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汽车维修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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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处理

废物处理

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料

失效汽车电池

  • 将汽车电池集中存放,然后联络回收商回收

  • 不要将电池溶液随处倾倒

废轮胎

  • 联络轮胎回收商回收

  • 不要随处弃置或焚烧

废铁及其他金属

  • 联络废金属回收商回收

收集及弃置废机油、冷却剂、雪种及其他化学废物

化学废物

  • 向环保署登记成为化学废物产生者(申请登记表格)。以适当的容器盛载化学废物,加上适当的标签及存放于专用的化学废物柜内,并聘用持牌收集商收集

  • 沾有化学品或机油的容器、零件或其他物料等,应以处理化学废物方式处理

  • 清洗零件用的火水或清洁溶剂等,应分开收集,以便回收

  • 抹布及威士等物料应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 不同种类化学废物,应分开储存,避免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危险

  • 不要随意弃置化学废物

  • 不要将沾有化学品或机油的废物当作一般废物弃置

  • 不要随处弃置有机溶剂

化学废物管制计划指南
化学废物产生者登记指引
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的工作守则
处理、运送及处置石棉废物的工作守则
废物进出口管制计划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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