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種(製冷劑)樽、氦氣瓶、滅火筒及石油氣瓶是壓縮氣瓶的常見例子。不當棄置此類氣瓶不但污染環境、影響環境衞生,亦可能危害公眾安全。 壓縮氣瓶不得當作一般廢物處理。為了保障公眾安全及保持環境衞生,市民不應把它們胡亂棄置在街道及垃圾收集站等公眾地方,而應該:
無論存有氣體或其他物料與否,棄置上述氣瓶均受《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及《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規管,不當棄置壓縮氣瓶會被檢控。香港減廢網站刊有合適的回收商例子。 有用連結: 機電工程署: 1. 氣體用戶安全須知:正確購買、儲存、更換及處理瓶裝石油氣安全事宜 2. 如何識別石油氣瓶所屬註冊氣體供應公司及其24小時緊急熱線 消防處: 2.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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