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经饮食摄入量

 

人体经饮食摄入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量,是根据各类食物组别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及当地居民的日常食物消费量数据估计所得。

本港居民食物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水平,由食物及环境卫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通过常规食物监察计划进行监察。政府化验所会检验所抽取食物样本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水平。

在2011至2014年的调查通过假设从饮用水中意外摄取到二恶英∕呋喃,估算本港居民每日摄入量为0.73皮克毒性当量∕千克每日每千克 体重。其每月估算摄入量低于根据「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会议」所订的临时每月可容忍摄入量,即70皮克毒性当量∕千克每月每千克 体重。饮食摄入为主要渠道,占总涉入量的98.6%。

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结果显示,就目前本地环境和食物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水平而言,香港居民经呼吸和饮食的终生摄入量,并不会对人体构成不可接受的、具显著毒理学意义的慢性毒性∕致癌风险。本地海洋生物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水平,远低于中国内地、美国和欧洲共同体所制订的国家及海外食物安全标准∕行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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