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单元 (4) 环保政策
更 多 不 同 机 构 环 保 政 策 的 例 子:
遵 守 法 例
1. 「中 华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会 遵 守 在 有 关 国 家 及 对 其 管 理 和 参 与 的 工 程 适 用 的 所 有 法 例 及 规 例, 并 会 在 无 适 用 法 例 及 规 例 情 况 下 采 用 负 责 任 的 标 准。 中 华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与 政 府 及 工 业 团 体 合 作, 以 鼓 励 适 时 制 定 在 环 境 上 可 接 受 及 实 际 可 行 的 法 例 及 规 例, 以 符 合 社 会 均 衡 的 经 济 及 环 保 需 要。」
(节 录 自 中 华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95 年 5 月 1 日 的 公 司 环 保 声 明)
废 物 减 量
2. 「Baxter 会 积 极 争 取 机 会, 以 减 少 由 操 作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物 数 量 及 危 险 程 度 。 它 将 以 同 等 生 产 量 为 基 础, 按 88年 的 水 平 计, 在 92年 减 少 60% 的 毒 性 及 含 氯 氟 烃 气 体, 及 在 96年 减 少 80%。」
(节 录 自 Baxter 国 际 公 司 在 「93年 环 保 表 现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政 策)
全 年 环 保 报 告
3. 「作 为 WMX 科 技 公 司 集 团 的 成 员 公 司 会 参 与 拟 备 及 出 版 公 司 及 其 集 团 全 年 环 保 活 动 报 告。 报 告 将 包 括 由 集 团 自 我 衡 量 执 行 这 些 原 则, 情 况 包 括 评 估 其 在 全 球 性 生 产 过 程 中 遵 行 所 有 适 用 环 保 法 例 及 规 例 的 表 现。」
(节 录 自 废 物 管 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在 「94年 全 年 环 保 表 现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保 政 策。)
步 骤 1 : | 根 据 初 步 环 境 审 核 的 结 果, 识 别 有 重 要 影 响 或 改 善 机 会 的 环 保 范 畴。 |
步 骤 2 : | 决 定 机 构 整 体 环 保 方 向。 换 而 言 之, 机 构 需 要 达 致 环 保 的 程 度 有 多 少, 以 及 机 构 在 符 合 规 管 要 求 外 还 希 望 作 出 多 少 承 诺? |
步 骤 3 : | 根 据 机 构 的 「需 要」 及 「希 望」, 厘 定 环 保 政 策 的 承 诺 范 围。 |
步 骤 4 : | 草 拟 及 修 改 政 策 字 眼, 以 表 达 机 构 整 体 承 诺。 在 草 拟 过 程 中 向 高 级 经 理 征 询 意 见。 |
步 骤 5 : | 选 取 已 经 有 关 人 士 细 心 考 虑 及 接 受 的 环 保 政 策。 |
步 骤 6 : | 将 环 保 政 策 记 录 在 案, 并 获 取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的 核 准。 |
步 骤 7 : | 由 机 构 的 总 经 理 或 主 席 在 机 构 内 外 宣 传 环 保 政 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