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畜廢物管制計劃-以趁乾剷出法處理禽畜廢物的指南
一 般 預 防 措 施
為 使 趁 乾 剷 出 法 能 發 揮 其 效 能 , 下 述 一 般 原 則 須 予 以 遵 從 : -
(i) 趁 乾 儘 量 剷 除 禽 畜 廢 物 , 以 減 少 需 用 水 清 洗 或 沖 走 的 剩 餘 廢 物 量 。 此 點 十 分 重 要 , 不 然 清 洗 或 沖 洗 後 , 可 能 產 生 極 度 污 染 的 廢 水 , 令 滲 水 系 統 可 使 用 的 年 期 縮 短 。
(ii) 將 清 洗 或 沖 走 剩 餘 禽 畜 廢 物 所 需 的 用 水 量 減 至 最 少 。
(iii) 設 置 足 夠 數 量 的 儲 存 器 , 用 以 存 放 廢 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