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 地區對噪音感應程度的級別
「影響因素」對「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影響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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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感應強的地方」 所在地區的種類 | 不受影響 | 間接受影響 | 直接受影響 | |
(i) | 郊區,包括郊野公園或鄉村式的發展 |
A |
B |
B |
(ii) | 由矮層樓宇或零星高樓大廈組成,密度低的住宅區 |
A |
B |
C |
(iii) | 市區 |
B |
C |
C |
(iv) | 上指以外的其他地區 |
B |
B |
C |
就表1而言,下列各詞定義如下:
「郊野公園」 | — | 指根據郊野公園條例第14條指定為郊野公園的地區; |
「直接受影響」 | — | 指在「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位置,能容易察覺到「影響因素」所產生的噪音,而且這些噪音是「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環境噪音的主要特徵; |
「間接受影響」 | — | 指在「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位置,雖然可以察覺到「影響因素」所產生的噪音,但這些噪音卻不是「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環境噪音的主要特徵; |
「不受影響」 | — | 指在「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位置,不能察覺到「影響因素」所產生的噪音;及 |
「市區」 | — | 指樓宇密度高及具多元發展的地區,當中可包括工業、主要行業及商業或住宅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