条例的进口、出口或管有许可证 | 任何人进口或出口汞或汞混合物;或存放或使用汞、汞混合物或某些汞化合物。 | 本地化学品贸易商、学术机构、测试化验机构、承担进出口商身分的承运人,或利用汞或汞化合物作为原料的制造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