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 地区对噪音感应程度的级别
「影响因素」对「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影响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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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感应强的地方」 所在地区的种类 | 不受影响 | 间接受影响 | 直接受影响 | |
(i) | 郊区,包括郊野公园或乡村式的发展 |
A |
B |
B |
(ii) | 由矮层楼宇或零星高楼大厦组成,密度低的住宅区 |
A |
B |
C |
(iii) | 市区 |
B |
C |
C |
(iv) | 上指以外的其他地区 |
B |
B |
C |
就表1而言,下列各词定义如下:
「郊野公园」 | — | 指根据郊野公园条例第14条指定为郊野公园的地区; |
「直接受影响」 | — | 指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位置,能容易察觉到「影响因素」所产生的噪音,而且这些噪音是「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环境噪音的主要特征; |
「间接受影响」 | — | 指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位置,虽然可以察觉到「影响因素」所产生的噪音,但这些噪音却不是「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环境噪音的主要特征; |
「不受影响」 | — | 指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位置,不能察觉到「影响因素」所产生的噪音;及 |
「市区」 | — | 指楼宇密度高及具多元发展的地区,当中可包括工业、主要行业及商业或住宅楼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