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宗旨

在香港执行污染管制工作与世界各地一样,要臻达理想效果,便得软硬兼施 — 一方面循循善诱,鼓励污染者自律守法;另一方面厉行环保法纪,检控违例污染者。「执法」的意思涵盖极广,包含着各种不同职务,其中包括处理发牌、到现场检查、取样和监察水、噪音和空气排放以查核营运商是否遵从法例、发出「消减污染通知书」、检控违例污染者,以及在发生紧急事故时采取应变行动等。

环保署的执法宗旨

以公平、贯彻一致及高度透明的态度执行法纪。

根据污染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受影响环境的敏感程度及污染物的浓度厘定缓急轻重,相应地采取执法行动。

鼓励营运商采取自我监察的程序,并对任何污染问题尽速纠正。另外亦鼓励市民向环保署的顾客服务中心或所属的区域办事处举报任何违法行为。

检控违反环保法例者以收阻吓作用,同时惩罚违规的污染者。

公平及公开的管制方针

环保署究竟如何决定是否检控污染者?很多担心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污染者,以及质疑管制尺度是否过于宽松的市民,都会提出这个问题。

由于区域办事处及总区办事处资源有限,因此必须根据污染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威胁,以判断执法的先后缓急次序。任何可能造成大量污染物、潜在极大可能危害公众健康和严重威胁敏感环境的事物,都是区域办事处及总区办事处首要处理的项目。

当本署职员怀疑有人违反环境法例,执法小组便会立即分析有关证据,若证据确凿便会采取检控行动。执法时或许会出现不少变数,例如污染程度、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污染者的态度和行动等。然而,环保署仍会以公平而贯彻始终的处理方式,矢志缔造更洁净的空气和水质,努力实践环保的目标。

加强业界对环保法例的认识

环保署会在推出新的环保法例前,举办讲座或研讨会向业界简介新法例,藉此加强公众对有关条例的认识。此外并会透过各种途径,例如,互联网、资料小册子、指引、手册、光碟等,向市民宣传及增加他们的环保意识。

根据法例的规定,污染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定期监察他们的排放设施,同时尽速纠正对环境构成影响的任何违法行为。

厉行法纪发挥阻吓作用

经过环保署和其他部门多年努力,广大市民和营运商对环境问题的意识已渐渐提高,但这份意识尚未成熟,因此我们不能单靠污染者自律,而必须以其他较高姿态的行动配合,务使港人的环保意识更普及。今后,环保署仍将加强向市民传递环保讯息,藉此鼓励人们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执法人员一旦发现任何污染者违反规例,均会考虑作出检控,此举旨在发挥有效的阻吓作用,以警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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