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環境管理體系
單元 (4) 環保政策
更 多 不 同 機 構 環 保 政 策 的 例 子:
遵 守 法 例
1. 「中 華 電 力 有 限 公 司 會 遵 守 在 有 關 國 家 及 對 其 管 理 和 參 與 的 工 程 適 用 的 所 有 法 例 及 規 例, 並 會 在 無 適 用 法 例 及 規 例 情 況 下 採 用 負 責 任 的 標 準。 中 華 電 力 有 限 公 司 與 政 府 及 工 業 團 體 合 作, 以 鼓 勵 適 時 制 定 在 環 境 上 可 接 受 及 實 際 可 行 的 法 例 及 規 例, 以 符 合 社 會 均 衡 的 經 濟 及 環 保 需 要。」
(節 錄 自 中 華 電 力 有 限 公 司 95 年 5 月 1 日 的 公 司 環 保 聲 明)
廢 物 減 量
2. 「Baxter 會 積 極 爭 取 機 會, 以 減 少 由 操 作 過 程 中 產 生 的 廢 物 數 量 及 危 險 程 度 。 它 將 以 同 等 生 產 量 為 基 礎, 按 88年 的 水 平 計, 在 92年 減 少 60% 的 毒 性 及 含 氯 氟 烴 氣 體, 及 在 96年 減 少 80%。」
(節 錄 自 Baxter 國 際 公 司 在 「93年 環 保 表 現 報 告 中」 提 出 的 環 保 政 策)
全 年 環 保 報 告
3. 「作 為 WMX 科 技 公 司 集 團 的 成 員 公 司 會 參 與 擬 備 及 出 版 公 司 及 其 集 團 全 年 環 保 活 動 報 告。 報 告 將 包 括 由 集 團 自 我 衡 量 執 行 這 些 原 則, 情 況 包 括 評 估 其 在 全 球 性 生 產 過 程 中 遵 行 所 有 適 用 環 保 法 例 及 規 例 的 表 現。」
(節 錄 自 廢 物 管 理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在 「94年 全 年 環 保 表 現 報 告」 提 出 的 環 保 政 策。)
步 驟 1 : | 根 據 初 步 環 境 審 核 的 結 果, 識 別 有 重 要 影 響 或 改 善 機 會 的 環 保 範 疇。 |
步 驟 2 : | 決 定 機 構 整 體 環 保 方 向。 換 而 言 之, 機 構 需 要 達 致 環 保 的 程 度 有 多 少, 以 及 機 構 在 符 合 規 管 要 求 外 還 希 望 作 出 多 少 承 諾? |
步 驟 3 : | 根 據 機 構 的 「需 要」 及 「希 望」, 釐 定 環 保 政 策 的 承 諾 範 圍。 |
步 驟 4 : | 草 擬 及 修 改 政 策 字 眼, 以 表 達 機 構 整 體 承 諾。 在 草 擬 過 程 中 向 高 級 經 理 徵 詢 意 見。 |
步 驟 5 : | 選 取 已 經 有 關 人 士 細 心 考 慮 及 接 受 的 環 保 政 策。 |
步 驟 6 : | 將 環 保 政 策 記 錄 在 案, 並 獲 取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的 核 准。 |
步 驟 7 : | 由 機 構 的 總 經 理 或 主 席 在 機 構 內 外 宣 傳 環 保 政 策。 |