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排放源清单

《公约》下9种首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除害剂(艾氏剂、氯丹、滴滴涕、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六氯代苯、灭蚁灵及毒杀芬)及六种新增列的除害剂(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十氯酮、林丹、五氯苯及硫丹)在香港从未注册,或基于其具毒理学意义或对环境的潜在危险已被撤销注册多年。

在2011至2013年期间,本地实验室及贸易商也有应用非除害剂类工业化学品的活动。该清单显示,二恶英及呋喃,是工业及燃烧过程中无意产生的副产物。更新的「香港特区实施计划」列出了本港二恶英∕呋喃的排放清单,其清单是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所发布的导则编制的。在2012年,通过各种媒介(空气、水、土地、产品及残渣)排放到本港环境的二恶英∕呋喃,全年排放量为46.5克毒性当量。主要排放途径是「残渣」,占总数的84.3%,其次为「空气」(10.7%) 和「土地」(4.0%)。按人口平均计算,本港2012年录得的二恶英∕呋喃全年排放量,与瑞士及美国的报告值大致相若,亦相当于欧盟国家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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