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定義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定義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備註1是指含碳的任何揮發性化合物及有參與大氣光化反應,但不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金屬碳化物或金屬碳酸脂及碳酸銨。其中亦不包括一些光化學反應性極低的有機化合物(即低於或等於乙烷的反應性)。

 

備註 1:

請參閱網站 https://www.gpo.gov/fdsys/pkg/CFR-2015-title40-vol2/xml/CFR-2015-title40-vol2-sec51-100.xml 內第40章CFR51.100段(更新自2015年7月1日或最新版,只供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