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指标 是依据 《水污染管制条例》(第358章) 制定的,目的是为公众利益而促进本港水域的保育及最佳用途。现时的 水质指标 是参考80年代之水质状况及科技水平而制定的。经过多年,水科学知识和技术已显著进步。我们的水域也加入了新用途,例如作保育和教育用途的 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公众也期望更高素质的海洋环境作游泳、风帆、潜水及独木舟等康乐用途,以达到更良好的生活质素。
为跟上全球发展和科技进步,香港政府已于2008年10月聘请顾问公司展开检讨海水水质指标 之研究。在检讨过程中, 我们会考虑本港海洋环境的状况、及结合外国的最佳做法和科学进展,从而审视修订现有水质指标之可行性及影响,以确保指标适合长远保护我们的海洋环境。
这项研究将包括两个阶段的公众谘询。第一阶段将谘询公众对修订海水水质指标的主要检讨事宜及检讨方法的意见,第二阶段会就修订水质指标之建议征询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