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 取 的 步 驟: 第 I 階 段 -
策 劃 初 步 環 境 審 核
(由 環 保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
步 驟 1 : |
由 環 保 管 理 委 員 會 倡 議 初 步 環 境 審 核。 |
步 驟 2 : |
獲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作 出 承 諾。 |
步 驟 3 : |
定 出 審 核 目 的 和 範 圍。 最 理 想 的 情 況 是: 進 行 初 步 環 境 審 核 應 考 慮 機 構 工 作/活 動 可 能 帶 來 的 所 有 環 境 效 應、 影 響 及 後 果。 不 過, 如 果 可 供 使 用 的 資 源 有 限, 則 必 須 定 出 工 作 的 先 後 次 序。 審 核 應 首 先 集 中 於 已 知 的 問 題 或 明 顯 需 要 改 善 的 地 方。 |
步 驟 4 : |
成 立 一 個 內 部 環 境 審 核 小 組 進 行 審 核, 最 好 挑 選 一 名 熟 知 審 核 過 程 的 人 士 擔 任 審 核 小 組 組 長。 |
步 驟 5 : |
為 內 部 審 核 人 員 提 供 培 訓, 以 確 保 他 們 具 有 足 夠 的 知 識 進 行 環 境 審 核。 |
步 驟 6 : |
考 慮 在 外 間 聘 請 一 名 環 境 顧 問, 協 助 內 部 環 境 審 核 小 組 進 行 審 核。 如 果 機 構 對 所 有 有 關 的 環 境 事 宜 沒 有 足 夠 的 專 門 知 識, 則 建 議 在 外 間 聘 請 顧 問。 |
步 驟 7 : |
在 每 個 接 受 審 核 的 工 作 地 點 委 任 一 名 工 作 地 點 助 理 人 員。 可 以 按 照 地 點 或 職 責 委 任 工 作 地 點 助 理 人 員, 協 助 實 地 進 行 審 核 工 作, 例 如 提 供 工 作 地 點 的 資 料、 安 排 約 見 員 工 和 實 地 視 察 等。 |
步 驟 8 : |
為 初 步 環 境 審 核 制 訂 任 務 方 案 (包 括 審 核 前、 實 地 審 核 及 審 核 後 的 任 務, 以 及 時 間 表) |
步 驟 9 : |
通 知 員 工, 爭 取 支 持, 因 為 成 功 的 審 核 需 要 機 構 內 各 級 員 工 通 力 合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