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停车场电动车充电器的租用权以提供付费充电服务(第一批) (于2023年12月批出)
- 环境保护署已修复堆填区的小型工程定期合约 (2023 - 2026) (于2023年12月批出)
- 承租环保园T7地段以用作废物回收再造工业 (于2023年11月批出)
- 为葵芳邨及大窝口邨设立和营运回收便利点 (于2023年11月批出)
- 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供应指定标签 (于2023年10月批出)
- 为公共屋邨回收便利点提供空间设计服务(于2023年10月批出)
- 就中国东南海域( 浙江至香港) 的气体空气污染物进行研究 (于2023年10月批出 )
- 为公共空间及学校回收桶提供可回收物收集服务 (于2023年9月批出 )
- 新界西堆填区扩建计划 (于2023年8月批出)
- 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为环境保护署供应指定袋 (于2023年8月批出)
- 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提供仓储及物流统筹服务(于2023年8月批出)
- 应用逆向自动售货机先导计划(第三期)(于2023年8月批出)
- 为环境保护署供应流动货柜实验室 (于2023年7月批出)
- 北大屿山废物转运站及离岛废物转运设施第二期延续合约 (于2023年7月批出)
- 在青衣站设立和营运回收便利点(于2023年7月批出)
- 玻璃管理合约 – 香港岛及离岛区 / 新界 / 九龙(于2023年6月批出)
- 为中西区(除半山区域外)设立和营运回收便利点(第一期后续合约) (于2023年6月批出)
- 空气质素监测站第19号合约—将军澳、北区及南区空气质素监测站的运行操作服务 (于2023年5月批出)
- 在九龙塘(沙福道)公共交通交汇处为电动公共小巴提供快速充电服务 (于2023年5月批出)
- 为香港的「智能监察摄录系统的安装、运作、保养及拆卸」提供服务(于2023年4月批出)
- 为政府部门提供安装电动车快速充电器的服务 2022-23(于2023年4月批出)
- 为中西区(除半山区域外)营运回收便利点(于2023年3月批出)
- 为在西贡区进行的电动的士试验计划提供快速充电服务(于2023年3月批出)
- 提供处理及循环再造废电器电子产品(洗衣机)服务2023(于2023年3月批出)
- 为香港环境保护署顾客服务中心提供顾客服务主任(于2023年2月批出)
- 已修复市区堆填区的修护服务(于2023年1月批出)
- 提供「厨余收集」服务 - 新界东 和 提供「厨余收集」服务 - 新界西(于2023年1月批出)
- 「绿在观塘」、「绿在元朗」和「绿在深水埗」的营运合约(于2023年1月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